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作者:廖北海 页数:249
内容概要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滥觞于德国刑法理论,是德国刑法学中区分共同犯罪参与形态的主导理论。《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依托德语第一手文献,梳理了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在德国刑法教义学和判例中的发展历程,并以罗克辛的支配理论为框架,阐述了犯罪事实支配之概念、类型、内容确定和结构等本体论问题,分析了本理论与犯罪论体系、其他区分学说及特殊的主客观构成要素间的关系问题,进而将本理论适用于解决间接正犯、共同正犯和组织犯中的诸多根基问题和争议问题,不仅填补了我国刑法理论的空白,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由廖北海所著。
作者简介
廖北海,女,1979年1
0月出生于湖南常德。2002年获湘潭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湘潭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曾在《刑事法评论》、《刑法论丛》、《中国刑事法杂志》、《求索》、《湖北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曾参与201
O年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完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调研报告》的撰写,参与《犯罪离我们有多远:生活中的刑法》一书的编著。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发展史
第一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初步发展
一、“犯罪事实支配”概念的发展
二、威尔策尔的创建与发展
三、同时代其他学者的改造
四、笔者评析
第二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现代展开
一、罗克辛现实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
二、许纳曼规范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
三、笔者评析
第三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在德国判例中之发展
一、对极端主观理论的限制
二、与主观理论的综合考量
三、本书观点
第二章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本体论
第一节 犯罪事实支配之概念
一、三种不同的概念界定模式
二、犯罪事实支配是开放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事实支配之类型
一、行为支配
二、意思支配
三、功能性支配
四、笔者评析
第三节 犯罪事实支配内容确定之评析
一、对犯罪过程和结果起决定性影响
二、促成和阻止能力
三、行为力量
四、意志从属
五、犯罪事实支配意志和正犯感觉
第四节 犯罪事实支配之结构
一、存在论和目的论考察方法的综合
二、描述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的综合
第三章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关系论
第一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与犯罪论体系
一、正犯的体系定位
二、犯罪事实支配属于构成要件不法问题
三、犯罪事实支配与故意的体系地位
四、证成犯罪事实支配的“罪责要素”是不法问题
第二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与其他区分学说
一、先前区分学说之介评
二、先前区分学说之意义
三、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独立价值
四、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与我国的共同犯罪
主客观统一说
第三节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与特殊的主客观构成要素
一、观点之争
二、规范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不可取
三、犯罪事实支配并非证成义务犯的要素之
四、犯罪事实支配与无身份的故意工具
五、犯罪事实支配与无目的的故意工具
第四章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之适用论
第一节 在间接正犯中之适用
一、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根据
二、间接正犯的范围
第二节 在共同正犯中之适用
一、共同正犯的性质
二、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
三、共同正犯的特殊形态
四、共同正犯的处罚原则
第三节 在组织犯中之适用
一、组织犯的实质
二、组织犯的存在范围
三、组织犯的处罚原则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德文缩略语对照表
德国人名译名对照表
后记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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