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伍新尧 郑州大学出版社 (2011-09出版) 作者:伍新尧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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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普通高等教育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高级法医学(第2版)》介绍了法医学鉴定的证据属性、损伤与伤残鉴定、法医人类学活体的年龄推动、法医影像学、现场勘查和法医学现场勘验、现场血迹形态学等内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医学事业的发展一、新中国法医学事业和法医学教育发展简况二、英、美、德等国的法医学教育制度三、英、美、德等国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四、中国现行的法医学鉴定体制第二节 法医学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一、法医学教育学制的探讨二、大力加强法医学研究生的教育工作三、加强法医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四、加强法医学鉴定人的继续教育第三节 关于我国法医学鉴定体制的思考一、法医学鉴定机构的设置应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为主二、加强时法医学鉴定机构的管理,大力推行“认证、认可”活动三、加强法医检案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四、将法医解剖分为司法解剖和行政解剖五、应加强人民法院对重新鉴定的启动权的监管六、加快《司法鉴定法》的立法七、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的公益性八、尽快成立司法鉴定人行业协会九、加强法医学各分支学科之间和医学其他学科之间的融合第二章 法医学鉴定的证据属性第一节 概述一、法医学鉴定的证据属性二、法医学鉴定的学科分类第二节证据的关联性一、证据关联性的含义二、证据的逻辑关联性第三节 法医学鉴定的合法性一、法医学鉴定的受理二、法医学鉴定的实施第三章 损伤与伤残鉴定第一节 概述一、损伤与伤残鉴定的主要意义二、损伤与伤残鉴定的主要内容三、损伤与伤残鉴定的基本程序第二节 损伤与伤残鉴定的活体检验一、体表损伤检验二、体表瘢痕检验三、肢体功能检测四、听觉功能的实验室检测五、视觉功能的实验室检测六、男子性功能实验室检侧第三节 损伤程度鉴定一、损伤程度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对贯通创的鉴定)二、眼损伤鉴定三、视觉功能障碍鉴定四、鼻骨损伤鉴定五、鼓膜穿孔鉴定六、听觉功能障碍鉴定七、牙齿损伤鉴定八、血(气)胸伴呼吸困难鉴定九、失血性休克鉴定十、男子性功能障碍鉴定第四节 伤残程度评定一、伤残程度评定的基本原则二、听觉功能障碍三、视觉功能障碍四、心脏功能障碍五、呼吸功能障碍六、消化吸收功能障碍七、肾功能障碍八、大小便失禁九、男子性功能障碍十、肢体功能障碍第四章 法医人类学活体的年龄推断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根据骨龄推断活体年龄一、根据继发骨化中心推断活体年龄二、根据干骺愈合推断活体年龄第三节 根据牙齿推断活体年龄一、根据乳牙、恒牙的萌出与替换推断活体年龄二、根据整颌牙的磨耗度推断活体年龄第四节 根据身高和骨骼长度推断活体年龄第五章 法医影像学第六章 现场勘查和法医学现场勘验第二十七章 非人类DNA分型在法庭科学中的应用第二十八章 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第二十九章 中毒和毒品依赖第三十章 液质联用技术及其在法医毒物分析中的应用第三十一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和相关的法学知识第三十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章 绪论祝家镇 黄光照 伍新尧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医学事业的发展一、 新中国法医学事业和法医学教育发展简况我国是世界最早著述法医学典籍[《洗冤集录》(宋慈,公元1247年)]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医学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主要包括法医学人才培训、开展法医检案工作、编写和出版法医学书刊、建立法医学鉴定体系和学会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只有少数学习了近代法医学的专家及经过正规训练的法医师,其中佼佼者当属南京中央大学的林几教授。他是中国近代法医学的奠基人,20世纪20年代留学德国,回国后曾在上海开办法医学研究所,培养了几位法医。后到中央大学医学院(新中国建立后改为南京大学医学院)任教。1951年卫生部委托南京大学医学院(后改为第五军医大学)开办第1期法医高级师资班,学生19人,由林几教授负责筹办,陈康颐、丁涛、陈谦禄协助。这19个人就是新中国培养的第1批法医学教师。毕业后他们被分配到11所医学院,开设了法医学课程。1955年,卫生部又委托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陈东启教授主持举办了第2期法医学师资训练班,共22人。这次培训班结束后,使得有法医学教师的医学院又增加了16所。再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孔禄卿教授招收了几位副博士研究生,他们毕业后大多被安排到医学院任教师。当时,全国只有几个大城市的法院或公安局有为数不多的法医,还有一些新中国成立前未经过近代医学训练的人员在从事法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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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高级法医学(第2版)》由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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