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秀明 著 页数:229
前言
人类文明薪火相传,绵延不息。当今中国的改革发展,为中国的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沃土。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时代中,都在不断释放自己的能量,以期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一个法学研究者同样希望能够通过融合群体的力量,为国家的兴旺与社会的发展作出一些哪怕是微薄的贡献。 西南科技大学位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不仅云集了一大批优秀的现代高科技研究的精英,在其下属的法学院还有一批年轻的法学教育工作者长期在此默默耕耘,并于近几年逐渐活跃在国内外各层次的法学论坛上,他们为西部法学教育事业、基层法制建设、各行各业法制观念的更新、法学研究的创新而勤奋探索着。西南科技大学于2001年3月成立了法学院。法学院是年轻的,她举办的法学本科专业迄今只有12年的历史,她的教师大部分是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法学院又是快速成长的,法学院十余年的发展不仅为四川和西部地区培养了数千名法律专业人才,而且在教学与研究实践中快速成长了一批优秀的年轻教师。目前,法学院拥有刑法、经济法等5个法学学科硕士点,拥有一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
内容概要
本书分析了缺席审判的基本理论问题,重新界定了缺席审判的立法模式,并深入地阐述了不同立法模式下缺席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本书不仅对中西方缺席审判的历史沿革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还对当今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缺席审判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针对我国缺席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如庭审缺席不应包括出庭但不为辩论,法官应当对证据进行实质审查,有必要建立审前的强制答辩制度和庭审缺席的异议救济制度,立法应当对复杂型诉讼的缺席处理程序进行规定。
作者简介
刘秀明,1969年9月出生,辽宁省喀左县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学士(1993年),辽宁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2003年),师从杨明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2010年),师从廖中洪教授。现任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和参与省市级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参编《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学概论》、《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等多部教材。
书籍目录
引言第一章 民事缺席审判制度概述 第一节 缺席和缺席审判的概念 第二节 缺席的性质和缺席审判制度的特征 第三节 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模式 第四节 缺席审判制度的功能与问题第二章 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历史沿革考 第一节 古罗马时期的缺席审判制度 第二节 近现代缺席审判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我国古代缺席处理情形考察 第四节 我国近代缺席审判制度考察第三章 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程序正义与缺席审判制度 第二节 庭审单方审查模式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审前单方审查模式的特有基础 第四节 双方审查模式的理论基础第四章 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缺席审判的程序条件 第二节 缺席审判的实体条件 第三节 缺席处理程序 第四节 缺席审判的救济方式第五章 我国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与实务现状 第一节 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特征 第二节 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缺陷 第三节 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实务考察 第四节 我国缺席审判制度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第六章 我国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完善 第一节 立法模式选择 第二节 缺席审判的程序条件 第三节 审前程序被告不答辩的处理 第四节 复杂型诉讼的缺席处理程序 第五节 预防缺席审判的有效措施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细致的研究,对完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缺席审判制度均有所规定,缺席审判制度集中反映了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诉讼效率、程序安定诸价值目标的选择与平衡。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是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同样也是指导缺席审判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完善缺席审判制度无疑对贯彻当事人主义的诉讼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席判决是民事诉讼的常态,鲜明地反映了诉讼的本质,而一方当事人的缺席则没有体现交涉性与对抗性等诉讼的特点。在诉讼结构失衡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程序设计,以求相对客观地实现实体正义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而,缺席审判制度与民事诉讼构造又存在紧密的联系。 另外,鉴于笔者对缺席审判立法模式的思考,有必要尝试从理论上提出新的立法模式。对不同立法模式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作出详细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不同缺席审判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规律。 2.实践价值。 (1)完善缺席审判制度,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缺席虽让法官和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尴尬境地,却是实践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由于当事人对诉讼的态度不同,并不是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积极地参加诉讼,积极地实施诉讼行为,在当事人怠于行使这些权利或由于某种客观因素不能参加诉讼而缺席的情况下,就打破了诉讼攻防的和谐状态。如果一味固守对席审理,就会造成程序的延迟,不符合诉讼经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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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不同于对席审理的一项特殊制度,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本书在消化、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立法模式、历史沿革、理论基础、构成要件作了深入的分析,对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反思性的考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与完善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意见。在写作方法上,该书综合采用了语义分析、类型化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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