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许立波 页数:312
内容概要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中国人世已近9年。在这近9年时间里,中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人世当年即200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是9.59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只有800美元左右;而到了2009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达33.54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已近4 000美元。对外贸易的发展更是迅猛异常,2001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额是5 098亿美元,人世后的前6年每3年翻一番,于2007年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2008年更是创下2.56万亿美元的历史新高。2009年,尽管在全球’眭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下,中国的对外贸易出现了多年未遇的下滑,但仍然于当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外贸大国。由此,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空前提高,综合国力得到空前增强。完全可以这样说,人世以来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所发生的积极变化是有目共睹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逐步融人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人世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轨道。入世以来,中国始终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姿态,忠实履行人世承诺,恪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义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通过人世后的不懈努力,对于经济全球化浪潮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而言,中国已经由过去的旁观者、后来的参与者发展为今天的积极参与者、主动推动者和重要支撑者。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建立概述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基础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地位和职能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三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与组织结构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协定与协议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四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非歧视待遇原则 第二节 贸易自由化原则 第三节 允许正当保护原则 第四节 公平竞争原则 第五节 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 第六节 透明度原则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机制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第四节 相关案例评析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框架规则 第一节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概述 第二节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例外 第四节 乌拉圭回合关税减让谈判成果 第五节 关税减让谈判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七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货物贸易协议(一) 第一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第二节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第三节 海关估价协议 第四节 装运前检验协议 第五节 原产地规则协议 第六节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 第七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八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货物贸易协议(二) 第一节 农业协议 第二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九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货物贸易协议(三) 第一节 反倾销协议 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第三节 保障措施协议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十章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框架规则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与基本结构 第三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的服务贸易谈判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框架规则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概述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知识产权执法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第十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诸边协议 第一节 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 第二节 政府采购协议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基本概念 复习思考题附录一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为完成最终报告,专家组有权从它们认为适当的任何个人或机构获取资料和专门意见。专家组在向有关成员方管辖的个人或机构索取资料和意见前,应通知该成员方政府。对于争端中涉及的科学或技术方面的问题,专家组可以设立专家评审组,并要求它们提供书面咨询报告。 如争端当事方以外的成员方认为该争端与自身具有实质性的利益关系,则在向争端解决机构作出通知后,可以以第三方身份向专家组陈述意见,并有权获得争端各方提交专家组首次会议的陈述材料。 此外,根据规定,专家组在审理期间可以召开秘密会议,当事各方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只有在专家组发出邀请的情况下,才能出席此类会议。专家组对案件的审议应保密,其报告也应在当事各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起草。专家组的专家在报告中所发表的意见一律采取匿名形式。 4.专家组最终报告的通过专家组报告在未经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之前,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6条的规定,为使各成员方有充足的时间审议专家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只有在报告散发给各成员方之日起20天后,才能考虑是否通过该报告。对专家组报告有反对意见的成员方,应至少在审议该报告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召开前10天,书面提交其反对理由,以供散发给其他成员方。争端当事各方有权全面参与争端解决机构对专家组报告的审议,其意见也应完整记录在案。在专家组报告散发给各成员方之日起60天内,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通过,除非一争端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其上诉决定,或争端解决机构经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报告。如一方已通知其上诉决定,争端解决机构将不再审议通过该专家组报告。根据规定,即使专家组报告已经在争端解决机构获得通过,各成员方仍有权就专家组报告发表意见。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