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盖地 页数: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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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作为“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之一的本书自2000年出版后,迄今已是第八版。期间,本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度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近一年来,我国的税制建设又发生了显著变化,车船税变了,个人所得税改了,资源税改为从量计征与从价计征并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主要税种也颁布了不少配套或解释性文件,会计处理中的某些问题也需进一步明确。鉴于此,本次再版又对全书做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梳理、修改、调整,其宗旨仍是希望拙书能够体现最新的法规内容,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谴者。
书籍目录
第1章 税务会计概论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关税会计
第5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第6章 营业税会计
第7章 资源税会计
第8章 所得税会计
第9章 土地增值税会计
第10章 其他税会计
第11章 税务筹划概述
第12章 税务筹划实务
综合案例
综合案例分析提示
课时分配表(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在税务会计中,要严格地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因为两者往往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营业收益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或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其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部分,其应纳税额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或交换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利益(如投资收益、出售或交换有价证券的收益等),一般包括纳税人除应收款、存货、经营中使用的地产和应折旧资产、某些政府债券以及作品的版权以外的资产。资本收益的纳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因此,为了正确地计算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就应该制定划分两种收益的原则和标准。这一原则在外国(如美国、英国等)的所得税会计中一般有较详尽的规定,我国在这方面尚待与国际惯例相协调。4)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财务会计的一般规范。将其应用于所得税会计,便成为支持“所得税跨期摊配”的重要指导思想。接受所得税是一种费用的观点意味着,如果所得税符合确认与计量两个标准,则应计会计对于费用就是适宜的。应用应计会计和与之相联系的配比原则,就意味着要根据该期间内为会计目的所报告的收入和费用来确定所得税费用,而不考虑为纳税目的所确认的收入和费用的时间性。也就是说,所得税费用与导致纳税义务的税前会计收益相配比(在同期报告),而不管税款支付的时间性。这样,由于所得税费用随同相关的会计收益在同一期间确认,从配比原则的时间一致性和因果性来看,所得税的跨期摊配方法也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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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8版)》是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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