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1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书籍目录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二章内资企业法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五节公司债券和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节公司合并、分立与注册资本变更 第七节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四节外资企业法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债务人财产 第五节破产债权 第六节债权人会议 第七节重整 第八节和解 第九节破产清算 第六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转让 第七节合同的终止 第八节违约责任 第七章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概述 第二节专利法 第三节商标法 第八章竞争法与消费者保护法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章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证券发行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四节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节上市公司收购 第十章票据法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汇票 第三节本票与支票 第十一章税法 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会计法 第一节会计法概述 第二节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下列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其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 合同约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三)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则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的规则 (1)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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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适合作为高等院校财经专业的教材使用以及相关专业在职人员的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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