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西南交大 作者:杨爱林 页数:430
内容概要
《法律文书写作思维》从写作主体心理思维的新角度,按具体文种描述法律文书的写作思维过程,研究其文体意识、思维操作方法、形式、特点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抽象出法律写作一般的思维原理及普适性的操作技术、操作模型,以指导实际的写作,建构合格的法律文书写作主体性。
作者简介
杨爱林,女,1982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现任职于四川理工学院文学与新闻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写作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诉讼文书一、民事起诉状二、刑事自诉状三、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四、行政起诉状五、反诉状六、民事上诉状七、刑事上诉状八、行政上诉状九、民事答辩状十、刑事答辩状十一、行政答辩状十二、申诉书第二章 律师法庭发言一、辩护词二、代理词第三章 合同、协议文书一、买卖合同书二、借款合同书三、承揽合同书四、租赁合同书五、析产协议书六、收养协议书七、仲裁协议书第四章 裁判文书一、一审民事判决书二、二审民事判决书三、一审刑事判决书四、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五章 公安文书一、呈请立案报告书二、呈请破案报告书三、通缉令第六章 检查文书一、起诉书二、刑事抗诉书三、撤销案件决定书第七章 申请书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二、民事再审申请书三、公示催告申请书四、执行申请书五、财产保全申请书六、仲裁申请书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上述写作模式对刑事自诉状的内容结构作出了框架性的勾勒。这个基本框架是,从宏观角度对文章的内容,按“当事人一请求一事实一理由一证据”的思路安排思维结构。 在中观和微观的层次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单元各自的结构,则有待结构思维视具体案情去处理、细化。主要内容单元的写法,与民事起诉状基本相似。 事实单元,可采用自然时间顺序,也可采用分列的写法,对较复杂的、有多项请求的案件,综合、归纳证明每项请求的事实内容,以时间为序,逐项记叙清楚。 综合归纳的写法在自诉案件中适于持续犯罪的案件。如虐待罪,采用这种写法,说明被告人从何时开始到何时,先后以何手段对被害人施虐,造成了哪些危害后果,叙述线条清楚。 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可采用详写重点、兼顾一般的写法。这种写法主次分明,特别适于人数罪案件。如被告人犯有数种或多起罪行,为突出主罪,往往打破主罪和次罪的自然顺序,先写主要犯罪事实,在显要位置详述被告人作案的重要细节,再用概述法略写次要犯罪事实。 理由单元由事入理,展开事理和法理思维内容,据理判断。这部分除内容不同以外,具体操作与民事诉状相似。“由事入理,据理分析”的写法叙事线索清楚,比较容易说明犯罪的连续性.承接叙事进行分析,也符合认识习惯和规律。这种写法虽从事实人手,但其叙事从法律大前提出发,以法律事实为小前提,是隐性的相似分析,是在法律大前提下展开事实小前提,其思路仍然在三段论推理的轨道上。随后,理由部分分析被告人行为构成的罪名和应担负的责任,则是对大小前提相似性的分析与说明。 证据单元,一般取罪证分离法,在事实、理由单元后,以单独的段落列述证据,使内容一目了然。采用罪证分离法写作,必须说明哪一证据证明哪一事实。此外,也可取罪证合一法,随叙事举证,起水到渠成作用。采用罪证合一的写法,最后仍应将证据加以集中归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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