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胡怡建 页数:352
内容概要
《税收学(第3版)》特点:名师汇集,参与编写的包括全国十几所“211”院校、重点院校及知名财经类院校的院长、教授、博导,造诣深厚,既有卓越的教学科研经验,又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新背景新材料,教材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最新情况,紧贴时代脉搏和国家政策变化,资料、案例力求权威、新颖。立体化全新体验,教材采用全新立体化模式,教学配套实用、精美。“一主三副”(一套主教材、一本配套习题集、一套教学课件、一批网络资源)的创新设计将学习途径全方位覆盖,不仅方便教师教学,更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税收导论
第一节 税收特征
第二节 税收发展
第三节 税收要素
第四节 财政职能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二章 税收效率
第一节 税收效率原则
第二节 税收效率影响
第三节 税收效率选择
第四节 税收成本效益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三章 税收公平
第一节 税收公平原则
第二节 税收公平影响
第三节 税收公平选择
第四节 最优税收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四章 税收稳定
第一节 经济稳定
第二节 税收稳定方式
第三节 税收稳定机制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五章 税负归宿
第一节 税收负担
第二节 税负转嫁
第三节 税负归宿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六章 税收体系
第一节 税收分类
第二节 税制结构
第三节 税收体系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七章 流转税制
第一节 流转税制特点
第二节 流转税制设计
第三节 流转税制类型
第四节 流转税制模式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八章 增值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纳税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率结构
第五节 销项税额
第六节 进项税额
第七节 应纳税额
第八节 出口退税
第九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九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率结构
第四节 应纳税额
第五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章 营业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纳税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率结构
第五节 应纳税额
第六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一章 关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率结构
第四节 完税价格
第五节 应纳税额
第六节 优惠政策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八节 行邮关税
第九节 特别关税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二章 所得税制
第一节 所得税制特点
第二节 所得税制类型
第三节 所得税制设计
第四节 所得税制政策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十三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基本制度
第三节 应税收入
第四节 税前扣除
第五节 资产处理
第六节 重组税务
第七节 应税所得
第八节 优惠政策
第九节 应纳税额
第十节 源泉扣缴
第十一节 特别调整
第十二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四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基本制度
第三节 应税收入
第四节 费用扣除
第五节 应纳税额
第六节 优惠政策
第七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五章 资源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资源税
第三节 土地使用税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六章 财产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房产税
第三节 契税
第四节 车船税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七章 行为目的税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节 印花税
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八章 税收管理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税务代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十九章 税务行政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
本章小结
思考题
附录 练习题答案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生产、经营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审核以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到县、市)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从事生产、经营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货物的,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并申请查验货物。纳税人所携带的货物没有在证明上注明地点销售完毕而需易地销售的,必须经过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并在其所持证明上转注。易地销售而没有经过注明地点税务机关验审转注的,视为未持有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没有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应当持此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六)税务登记核查税务机关对于已经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1.税务登记证验审。(1)税务登记证验审时间。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审查核对税务登记证件和税务登记表的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实行联合检查验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合年检。验审合格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载明验证标识。验证标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具体验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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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第3版)》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院校经济学管理学系列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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