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

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王碧秀 编著  页数:358  

内容概要

《税务会计——原理、实务、案例、实训》(作者王碧秀)是为满足新时期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对新型专业教材的需要而编写的。
《税务会计——原理、实务、案例、实训》根据“多元整合型一体化”
最新课程理念设计,“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21世纪高职高专教育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依照“原理先行、实务跟进、案例同步、实训到位”的原则,全面展开兼顾“职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教学”、
“训练”与“考核”,着力体现“教、学、做、评合一”和“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教学一训练一考核’为主线”的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新思路。
全书内容依照以下逻辑线路展开:首先,对税收的特点、税收法律体系、税收分类、税制构成要素,以及税务会计概念、对象、任务、目标与基本前提作概要述说,让读者对税务会计课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旨在为后续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然后,对我国目前开征的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的共15个税种,分别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确定,应纳税额核算与纳税申报三大模块逐一展开学习。最后,以一个特定企业的经济业务为背景资料,对可能涉及的全部税种从税额汁算、会计核算、纳税申报三部分进行综合训练,以最终实现与办税员实际工作岗位的尽可能对接,以便更好、更快地胜任办税员岗位的工作。
为方便教学,特别是学生的自主学习,本教材配备了如下教学资源:
助学光盘:内含“‘自测/考核’系统”,其范围涉及主教材的全部“ 自测题”,利用本系统学生可以进行必要的自我测试。
《学生手册》:是主教材的配套教材,包括“自测题库”、“课业范例
”和“参考答案与提示”三部分内容。“自测题库”内容涵盖主教材“单元训练”和“综合训练”的全部自测题,供学生利用助学光盘进行自我测试和考核前预习使用;“课业范例”涉及主教材“单元训练”和“综合训练”中
“案例分析题”和“实训操练题”课业的全部类型,供学生完成课业时参照;“参考答案与提示”提供了主教材“单元训练”和“综合训练”的全部“
自测题”和“主观题”相关题型的“参考答案”、案例分析题的“分析提示
”和“实训操练题”的“教学建议”,供学生在自我训练中遇到疑难时参考。
网络教学资源包内含PPT电子教学课件和《学生考核手册》。学生的课程考核可依照《学生考核手册》所提供的“多元整合型”框架进行,也可依照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其他框架进行。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通用教材,也可供企业在职人员培训使用。

作者简介

王碧秀
教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高职高专部秘书长,浙江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税务会计”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会计专业省级教学团队成员。从事会计教学工作19年,以税务会计教学和研究见长。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参与教育部“税费计算与申报”教学资源库建设;创立了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体系;采用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了两个课堂整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建立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考核标准与学习成果现场演示考核方法相结合的考核模式;2010年起着手高职高专教育会计专业“多元整合型”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3项;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篇,其中核心期刊12篇;主编教材6部,其中“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
作为市高级专家库成员,多次在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改革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书籍目录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与税务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税收名言
1.1 税收基础知识
1.2 税务会计概述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增值税发展史
2.1 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2.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
2.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2.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算与申报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隐而不见的税种
3.1 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3.2 消费税会计核算
3.3 消费税纳税申报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4章 营业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营业税发展史
4.1 营业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4.2 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4.3 营业税会计核算
4.4 营业税纳税申报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新中国企业所得税的曲折发展史
5.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5.2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5.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5.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5.5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6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个人所得税发展史
6.1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确定
6.2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
6.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第7章 其他税会计
学习目标
引例小税种也有大文章
7.1 关税会计
7.2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7.3 资源税会计
7.4 土地增值税会计
7.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7.6 房产税会计
7.7 车船税会计
7.8 车辆购置税会计
7.9 印花税会计
7.10 契税会计
本章概要
单元训练
单元考核
综合训练与考核
附录一 职业核心能力强化训练“知识准备”参照范围
附录二 案例分析、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道德训练与考核参照规范
附录三 课时分配参考表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案件时,对与安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税务机关派出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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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原理、实务、案例、实训》(作者王碧秀)是为满足新时期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对新型专业教材的需要而编写的,全书分为税收基础知识与税务会计;增值税会计;营业税会计;企业所得税会计;个人所得税会计等内容。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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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宝贝很好,值得推荐。
  •   这个书介绍理论的比较多,如果大家想学习偏实务一点的内容,建议看下其他的书
  •   此书讲的挺详细的,作者很有经验,是一本不错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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