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陈国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12出版) 作者:陈国庆 页数:811
内容概要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释义》根据罪刑法定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明确性原则,综合运用文意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刑法规定逐条、逐词加以解释。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释义》收集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有关部委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具有全面性。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本法任务] 第三条[罪刑法定]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罪刑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二编 分则附则附录
章节摘录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所谓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金融票据。所谓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是指证明其对某些本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所谓担保,即合同担保,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这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犯罪分子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的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这是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从未打算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达到了犯罪目的,就逃跑、隐藏、躲避起来,这是合同诈骗罪较为典型的犯罪手段。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由于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多种多样,法律上不可能穷尽,在尽可能一一列举上述行为后,规定了“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兜底性规定,以避免遗漏应当追究的行为。例如,收受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或者担保财产后,大肆挥霍,无度享用,致使无法归还;或者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退还货物、货款,而用于其他违法活动,等等。 ……
编辑推荐
刑法解释的基础是成文化的刑事规范;刑法解释的目标在于发现立法者的原意,从本质上考察立法意图。陈国庆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释义》注重考察刑法的立法沿革,收集整理并充分参考了有关立法建议、草案说明、审议报告等立法材料,充分体现了立法原意。 本书根据罪刑法定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明确性原则,综合运用文意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刑法规定逐条、逐词加以解释。 本书收集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有关部委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具有全面性。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