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 作者:陶飞亚 编 页数:500 字数:6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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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宗教慈善与中国社会公益》主要内容包括:在宗教与慈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会议总结发言、总结发言、总论、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促进我国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谢荣谦:我国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现状思考、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宗教政策与慈善服务历史回顾和展望、宗教:慈善的动力之、论慈善之正义根基——以犹太人为例论述宗教与慈善的关系、基督教慈善的思想基础:一个以新约文本为中心的考察、培养施与文化:有关宗教作用的初步思考、道教、佛教与传统等。
作者简介
陶飞亚,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出版有《基督教会与近代山东社会》、《基督教大学与国学研究》、《中国的基督教乌托邦》、《边缘的历史:基督教与近代中国》、《基督教与中国社会研究入门》等著作。
书籍目录
上编
宗教慈善与社会公益:跨学科、跨宗教、跨地域的视角(代序)
曹斌:在宗教与慈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晏可佳:会议总结发言
魏克利(Philip L.Wickeri):总结发言
总论
刘金光: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促进我国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雷丽华、谢荣谦:我国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现状思考
刘继同: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宗教政策与慈善服务历史回顾和展望
张士江:宗教:慈善的动力之一
徐新:论慈善之正义根基
——以犹太人为例论述宗教与慈善的关系
王学晟、黄根春:基督教慈善的思想基础:一个以新约文本为中心的考察
宗树人(David A.Palmer):培养施与文化:有关宗教作用的初步思考
道教、佛教与传统
张彦(Ian Johon):少无多为:道教在慈善工作中的作用
李玉用:论道教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历史传统与现代实践
——以江苏茅山道院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中心
谌娟:当代成都市道教慈善事业研究
学愚:慈悲与布施
——佛教慈善理念探索
孙劲松:由布施到布施波罗蜜
——佛教典籍中的慈善观
王翠:佛教慈善的多重实现方式
——以宋代女性佛教徒为中心
唐忠毛: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基本运作模式、特点与意义
王璐瑶:人间佛教“无缘大慈”与“同体大悲”的“慈悲”思想
释德傅:“佛法生活化,菩萨人间化”
——以慈济人道援助观察当代弘法途径
许木柱等:慈济环保志工与正向心理发展
何经琪等:慈济志工参与灾难教育援助的实践经验:以台湾“莫拉克’’台风
为例
林建德:慈善事业宗教信仰问题之探究:以慈济基金会为例
释传法:当代台湾佛教的新护生行动
——以动物实验为例
释道兴(简秋娟):从临床宗教志工的生命转化谈起
陈景熙:民国潮汕侨乡代赈模式研究
——以澄海明德善社为个案
侯亚伟:救人、救已与救世:天津红□字会慈善事业探析
下编
基督宗教
陈才俊:澳门仁慈堂与基督宗教在华慈善事业之滥觞
张化:道义与利害的权衡
——南市难民区的成立及其意义
王伟:近代上海天主教慈善事业经费来源浅探
黄美树(Thomas G.Oey):马礼逊教育协会(1836—1867)
——关于中国和东南亚地区基督教教育慈善组织的个案研究
段琦:从《中华归主》看20世纪初20年间基督教的慈善事业
郑利群:20世纪30年代前后广州基督教青年会的救济事业特点
马琰琰:福佑全生:中华基督教妇女节制会慈善活动研究
刘 芳:中国宗教性公益组织发展模式刍议
——以宗教性公益组织“进德公益”为例
王静:天主教西安教区社会服务现状初步调查
丁锐中:宗教慈善事业与乡村社会
——以天主教西安教区社会服务中心为例的探讨
陈建明:四川省泸州市基督教会社会服务调研报告
——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中心
张志鹏:试论宗教慈善资源与公益组织的联结
海外经验
陶飞亚、陈铃:“合作共融、服务社会”:香港地区政府与宗教慈善公益组织
关系探析
吴梓明:基督教教育与慈善事业
——香港个案的反思
柯毅霖(Gianni C“veller):香港的天主教会与福传事业(1858—2008)
魏克利(Philip L.Wickeri):慈善、服务与社会发展:爱德基金会的
建立与国际基督教回应
马丽蓉:清真寺的“布善与行善”功能及其对策思考
柯 山(Alex Christian):宗教、慈善及在人群中提升他们的能力来
促进灵性、社会和物质状况的改善
——巴哈伊实践基础上的反思
李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援助特征:一项组织社会学分析
涂怡超:美国基督教慈善组织海外事工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刘 义:宗教与全球发展:一种对话路径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三、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思路 宗教界参与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有深刻的信仰基础,有悠久的慈善传统,有较高的道德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度。但中国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和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们认为促进宗教界规范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是发挥各宗教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宗教工作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解放思想,加强宗教事务的立法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体制上为宗教人士、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进入公益慈善领域做出合理的调整,鼓励宗教团体将其拥有的资源合理有序地投放到公益慈善事业上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最终受益的将是包括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在内的整个社会。如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界定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领域 当前我国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涉及的领域有慈善、公益、服务几个方面,还牵涉到社会福利。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讲,应该是社会服务。所以区分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等几个概念,有助于界定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可以从事的领域。“宗教是慈善之母”,开展慈善活动是宗教界的传统,但宗教界开展公益活动甚至福利事业,会出现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诸如法律纠纷等。所以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就要明确宗教界可以在哪些领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还要明确“公益慈善”与“社会福利”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公益慈善”中包含了部分社会福利的内容,但在我国,“公益慈善”与“社会福利”处于截然不同的政策、法律环境中。引导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必须将涉及的“社会福利”剥离出来区别对待,如孤儿院、敬老院等,现在大多数这类机构都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却现实存在着。 (二)构建和谐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宗教公益慈善,是整个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部分,应该与社会有良好的互动,得到政府的支持、指导与监督,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应该对包括宗教在内的慈善组织法律地位、准入条件、组织权责、资金来源、从业资格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专门法规,推动公益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要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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