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汪明亮 页数: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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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刑法概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法分论概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作者简介
汪明亮,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在《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转载。曾多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公安部委托项目。2006年、2008年分别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二等奖。个人专著有:《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犯罪生成模式研究》《“严打”的理性评价》《审判中的智慧:多维视野中的定罪量刑问题》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 刑法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 第三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刑法的效力第二章 犯罪成立条件 第一节 犯罪概念 第二节 犯罪构成第三章 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 犯罪客体 第二节 犯罪客观方面第四章 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 犯罪主体 第二节 犯罪主观方面第五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第二节 紧急避险第六章 犯罪形态第七章 刑罚概说第八章 刑种第九章 量刑第十章 行刑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第十二章 刑法分论概说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十九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二十章 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一章 渎职罪第二十二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录 刑法典及单行刑法
章节摘录
一、解释的效力角度分类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1)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刑法规范本身需要明确界限,或者为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刑法的原则性分歧而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对于弥补刑法规范中的漏洞,使刑法规范适应复杂多变的犯罪活动,维护刑法规范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2)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司法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我国司法解释的范围只限于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法规范的问题,解释的效力只限于全国的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从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颁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刑法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同时,就一些刑法适用的共同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作出司法解释。(3)学理解释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如刑法教科书、专著、论文、案例分析中对刑法规范的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正式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刑事司法乃至立法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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