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南京师大  作者:王红梅  页数:286  

内容概要

  中国近代商会是1904年清末颁行《商会简明章程》以后,在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商会作为商人自主结社的团体,是近代中国各类社团中人数最多的社团之一。《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作者以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为研究课题,选择商会这一群体为研究对象,正可以从微观角度研究法制近代化过程中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制理念和法治参与程度的变化过程,通过研究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互动过程,还可以探究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历史的价值内涵,所以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创新意义。

书籍目录

序绪论一、选题缘起二、“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相关研究综述及质疑三、基本研究框架四、研究方法第一章 商会与中国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一、中国古代商人团体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一)唐宋的行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二)明清时期的会馆、公所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三)古代商人结社法律制度对商人结社的影响二、商会与近代商人结社法律制度(一)商会成立的历史背景(二)商会简明章程: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三、近代商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变迁(一)《商会简明章程》的内容(二)北洋政府时期商会法的主要内容(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会法的主要内容(四)近代商会法律制度对近代商人结社的影响四、近代商会法律制度的历史评价(一)功利的立法(二)国家与社会间的冲突和利益平衡.(三)明显的移植性第二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一、清末宪政思潮的勃兴对商人的影响(一)宪政思想的启蒙(二)立宪思潮的兴起(三)近代宪政思想的传播对商人的影响二、商会与清末国会请愿(一)国会请愿风潮与商会的参与(二)商会参与国会请愿的评价三、民国初年商会“争复公权”的努力(一)民国初年商会“争复公权”的行动(二)利益驱动下的专制与民主选择四、两次民治实践的失败——商界无法解开的魔咒(一)八团体国是会议的草草收场(二)上海总商会民治委员会的昙花一现(三)民治运动领导权的纠葛第三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设商会与清末民间商法编撰活动(一)预备立宪公会发起编撰商法典并联络商会参与的原因分析(二)商会的作用分析(三)对《商法调查案理由书》的评价二、商会与清末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一)商会与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二)商会与民初民商事习惯调查三、商会对民初商事立法的推动(一)商会在民国元年工商会议上的微弱呼声第四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与发展结论征引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章 “商会与中国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此处之“结社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结社法律。“商人结社制度”一词的使用,是受台湾学者邱澎生先生的启发。邱澎生在《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迁: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一文中,也研究了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变迁,虽然他笔下的结社制度还包括会馆公所制定的行规等内容,是在一个更广泛意义上使用了结社制度,但其描述清末民初商人结社制度的变迁对笔者启发很大。①本书将商人结社制度的转型置于更广阔的时空维度,从古代商人结社制度的状况一直延伸到《商会简明章程》的颁布,并将其置于法制近代化的背景下研究商人结社制度的转型。本书研究的旨趣只在揭示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国家法的制定对商人结社的影响,虽然有学者研究商人团体时,将明清以来会馆、公所制定的行规和一些行业惯例作为商人团体习惯法来研究,但本书不涉及这一问题。②近几年来习惯法问题一直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但是学界就民间法、习惯法的概念、使用语境等问题一直有争论,加之习惯法与本书研究宗旨不符,所以本书未研究所谓结社习惯法方面的内容。第二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内容涉及商会参与清末国会请愿、民国初年商会“争复公权”的努力及19世纪20年代初期商界的两次民治实践。这些内容一向是史学界考察“商人与政治”的重要素材,不仅有专门研究商会史的学者关注,其他近代史学者研究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运动时也早有涉及,不过后者多注重史实描述,评论尚不深刻。商会史研究领域的学者对商会参与宪政运动的研究比较深入,既有对商会参与其中评价很高者,也有对这些评价提出质疑者。对于商会参与清末国会请愿,虞和平教授认为:“总的来说,商会的响应是不足的,行为是被动的,态度是软弱的”,尤以商会提交的一些请愿书为分析材料,认为“言辞温和、态度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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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是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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