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丁丁、张娜、 冯静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2-10出版)
内容概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公司法》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七章,内容包括: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种类、设立、资本、组织机构、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在每章内容之前,作者都提供了本章的主要知识要点和关键内容,有助于读者对核心内容的认知和掌握。在每章内容的后面都附有练习题目,其中的案例取材于真实的案件,以便读者检验自己对各个章节主要知识点的把握情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二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第三节 公司法概述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二章 公司的种类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主要的公司分类 第二节 英美国家对公司的分类 第三节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类型的划分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三章 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 第二节 发起人 第三节 公司的章程 第四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五节 公司的能力 第六节 公司的登记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四章 公司的资本 第一节 公司的资本制和资本三原则 第二节 股东的出资 第三节 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 第四节 公司资本的增加与减少 第五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节 公司债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五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 公司的组织机构概述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 监事和监事会 第五节 检查人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六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一节 公司的合并 第二节 公司的分立 同步测练与解析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一节 公司的解散 第二节 公司的清算 同步测练与解析 综合测练与解析 综合测练与解析(一) 综合测练与解析(二) 综合测练与解析(三)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曾借鉴欧洲大陆国家的立法成果,引入股份两合公司制度,但是,因为在实践中数量有限,后来在修订商法典和公司法的过程中,分别废止了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类型中不再保留股份两合公司。 (五)有限责任公司 也称为“有限公司”。在所有公司类型中最晚创制,德国率先出单行法。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可归纳如下: (1)在法律上对股东人数做上限的规定,立法者的考虑是,封闭的有限公司不可能形成股东对其他多数股东的信任。如果多数人意图成立公司,可以考虑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比如,《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如果超过,在两年之内,或转成股份公司,或减少股东数,否则,过期公司应解散。但也有国家法律不特别规定股东人数上限,而且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当然,对于后者,法律可有特别要求,以期保护善意的第三人。 (2)公司的章程和名称中也要注明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成立章程须有全体股东签字。 (4)公司应保证达到最低注册资本额,而且,应由股东缴纳。有的国家法律还要求每个股东出资达到最低额度。 (5)公司资本可以划成等额股份,但不得对公众发行股份和公开交易股份。股东可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出资),但有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为保护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的机构设置一般和股份公司一致,除非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同时,为节省代理成本和保持公司的封闭性,股东多在不同的治理机关任职,所以,有限公司一般不存在所有和经营的分离。 (7)公司不对公众承担披露内部财务和经营信息的义务。 (8)有限公司不得对公众发行债券。 (9)有限公司也可适用于非营利目的。
编辑推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系列教材:公司法》是为公司法的初学者以及对公司法感兴趣的读者所编写的简明教程,力求在较短篇幅内,用精练的语言诠释我国《公司法》的要旨和内涵,并对基础性的公司法原理、主要的公司法制度、主要西方国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加以介绍和阐述,便利读者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意图和考量。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