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徐毅 页数:294
前言
徐毅的博士论文《江苏厘金制度研究:1853~1911年》即将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打电话来请我作序。我一向不喜欢写、也极少写此类多少带有应酬性质的文字,但对徐毅的这个请求,却于情于理都无可推托。 徐毅这篇论文的选题是我建议的,虽然一开始他曾提出题目是否有些“老”的疑问,但经我说明理由,最终还是接受了。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上,我始终如一坚持的意见是:一个合适的题目除应满足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所谓“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且大小适中,使学生在三年学习时间里能够完成这样一般性的要求之外,还应考虑如下两点: 其一,选题应有利于训练学生最基本的专业科研能力。研究生,即便是博士研究生,也仍然是处在学习如何做科研,以为将来独立工作打基础的阶段。这个阶段基础打得如何,对学生未来的学术发展影响极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会是影响其一生的。这就如同一个武术家,早年的“扎马步”、“拿大顶”、“劈腿”等基本功锻炼的扎实与否会极大地影响其后来的武功成就,因为一旦“出道”,他就难得再有机会去专门、系统地练习这些基本功了;有些“童子功”,在过了最佳练习期以后,即使刻苦“补课”,也很难再练好。而训练一个研究生如何做科研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让他通过学位论文的写作,亲身经历一个完整、经典的本专业科研过程,从中获得直接的经验和体会。这里,帮助学生选择一个什么样的题目去做,是有讲究的。不同类型的选题,对于训练学生专业能力的效果并不完全一样。
内容概要
与清末民初“自上而下”建构的诸多现代民族国家的制度不同,晚清的厘金制度却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形成过程:由“民办”到“亦官亦民”再到“官办”。对于江苏这个厘金的发源地来说,“自下而上”的过程中蕴涵着三次转向良税制的历史机遇。然而,在江苏省各色抽厘集团的操纵与利用下,厦金制度的命运最终只能蜕变为“千夫所指”的恶税制。晚清江苏厘金制度的起源、推广与演变,说明咸丰、同治以来,中央集权式微、地方权力膨胀的宏大变局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此消彼长”的二元对立史,而是一幅充斥着众多社会集团之间方方面面的利益博弈与争斗的历史图画。
作者简介
徐毅,1979年4月生于上海市,2001年、2004年、2007年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历史学学士、历史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主要集中于清代财政史方面的研究。曾主持一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参与一项国家重大文化工程、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数篇。另著有《晚清财政:1851~1894》(两人合著,第二作者,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出版)。
书籍目录
总序序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晚清厘金小史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一、20世纪上半叶 二、20世纪下半叶至今 第三节 本书的研究旨趣、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 本书的基本框架第二章 江苏厘金制度的起源:从“民办”到“官办” 第一节 江苏厘金制度的源头:民间厘金 一、“公基金”:民间厘金的初始形态与性质 二、会馆公所的厘金制度 三、民间善堂的善举厘金 四、地方社会的公益厘金 第二节 咸丰初年的“筹饷”环境与雷以諴“劝捐募勇” 一、“筹饷”与“劝捐”的多元化格局 二、雷以馘“劝捐筹防”计划的酝酿与实施 三、“七、八月匮饷危机”与“江北捐输之争” 四、“江北捐输之争”以后各显神通的筹饷举措 第三节 雷氏官办厘金:“趋势史”与“事件史”的汇合 一、江都、甘泉两县的民间厘金 二、雷以馘官办厘金的“三步曲” 小结第三章 江苏厘金制度的草创期 第一节 清朝中枢对江苏省推广厘金制度的态度及其措施 第二节 江北、淮北与江南地区厘金制度的推广与运作实况 一、江北与淮北地区厘金制度的推广与运作 二、厘金制度在江南地区的推广 三、江北粮台与江南粮台的“厘利之争” 第三节 厘金制度在上海地区的推广与地方社会 一、上海厘金的第一份“调查报告”与1856年以前的厘金制度 二、1856-1857年间上海厘务的两次整顿与扩展 三、官府、华商与洋商在“抽厘加捐”问题上的协作与冲突 四、咸丰、同治之交的上海厘金制度 小结第四章 战后江苏厘金制度的短暂过渡期 第一节 江苏厘金制度的战后新发展 一、江北、淮北地区 二、江南地区 三、上海 第二节 战后江苏厘权的重新整合 一、战后各州县的“要办善后”与省政府统合厘权的发端 二、统合厘权、“接济‘剿捻’”与“妥办善后”并举 三、清廷在宏观层面上推行的“推波助澜”政策 小结第五章 异动与留存:同治、光绪时期江苏省厘金制度的最终建成第六章 变革与折衷:清季江苏厘金制度的多歧命运第七章 结论:作为工具与权力的厘金制度附录:关于晚清江苏漕捐收数的估考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晚清厘金小史 抽厘最早为民间一种筹集公益经费的方式,在咸丰之前已盛行于民间社会。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北上扬州。当时,奉旨在扬州帮办军务的雷以諴正驻防里下河一带,因军饷不继,乃于是年八月,仿照民间会馆公所、善堂等组织常见的抽厘之法,在仙女庙等处试行官抽厘金,又名捐厘。其抽收对象开始是坐商;后来,在交通要道上增设局卡,对行商抽厘。所以,坐厘与行厘构成最基本的两种厘金类型。翌年三月,咸丰帝谕令江苏推广此项筹饷新法,厘金之征遂在江苏各地迅速推开。同时,厘金也由江苏扩散到其他省份。最先仿行江苏开办厘金的是安徽、广西两省,时间均在咸丰四年(1854年)。继两省之后,咸丰五年(1855年),江西、浙江、湖北与四川等省相续开办。从咸丰六年到十一年(1856-1861年),绝大部分内地省份(云南除外),以及东北的奉天、吉林,西北的新疆,东南台湾等地,也都先后实行。同治十三年(1874年),云南开办厘金。光绪十一年(1885年),黑龙江抽厘。至是,厘金制度推广到了除西藏、蒙古以外的全国所有地区。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