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作者:[美] 斯蒂夫·赫利  页数:338  译者:王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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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读者都说成是傻瓜的书。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作者都说成是骗子的书。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出版者都说成是黑心商人的书。
  但,这是一本好书。
  每一个爱书的人也都知道,就算商业,就算世俗,书籍依然是我们宝贵而骄傲的财产,是我们忠实的朋友。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你依然能够找到触动你心灵深处的书,找到令你怦然心动的文字。因为总有作者坚持着真诚的讲述,总有出版人将出版好书当做自己的责任。
  本书讲述了皮特·塔斯洛是如何写出一部畅销作品,以及他为此付出的代价。
  这本书将改变你对写作、出版、营销等整个图书世界的认识。
  这本书还会教你从一文不名的写手,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作者简介

  史蒂夫·赫利,美国作家,编剧。毕业于哈佛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哈佛校园最知名的幽默杂志《哈佛妙文》的社长。毕业后从事编剧工作,为脱口秀节目《戴维·莱特曼晚间秀》、喜剧卡通片《美国老爹》、电视剧《我为喜剧狂》担任编剧及制作人,所参与节目多次获得美国电视界最高奖项艾美奖。与人合著漫画游记《荒唐的旅行》。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由贫变富
 我读过的最糟的书——《纽约时报》书评版畅销书一—作为
 小说家的目标:出名——发财——海景大房——在波莉的婚礼上让她难堪
 法则1:拒绝真相
 法则2:写一本流行畅销的书;不要费力气去写一本好书
 法则3:不要涉及任何我自己的生活
 法则4:必须包含谋杀
 法则5:必须要包含一个俱乐部、秘密或是神秘的使命、害羞的人物、生活遭遇突变的人物、令人惊异的爱情故事、放弃真爱却倾国倾城的女人
 法则6:在结尾能够唤起莫名的伤感’
 法则7:行文必须抒情
 法则8:小说必须包含高速路上的情节,让驾驶显得诗意而有魔力
 法则9:在沉闷的地方加入关于美食的描写
 法则10:主角能够奇迹般地摆脱一份糟糕的工作
 法则11:包含读书人甚多的小镇的场景,越多越好
 法则12:让读者看到自己,同时为他们注入敬畏感
 法则13:针对目标人群
 法则14:涉及音乐
 法则15:必须包含并不广为人知的异国地名
 法则16:包含植物的名字
 构照——可行的隐喻和感人的场景——作家德鲁:书籍就是伟大的商业——畅销构思列表——帮助读者理解我的困难的四件逸事——蒿雀出版社新书审评——作家式陈述——我认为卖掉小说后应该发生的事情——我卖掉小说后实际发生的事情
第二部 腐化堕落
 我在圣迭戈书展看到的——尼克·博伊尔的想法和观点——帕梅拉·麦克拉夫林在方先生吧给我讲的故事——米勒·韦斯特利的笔记——读书会——课堂——成人饮料时段继续的讨论——我在波莉的婚礼上做过的事情以及别人说我做过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包法利夫人》(译后记)

章节摘录

  你们必须要明白对我来说回想过去是多么糟糕。 那时,我习惯将我的收音机闹钟调到AM频段的最尽头,音量开到最大, 每天早上七点半,我都会在一个咆哮着海地克利奥尔语的播音员的嘶吼下突 然惊醒,从振奋人心这一点来说,那个声音简直好到极点。闹钟过后,我别 无选择,只能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气喘吁吁,心急火燎,踢踢打打。我总 是非常尿急。 我床边经常有一两个灌满了尿的啤酒瓶。我习惯在睡前喝上五六瓶啤酒 ,但是夜里却懒得去洗手间。我的室友霍巴特——一个医学系学生,对此事 件可能引发的公共健康问题只提过一次。我觉得,如果他想为此做点什么, 那再好不过了。 有时候我醒来时还穿着牛仔裤。我每天都穿着牛仔裤,因为它可以兼做 抹布,睡觉的时候如果嫌麻烦我就不脱。所以,醒来时,我身上往往都有一 层黏腻的热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不错,因为这迫使我每天都要洗澡, 否则的话,我肯定能省则省。 走进厨房,我会把手探进一个皱巴巴的袋子中,袋子里是水煮式葱味酸 奶薯条。抓上两满把,就是早饭。这和农夫们吃的那种健康的炸土豆块差别 并不大。接下来,我会打开一瓶20盎司装的山露啤酒。很久之前,咖啡机的 过滤器就被我们搞坏了,想到我只能找件旧衣服来代替过滤,我便再也没有 耐心煮咖啡了。因为你不可以用旧衣服,这对地板、咖啡以及穿在身上的衬 衫和牛仔裤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这样的早餐结构非常好,因为不会牵扯到碗碟。在小说《蟑螂集会》中 ,有一幕非常惊人:普劳德富特将他所有的脏餐具装在卡车后斗中,开进洗 车场去洗。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能有一辆卡车,以便如此对付碗碟。 山露还需要锦上添花。因为我总在洗澡的时候喝它,香皂的草药精华会 流人瓶中,这就叫做“加料”。 穿好衣服后,我就钻进我的卡姆里小车。这辆车与我有着相互虐待而又 不可分割的关系。我倒车出车库的时候,总是会稍稍擦到支撑车库的木头椽 子。这辆车活该如此,但是它也知道,我真的非常爱它。 我会在车上听多尼·韦伯。他是一个法西斯式的电台主持人,总是主张 把所有的非法入境者抓起来丢到伊朗去,,看看伊斯兰人如何对待这些在德 黑兰用购物车装着十二个孩子四处贩卖墨西哥煎饼的家伙。他的另一个主张 是对中国实施核攻击。我想我应该说明,对此我并不赞同。我之所以听多尼 ·韦伯,是希望他能调动起我内心的一丝激情和愤怒。但是我早就对此麻木 了。我对政治漠不关心,就如同对灰暗的城市角落中隐藏着的一具被谋杀的 妓女的尸体一样不关心。 我会沿着I-93号路向南开出波士顿,经过港口边的油库,一直开到一个 连蛤蜊和贻贝都被垃圾搞得奄奄一息的地方——那里的滩涂上有一片汽车散 发出来的恶臭味,然后我会顺着老城路开过圣阿格尼丝高中,在那儿我会停 在一个住宅区前,看着一个有着畸形身材的亚裔女孩和她的朋友“伤心眼” 从校服中不可思议的隐蔽处拿出香烟。她们开始抽烟,而我会把收音机调到 古典摇滚,除非是十一月到一月之间,那时候古典摇滚台也开始全天候播放 圣诞歌曲。 每个星期二,这些女孩子们会参加唱诗班或是做其他的事情,而我就会 直接去工作。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大厦与它的命名者之间只有一个共同点:忠诚地守 在沼泽旁。汉密尔顿大厦位于奠基者商务花园的尽头,这个商务花园的建筑 全都以华盛顿、杰斐逊这样的人物命名,大多经营运动商品邮购、保险诈骗 调查、毛伊岛旅行策划之类的业务。 在汉密尔顿大厦的门厅中有一个金鱼池,我喜欢这个金鱼池。我非常嫉 妒那些鱼,它们全都吃得肥肥的,生活幸福,无忧无虑。它们的时间都是属 于自己的,能随心所欲,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张嘴、闭嘴、漂来漂去、吃石 头上的水藻。也许我会以其他的方式使用我的自由,但是这些金鱼的生活方 式和我期望的差不多。 走出电梯,进入三楼,我会经过坐在办公桌边的丽莎身旁。她是一个山 地黑人,为一伙小额索赔案件律师担任接待员。起初,我认为她是一个甜蜜 而可爱的存在。由于我营养不良的体形,她经常提议带我回家,“让那些小 骨头长长膘”,这看起来可爱而迷人,而我总会咧嘴笑笑,说“随时都行” 。 但是后来,她提到带我回家的时候总是补充说要给我洗澡。“我要好好 地刷刷你,把你头发里的泥都刷掉。”每谈一次洗澡,细节便多一点——她 要给我洗哪个部位,怎么洗,用什么牌子的香皂。于是,我每一次都假装读 报纸匆匆走过这段路。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我那时唯一的人际交往,而我猜测自己实际上很喜 欢。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丽莎正在打电话,不过她看到我的时候依然做了 一个用力刷洗的动作。我低着头眼睛盯着地毯快速走过。 这是一个星期五,一切并不会太糟。我带着霍巴特买的上个星期日的《 纽约时报》,还有充足的时间上网去看大熊猫的图片,上YouTlube看丹麦女 孩唱歌、看电唱机上的猫咪、看印第安纳州的孩子们使用自制的发射器跳下 水。(请记住,这是几年前,那时的网络简单得多。) 我唯一的工作任务是田中星,我必须为他写一份商学院的申请陈述。 P4-7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本书如此有趣,如此令人开怀,是因为它强烈嘲讽了整个美国文化。影视经常遭到调侃,其实书籍出版业也罪有应得。赫利将对出版业的调侃讽刺完美地拼凑出一本如此欢喜的书。令人惊喜的是,居然有出版社愿意出它。是时候向出版商证明我们读者要比他们认为的聪明得多了,就让这本书和《达·芬奇密码》一样畅销吧。      ——《纽约邮报》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是一本勇敢到放肆的书,全书从头到尾都把现实中的文学说成是一件皇帝的新装。其中的嘲讽令人回味,幽默俯拾皆是,而故事中从头到尾渗透着的诚恳与良心,让书中那位骗子显得异常可爱。  ——《华盛顿邮报》  如果你刚做完手术,而缝线没有达到工业用钢丝的强度,请远离本书。否则就做好准备哈哈大笑吧。  ——读者评论

编辑推荐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将改变你对写作、出版、营销等整个图书世界的认识。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还会教你如何从一文一名的写手,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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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3条)

 
 

  •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望文生义,会误以为这又是一本宣讲“成功学”的励志书。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实则是运用小说的形式,对商业时代的媚俗文化进行了全面的揭露和嘲讽。异想天开的形式,惊世骇俗的姿态,层层深入的爆料,妙趣横生的故事,幽默诙谐的叙述,在发人深省的同时,又给人带来巨大的阅读快感。用《华盛顿邮报》上的评论说,这“是一本勇敢到放肆的书”;用《纽约邮报》上的评论说,这本书又是“如此欢喜”,“如此令人开怀”。
      
       小说的主人公皮特·塔斯洛大学毕业不久,在一家公司靠写文案混日子,与另一名小伙子合租,过着盲目、混乱的猪圈式生活。因为收到前女友发来的结婚典礼请柬的邮件,塔斯洛受到了刺激,决定写一部畅销书,作为在几个月后前女友的婚礼上对其进行羞辱的重型武器。当然,他更重要的目标是借此发财致富,拥有海边别墅,从此过惬意的退休生活。
      
       从这里开始,作者将商业时代图书出版界的真相一一爆料,也撕开了商业时代媚俗文化的画皮。
      
       这一整张的画皮,包裹着的至少有三个主体:写作者、出版商和媒体。
      
       塔斯洛决定写一部畅销书,首先在于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在电视上故作高深、道貌岸然的畅销书作家,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骗术宗师”,写出的东西不过是将各种吸引眼球的要素进行胡乱拼凑的垃圾。发现惊天秘密的塔斯洛,于是也照单抓药,拼凑起一部集合了众多时尚元素的小说《龙卷风之灰俱乐部》。
      
       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几乎是用八卦流言和道听途说将一切拼凑起来的”。
      
       接下来,出版商通过四个阶段的营销运作,使这本本来在图书排行榜上籍籍无名的垃圾书,逐渐向畅销书的目标迈进。第一个阶段,是在一本叫做《道路》的杂志上刊登广告,吸引那些吃安眠药依旧半夜难眠的孤独的老女人们,她们通常是垃圾书的一个重要的忠实读者群。第二个阶段,是利用书评家和读者反馈的不同意见,造成热火朝天的辩论。第三个阶段,一位年轻女影星哈泽尔的经纪人想让她出演将根据小说《龙卷风之灰俱乐部》改编成的电影,哈泽尔拿着这本小说在回家的路上与狗崽队周旋的时候,被狗崽队拍到了她举着这本书对狗崽队怒目相向的照片。结果照片登出之后,大众关注明星隐私到极端细节的嗜好,自然使照片获得了巨大的宣传效果。第四个阶段,在一部情景喜剧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中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悠闲地翻看着这本书,警察到来之后,两人因为这本书发生了争执。接下来,犯罪嫌疑人确实被证明是虐童犯。“任何评论都是好的评论”,罪犯喜欢看这本书,并没有影响书的销售,反而又使销售大增。
      
       当《龙卷风之灰俱乐部》越来越接近畅销书的目标的时候,媒体也开始介入了。一个著名的读书电视节目要为塔斯洛做一期专访。塔斯洛所住的“猪圈”当然不能上电视,于是他坐大巴去姨妈家,借用姨妈的房子,一路上,他满心想着小说大卖之后,是不是就立马去海边买别墅,因而忘了准备节目中应该说的话、应该做的表情。在节目的排演过程中,摄像师告诉塔斯洛,主持人根本就没有看过他的书,“不是打击你,她什么书都不读”,“你就说那些关于小说的废话就成。还有让她的头发出现在镜头里”。在不断“造假”的拍摄过程中,塔斯洛终于精神崩溃,感到了一种“想要放弃的疲倦的平静”。结果,他撕下了自己的画皮,说了一番令人爆笑的大实话。
      
       塔斯洛撕下了自己的画皮,也就等于撕下了所有畅销书作家的画皮,撕下了出版商的画皮,撕下了媒体的画皮——最终,也就撕下了整个媚俗文化的画皮。塔斯洛当然犯了众怒,引起司法程序的介入。最终,他得到了一个比较喜剧化的处理:在家中被监禁6个月。
      
       这位可爱的骗子最后确实买到了自己的房子,在一个偏僻脏乱的破烂海滩,买了一个一居室,既是对自己的嘲讽,也算是对自己的安慰。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写作计划,这一次,他打算写点发自内心的真挚的东西。
      
       画皮中包裹着的三个重要主体,都一一被揭露。看来,它们都是放弃精神维度而只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骗子”。那么读者呢?那众多疯狂追捧时尚、追捧畅销的读者是傻子吗?作为读者,可能并不愿承认自己是被骗的傻子,他们可能更愿意为自己的品位进行辩护;作为作者、出版商和媒体,也许也并不接受骗子的名号,他们更会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是大众需求促生了媚俗文化,还是媚俗文化制造了大众需求?这似乎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但是,想一想时装领域的时尚变幻,可能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帮助。在时装界,每一季、每一年都要发布不同的流行色彩和流行款式。那么这个“流行”到底是怎么来的?是大众的需求吗?是大众评选出来的吗?当然不是。这个“流行”,当然不过是极少数掌握话语权的时装界的权威人士,凭空捏造出来的。结论是:不是大众对色彩和款式的偏爱决定了时装界的风向,而是时装界按自己的意愿为大众捏造了需求。这个需求,归根结底的出发点是为时装产业服务的。
      
       在商业时代,大众,往往就是一群乐呵呵的傻子,在被忽悠中获取快感。骗子与傻子,竟然可以这样眉来眼去地、心照不宣地配合到位。
      
       毕竟,时装风尚的被操纵,因为基本不涉及精神世界,还不算什么严重的事情,所显示的不过是商业时代的一个产业链条的真实结构。但图书出版业不同,它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精神食粮,对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精神世界和灵魂世界的塑造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最终,直接影响到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文化的质地。
      
       也许这样说有点过于悲观了。
      
       在这个乱哄哄的商业时代,虽然媚俗已经成为常态,但毕竟选择的自由比以往大大增加了。而且,总有那么一小部分具有精神追求、文化良知的写作者和出版商,在提供真挚的、有营养的作品。他们甘于寂寞,不追求畅销,而是殷切地期待着具有慧眼的知音。他们与那些真正的爱书人、追求精神维度和灵魂高度的读书人,犹如在茫茫暗夜中相互寻找。同类总是生息相通的,因此他们最终总能够相互找到。
      
       当然,在这个暧昧的、混乱的时代,如果确实有志于通过写作发财致富,或许真的可以将此书当作励志的心灵鸡汤。浑水好摸鱼。
  •   看完这本《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后随便拿起了一本东野圭吾的《名侦探的诅咒》。看了没几页,放了回去。东野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名侦探的守则》,原以为《诅咒》会和《守则》一脉相承,可是整体感觉差太远了。当下心里想,这还不如《畅销书》和《守则》像呢。之后认真地捉摸了一下这个念头,的确,《畅销书作家》这一本和《名侦探的守则》是非常非常像的
      
      《守则》里面十几个小故事将本格推理的种种套路分析地清清楚楚,模式化的讨论以及最后令人喷饭的解谜,让人感觉到了对陷入套路和模式创作的本格推理的吐槽,但是这吐槽的背后,却也包含着对本格推理的无比真爱,只有爱它,才会对现在的套路和模式痛心,才会开始吐槽。
      
      《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也是如此。只是它的对象针对的不再是本格推理着一种文类,而是整个图书业。国内的图书虽然和美国那种细分的类型书还有很多差别,但在很多方面却也非常相近。这个书到底神马玩意嘛?到底哪里好?怎么可能会上排行榜?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过,我也不止一次听身边的朋友表达过这样的愤怒。可是这个世界就真的很奇怪
      
      读完这本书后,我真的开始怀疑,我们现在阅读的所谓经典,到底都是因为什么而成为经典的。人们总说时间能够检验一切,但是谎言同样是时间的女儿,人们依然在相信并且传播着无数的汤尼潘帝(对于此处不甚了解的人可以去参考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请原谅一个推理谜狭窄的阅读范围,只能举出类似的比喻)。当然,我并不是否认那些经典作品的意义,我并不是认为他们是一个谎言,只是我真的怀疑,他们能够得以流传,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所谓的文学价值?
      
      作为一个喜欢读推理的人来说,怀疑一切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本能。在面对非推理类的作品时,也会不自觉地代入这种情绪。坦白说,这本《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中只有两个人让我不怀疑,第一:露西,她对书的热爱和对工作的态度绝对是真的。第二,波莉,她是真的不爱皮特了。其他的我都不愿意相信。那个在辩论中胜过皮特的老头儿,虽然说了那么多,但是我不相信他说的,我总觉得那是一种故作的煽情,一种倚老卖老的表演。那些固守在小破酒吧里面讨论着故事和文学的传承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得用装B二字来形容。反正,在我眼中,一切都是不对的。
      
      或者,生活都已经成了一种表演,一种固定的模式。写作推理的人必须让自己能够看到唯有一个的真相,写作军事的人总得有一辆水陆两栖艇来充门面,甚至隐居在乡下的拉拉也都有了自己的角色模式。我们要想成为某种人,只需做出那种人应该有的模样即可。看着那些装B指南的时候,在微微一笑的同时记录其中的要点来丰富自己,应该还是大有人在的吧
  •    如果你看过《盗墓笔记》、《鬼吹灯》、《诛仙》之类的书,那你应该看看史蒂夫.赫利这本书。《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让人想到唐.吉珂德与风车之间的荒唐的作战,作者用幽默诙谐的笔法剥去出版业的外套,用“内容提供商”来重新定义畅销书作家,然而他所讽刺的畅销书,恰恰包括了他自己这本。这是一部轻松好看的自传式小说,文中的主人公皮特.塔斯洛总结出了16个畅销书写作的基本原则,可以说,任何一个有小学文化基础的人,看完这本书后也可以轻松炮制出一本集合惊悚、爱情、美食、异国情调等多种元素于一身的畅销书。看完这本书,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一些严肃作家会为自己作品的销量太高而感到羞耻。
  •    有些东西你会觉得写到简历上都不好意思,有些东西,你只会把它写在简历上去忽悠HR,但却不好意思和朋友提起来。而有些东西,你愿意骄傲地对别人说,这是我弄的。到目前为止,我也算是翻译了好几本书了。而这可以算是我第一次愿意向所有人骄傲地宣称那是我翻译的书。也许我的翻译错漏百出,某天某些人会拿着那本书大骂我的翻译,但是我依然会非常骄傲,因为是我的翻译让人们见到了那本书的中文版。
      
      也许有人会问,这么说来,那是一本好书喽?我不敢说是,当我在图书这个行当里混得越久,我越没有分辨好坏优劣的自信,当所有的书都在穿越,都在挖坟,都在博弈,都在厚黑,当我认为的垃圾在畅销排行榜上,当我热爱的作家在二手书店中的2折区积满尘埃,你叫我怎么还会有自信可言呢?我只能讲,就像某个场景会触动某个人的心一样,那本书于我来讲,有所触动。第一次读完这本书的那一刹那,我甚至对着书暗骂了一句,you bastard, you stole my idea。我记得林一峰曾在演唱会上翻唱《虎口脱险》,翻唱之前他说,有些时候,太爱一首歌了,就总希望那首歌就是自己写出来的。是的,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如此。
  •   喜欢读畅销小说的人应该读这本书!
       喜欢文学写作的人应该读读这本书!
       但是,我最想说的是喜欢金凯利电影的人绝对不能错过这本书!看这本How I Became a Famous Novelist(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畅销书作家”比“畅销小说家”更能吸引中国眼球呢?),让我想起他的电影。在这里,我要对我一位朋友再次重申我的一个观点,金凯利绝对不是美国的周星驰,就像周星驰绝对成不了中国的金凯利一样。金凯利的幽默绝对要高一个档次,还没迹象表明周星驰有追求金凯利的人文关怀深度的愿景。
       娱乐至死的时代,图书出版在娱乐工业的一轮又一轮攻击之下,早已是节节败退,溃不成军。这就像电影里一个健康人被“僵尸”攻击咬伤之后,也会同化为僵尸一具。文学、文化的理想殿堂已经被市场的洪流掏空得所剩无几。这当然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无论对读者、作者、出版者而言,都是如此。在美国是这样,在中国似乎也是这样,所以美国的这本畅销书,我没有理由怀疑,也会受到相当多中国读者的喜欢。但是,喜欢周星驰的朋友请注意了,千万不要以为本书作者真的就自甘堕落,而甘心去做一个二流畅销书作家了,他的反讽,他的调侃,他的嘲弄,无不都是从一个消极的维度上显示出他的精神追求。只是,他的文笔太过曲绕,不读到最后不能真正明白,这一点让人想到斯威夫特等在英语文学史上以幽默讽刺见长形成的一个小传统。可这样的坚持,也很难说不被作者自己的冷嘲热讽所消解,所解构。
       书读到现在,我越来越怀念小说诞生之初的那个状态,回到17世纪,甚至更早。那时候一方面小说创作一切还没范式,一切还都有待探索,作家们们拥有创造的无限可能性;同时那也是一个教育、出版、阅读正在普及的时代,作家们于是也拥有通过创作而发达显赫、功成名就的极大可能。试想当年,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马克吐温不正是那时的畅销书作家吗?说起来,这些文坛泰斗更让后辈作家艳羡的地方是,他们运气真好,不用和现代化的传媒工具、通讯手段争夺读者。他们的传人们只能可怜兮兮地拿着破旧的衣钵,看着潮人们手中拿着iphone和PSP,听着MP3放出的各种音乐,玩着电脑游戏,看着电影。
  •   我给你的是垃圾,掏钱来买吧!
      如此的真诚,而又如此的无赖。书原来是这样被造出来的。再一次地,感受到了空虚。如果有一件自己所珍爱的东西,有一天你却知道它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是被耍了的,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吧。
      原来,作家、出版商还有读书节目,这一切都是可操纵的可怕骗局,大家都在认认真真投入的演这场戏,好比一个人认认真真地抽自己的嘴巴,还要赞叹:“真舒服!”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争夺读者薄薄的钱包里,几张微薄的纸币。而读者呢,还是怀着崇敬之情来贡献自己的钱囊,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好像《千与千寻》里的那个场景,在汤婆婆和所有人都为无脸男进奉美食佳肴的时候,谁也不会也不愿相信无脸男的金子会是假的。谎言操纵了整个世界。但是,皮特却告诉我们,我造出的就是不折不扣的几百页垃圾(龙卷风之灰俱乐部),但就因为是垃圾,出版商才会出,你们才会愿意掏钱来买,甚至有人还愿意把它拍成电影!
      因为所有人都厌恶真相!
      人们都喜欢山楂树那样的爱情故事、喜欢像杜拉拉那样能摆脱糟糕职业状态的成功者、喜欢关于世界末日的预言、盗墓、凶杀,等等。想想我们自己,我们像书中的皮特一样从每天可怕的交通里杀出一条路,一头扎进卖给老板的八个多小时。我们匆匆赶路,身心俱疲。我们看到的是一路攀升的让人发晕的物价;看到的是不把那些小孩子的性命当回事的ld;撞了人还悠然地绝尘而去,宣称“wbslg!”的人。或许,我们已经经不得真相了。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贾樟柯,但是有更多的人看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看过《人在囧途》,甚至三枪。连每天坐的公交和地铁里都是傻鸟的广告和偶尔的作秀中歌榜,没有血性的摇滚,没有悠扬感人的民谣。
      我们都曾经都经历过像皮特一样令人怀念的大学生活:
      
      我歌颂那些幸福的日子!歌颂那些友善的烟斗,还有那些已经破损的低矮的圈椅。歌颂那些和良师益友一起度过的夜晚,我们读着古卷,脑海中浮想联翩。我歌颂那些在学术的狂欢中自由驰骋的日子,那些社会的关心和忧虑还没有让我们愁眉紧锁的日子。我歌颂那些日子,不必去符合成年人的召唤,一个自由的年轻人可以自由的荡来荡去的日子。
      
      我们也像皮特一样毫无准备地被抛入这个成人的世界,像皮特一样有过或者正在拥有着糟糕的工作,或许还有的像皮特一样过着糟糕的单身生活。或许在皮特收到前女友结婚的邮件的时候,我们也会有和他一样的感觉——失恋的人最见不得对方比自己混的好吧。我们会想和皮特一样发誓要让她囧吧。可是,皮特失败了,在波莉的婚礼上醉的一塌糊涂,大出洋相。他的书虽然畅销一时,可他却结结实实的在和名作家的论战中失败了。他还因为他的老板惹上了官司,他虽然买到了他的海滨别墅,却是和满是垃圾恶臭的海滩为邻。一切变得毫无意义。
      可是,仍有《北京》那样让人无法抗拒的书。皮特仍然回到了他的本心,希望写出像那样好的东西来。我想,不管这个世界如何混乱,有些对自己来说很有意义的事必须坚持,因为对别人来说它可能一文不值,可它是你的梦想,如果把自己的梦想丢了,别人是不会在意的。这个世界仍有人在想尽一切办法赚钱,也仍有人在做慈善和公益;这个世界仍有三枪一样的烂片,也仍有贾樟柯一样坚持的导演;这世上仍有包装起来的歌手,也仍有认真制作歌曲的尹吾。向所有坚持自己道路的人们致意。
  •    在正文中提及了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突然间想起来,实际上《时间的女儿》当中也有一大段关于图书模式和套路的抱怨。摘抄过来:
      
      葛兰特不再瞪着天花板,而将视线转往床头柜上的一大落书;一堆矮冬瓜一直鼓励他看的昂贵书籍。最上面的一本有着法勒他的美丽风景照,染着一种不太自然的粉红色,这是拉薇妮亚*费奇一年一度无可挑剔的女英雄奋斗史。封面上的港口景致表示书中女主角一定是一名海军的妻子,不论她叫薇乐芮或安姬拉或西赛尔或丹妮丝。他翻开书读到的必然是拉薇妮亚写的这类东西。
      
      《汗水与犁》是席拉丝*卫克里厚七百页的乡土文学。从第一段开始就和席拉丝的上一本书大同小异:妈妈躺在十一楼睡懒觉,爸爸在九楼辛苦工作,大儿子在牛棚里跟政府扯谎,大女儿和她的爱人躺在稻草堆里,其它人都在谷仓里卑微的活着。雨水从茅草屋顶中漏下,肥料在粪堆里蒸发着热气。席拉丝从来不曾略去肥料那一段。只有肥料蒸气这一段有积极向上的感觉并不是席拉丝的错,如果有哪一种牌子的肥料蒸气是向下的,席拉丝一定会采用的。
      
      在席拉丝沉重的阴影和明亮的书皮之下压着的,是爱德华式的富丽和巴洛克式风花雪月的优雅爱情故事,书名叫《她脚趾上的铃铛》。书中鲁波特*路之戏谑了邪恶。鲁波特*路之总是在头三页的时候就逗得你哈哈大笑。在第三页你会发现鲁波特仿效乔治*伯纳萧这谑而不虐的家伙,用反讽这种最廉价且方便的手法表现诙谐,那就是反讽。于是在三句之后,你就可以准备读笑话了。
      
      在深绿封皮上有红色枪枝火光图样的是奥斯卡*欧克里的新作。那些用复合式美语讲的艰深对话既不幽默又不够辛辣。金发美女,酒吧,激烈的追逐,非常杰出的垃圾。
      
      《遗失的开罐器案例》,作者是约翰*詹姆斯*马克,在头两页就有三个程序上的错误,这至少让葛兰特为了构思一封想象中要写给作者的信,而获得五分钟的乐趣。
      
      他不记得这本压在最下面的蓝色薄书是什幺了。应该是什么正经八百的,统计方面的书吧,他想。嗤嗤蝇,卡路里,还是性行为什么的。
      
      即使是那种书,你也可以预期下一页会是什幺。为什么在这广大的世界中,没有人试图改变一下?为什么现在每个人都被公式钉死了?今天的作家写的都是他们的读者希望他们写的。大家说到“一本新的席拉丝*卫克里”或“一本新的拉薇妮亚*费奇”就好象他们说的是“一块新的砖”或“一把新的梳子”一样。他们从不说“一本某某某写的新书”,人们的兴趣已经不再是书的本身,而只是因为它是新的。他们已经很清楚这会是本什么样的书了。
  •   作者从一位所谓的代笔“枪手”发愤图强在一年之内成为了一名畅销书作家,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因为他收到了当年抛弃他的前女友的结婚喜帖。这本书回忆了这段过程,穿插着作者对畅销书的看法和自己的写作心得,笔调幽默调侃,心得坦诚真实,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和受益颇多。
  •   不仅是犀利的语言,幽默的片段,惊异的观点,而且,他教你——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   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 不推荐
  •   讲述了一本很有小资情调的畅销书是如何形成的。如果不深入体会其中的意味,会让你有一种**的感觉,小说文字垒砌感很强,但是垒砌之中又和着讽刺!不得不佩服作者,将自己的讥讽和在了整个小说的结构之中!
    附:这是本小说,不是写作指导教材!
  •   然后,又买了这一本。其实创意写作系列是准备给初学者的。建议已经出过书的人只买一本《成为作家》就好了。
  •   这本小说最终告诉我们,要想写出一本真正的好书,遵循所谓的法则或走歪门邪道都没有用,只有真诚地投入创作,才能创造经典。但让人遗憾的是,如今的出版界却全都是浮华之徒,安心写作的又有几人?
    任何一位试图写小说的人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   说实在话,我没有看明白这本书到底在说什么?不过我还是喜欢其中有关写作的16条法则,这对我有所帮助。我可能要认真看第二次书,看能不能明白这书在说些什么。
  •   没看完,
    情节一般,不过说到事情新鲜,建议写书的看一看
  •   这本书本身就是一本畅销书
  •   很有意思的书,作者很有创意,书的质量也很好,一口气就读完了
  •   作者用他那已臻化境的讽刺手法写出无比真诚的东西!!!
  •   不知道怎么说,看标题就可以了,里面的内容有点繁琐!
  •   再病榻上看书别有一番滋味,不知道是书好还是心静了
  •   买来几天了,也看了一大半了,中国人还没有这样写作品的,至少我知道的没有(也许我孤陋寡闻),讽刺、黑色幽默、却又似乎道出了实情。如果想写些东西的人,应该看看,这样你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
  •   这是本非常强悍的书,开始看觉得有点烂,但是看下去还是非常强的书
  •   好好学学,看看能学着写点什么外国人写得理论翻译过来,感觉语言比较绕口。作者的思维,思路还是值得学习的。还有训练方法。国外的大学真好啊,教授是真教书育人啊。
  •   这个对写作没有用
  •   当作写作指导书买的,实则是本小说,但是非常美妙,连看了两遍,非常出色的小说!
  •   我喜欢,发货很快
  •   这件商品我喜欢,物有所值
  •   一针见血。
  •   但内容不太适合中国国情,看着消遣吧,不必太在意。
  •   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   第一天就熬夜看了一半,
  •   属于那种情节温吞,但回味悠长的另类
  •   文笔幽默,也有讽刺
  •   夹杂着很多文学电影和书业的知识趣闻等等
  •    嗨!我是露西,畅销小说《龙卷风之灰俱乐部》的责任编辑,虽然我骨子里觉得这书乏善可陈。它是那种能够满足人的感官刺激、但读过之后就马上会被丢弃并且不会在读者的脑子里留下什么印象的书,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人甚至都不会记得自己曾经读过这么一本书。一句话,这是一部平庸之作。
      那么当初我的大学同学皮特•塔斯洛将这堆书稿递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是如何下定了决心把它推荐给老板的呢?并不完全出于同学情谊。事实上,我并不太喜欢皮特,没错,他很聪明,也有点写作的天赋,但是他生活混乱而愤世嫉俗,还缺乏真诚,全无信仰可言。我对这家伙写出的东西持怀疑态度。
      但这是工作!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多年的职业经验告诉我,他的这堆书稿,《龙卷风之灰俱乐部》,能卖个好价钱。理由?它基本把当今所有的畅销元素都囊括其中,冒险、怀旧、爱情、赏金猎人……它有广泛的潜在读者群;它有噱头,能给人带来阅读的感官刺激,挑逗人们的阅读欲望,让人一拿起它就一发不可收拾……一句话,它有卖点。更紧迫的是,公司近日风传的裁员信息压迫着每个员工的神经,我当然也不例外,我太需要一本畅销书来保住我的饭碗,并且从编辑助理晋升为编辑。
      就这样,一本连我自己都瞧不上的书在我的编辑下出版了。讽刺吗?
      这是一个是非边界不断模糊的世界。
      三年前,那时我大学毕业,还是个热爱文学、积极活泼的小姑娘。书,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神圣,我对其饱含信仰和敬畏,与之有关的一切都是令人向往的。而当我终于能在图书出版界谋得编辑助理一职,我为自己的幸运激动不已,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我发誓为我的理想奋战,以不辱没上帝给我的这份幸运。而寻找并发现那些伟大的作品,并令它们经我之手得以出版,对我来说简直是无上的荣耀。
      三年过去了,我在做些什么呢?我不是没有出版过好书,《北京》就是一部值得被铭记的作品,它的作者比尔•拉丁莫尔满腹学识经验丰富,对写作怀有谨慎且虔诚的态度,这种态度和学识让他的作品拥有深邃的思想内核。但《北京》显然不被我老板认作是“成功”的作品,因为它的销售数据不太好看。
      我至今仍为出版过《北京》而感到骄傲,我至今不怀疑它作为一本书的价值,我相信它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无论在任何时候总能博得一部分人的青睐。但是我得承认,它取悦不了大众,它成不了畅销书,它……满足不了我老板。而像《龙卷风之灰俱乐部》这样的书,没准儿能。
      这就是商业时代的出版法则。
      自称为人类提供精神食粮的出版界,其实是个名利场。物质的地位被疯狂抬高,严重腐蚀着精神的重量。到处都是争名逐利、迎合奉承,到处都是低级趣味、肤浅媚俗,一堆生编乱造、毫无诚意的书被装帧的精美无比,诸多振奋人心的口号和溢美之词加诸其上,好像他们是一些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其实都是垃圾!情节乍一看波澜起伏惊心动魄,但每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会发现它们其实内容干瘪,缺乏灵性,即使有再华丽的词藻做装饰,也难掩思想的匮乏。
      但就是这些最糟糕的东西,往往能赚得最庞大的销量。这就是这个圈子的现实!
      “如果有那么糟,为什么你还想一直干下去?”当皮特抛出这个问题时,醉的一塌糊涂的我就像被人泼了一盆冰水,猛然间清醒了。
      在我的心中,我对“好书”的标准一点儿也没变,而在现实中,我退守着我的原则。只要你身在这个圈子,就无法洁身自好。商场上的价值规律就像一个紧箍咒捆绑着你,你越是挣扎越是反抗,就被箍的越紧。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曾经每天晚上都以泪洗面,那种心情已经远远不能用悲伤形容,那是一种理想破灭后的绝望,对现实的无力感,对自我的怀疑,对未来的茫然……可是我仍然愿意留在这里。
      因为在这里,有些东西还是好的,纯粹的好。
      总还有那么一群作者在诚恳地写作,总还有那么一些机构在坚守出版的良知,总还有那么一群像我这样的菜鸟编辑还怀有对书的信仰;而我也相信,总还有那么一群读者,尚在追求有品质的、纯净的阅读……所以,尽管很多时候都堙没在平庸之作中,还是会有与佳作邂逅的机会,也依然能和懂它们的人不期而遇。
      美好并没有丧失殆尽,希望之光尚未陨灭,就还有坚守的勇气。
  •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读者都说成是傻瓜的书。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作者都说成是骗子的书。
      这是一本把几乎所有出版者都说成是黑心商人的书。
      但是,这是一本好书。
      “数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头一等好事还是读书”。我们编织了无数格言来颂扬读书这件事,也许这恰好说明读书对于人类生活有多么重要。书籍带我们穿越人海,经历世事,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书就是世界,而读书就是在认识世界。
      那么这本书,向你展示的是图书出版界。
      当下的图书出版业可以用“欣欣向荣”来形容,这一点不需要什么例证。图书出版的繁荣是每一个爱书的人都愿意看到的,但是也是很多人隐隐害怕的。因为繁荣带来了喧嚣,带了眼花缭乱,带来了无所适从。书海本就无涯,当下变得更加浩瀚。
      昔人诗言志,歌咏言,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内心。而当下书籍渐渐成为一种商品,出版成为一种商业,阅读更是成为一种消遣或附庸风雅,世俗的追求淹没了真诚的内心。写作不再是真诚的表达,而是糊口的工具。于是,作为精神食粮的书籍也越来越像罐头食品,成为工业流水线上填充出来的方便食品。一个口味的罐头受到了欢迎,众多仿冒的口味也纷纷出炉,方便食品渐渐变成了垃圾食品,这是更深重的悲哀。
      而造就出如此怪现状的罪人到底是谁?一个近乎无赖的青年摇身一变成为了文坛新秀,这样无厘头的文坛变奏曲是谁谱写出来的?
      作者、出版商的急功近利,读者的盲从,媒体的误导……其实整个社会都脱不了干系。
      你捧在手里的这本书,便给你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段段看似荒诞的故事碎片,拼贴组合出来的,是整个时代的怪现状。每一个爱书的人,读到这本书都会心有戚戚焉。甚至某些出版界人士会在心里暗骂本书作者:你怎么敢把一切都讲出来?你叫我们以后还怎么混?这本书与现实世界有着太多的雷同之处,让人怎么都无法释怀。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书界如此混乱,我们为什么还要如此热爱书?为什么无论时空如何变换,无论环境如何恶劣,贫穷富有,健康疾病,爱书的人都不会放弃阅读?
      因为每一个爱书的人也都知道,就算商业,就算世俗,书籍依然是我们宝贵而骄傲的财产,是我们忠实的朋友。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你依然能够找到触动你心底深处的书,找到令你怦然心动的文字。因为总有作者坚持着真诚的讲述,总有出版人将出版好书当做自己的责任。他们知道,就算人心浮躁,总有一本书会对你产生震撼。
      就如同本书中那个在娱乐圈中浸泡良久,可以说早已利欲熏心的好莱坞编剧,在面对《包法利夫人》的时候,他也会忘掉种种利益,认为不得不当真对待。是的,这样的书永远都会存在。
      希望这本书也能够成为读者的《包法利夫人》。
  •   西方作者写的书,虽然思维和中国人不同,看起来有些不习惯,但还是很有料的,可以说买来作为写作爱好者的参考书来说是不亏的。
  •   文章以诙谐幽默的手段刻画了小说家的生活。虽然是异国的读者,看过后好笑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可以想象美国人读了他会有多大的共鸣,这大概就是畅销书的畅销之所在吧。
  •   总体易读,个别词儿翻译得不够好。出版老师推荐阅读。
  •   本来以为是写作教材,没想到就是小说,不过挺好看
  •   是一个小说,看看还行,没有收藏价值~~
  •   得慢慢边写边看。
  •   正在准备阅读,看书目还不错
  •   不错,很好,有帮助的
  •   看到书名,决定买回来,因为成为畅销书作者是我毕生的愿望。本以为书中会是作者成功的经验,没想到看完后,突然明白:怪不得,总是奇怪一些滥书,也能出版?原来如此。
       鉴于此,根据本书稍微提些建议,还望各位笑纳。
       建议一,建议谨慎选择现代小说。
      因为那些“伟大”的、现代小说的作者们,好似周星驰《审死草》里的官娘子,武艺超群,擅长“头”顶飞,看着他们的作品,就好像看着武功盖世的他以自己的脚点着大众的头,跨浪而去,我们只能在心里哀叹:“他到底想要说什么啊!!!!!”
      现代很多的书里,用滥性、酗酒、乱伦来填充文章,吸引眼球,给人的感觉,现代的人好似配种的牲畜,时时刻刻在性交,生活被这些书演绎的的混乱而肮脏。
       建议二,畅销书不等于好书
       畅销书作者不等于优秀的作者
       所以仅以畅销榜排名为基准选择图书的人,估计很难看到好书。
      建议三,主要针对想出书的人,请抓紧时间,动用一些关系,和出版社的编辑们交朋友吧!那样不仅可以让你的书出版,还有可能让它雄踞排行榜。
       建议四,甭想着靠写书挣钱,那不是不可能,那是根本不可能。
      建议五,如果真的爱书,请静下心来,挑选一本自己真正喜欢的书,用心去读,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看。一本好书能道出千百人的心声,是能够震撼一代人的。
       渴望这样的书出现,也渴望被强烈震撼的感觉...................
  •   无论如何,本书作者倒是因此赚翻了,于是,它也成为名副其实的畅销书。
  •   这本书根本不是一本教授读者写作的书,只是一个怪人的一段经历而已
  •   买书的时候是因为有一个理性的书名勾引了我对真书购买欲。可是里面的文章用的是一种描述故事,描述场景与情节,对于喜欢对书追求目的性的我来说这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感受,工具书籍我偏向方法论,文学作品偏向感性描写。有这样的一句话,好的方法能够事半功倍。但我在工作实践中方法只不过是将事情做好的其中一个因素,最多只能到达提高效率,更多要去发现生活中的细节。从感性的角度去描述感受生活。就像一部好的计算机要运行的顺畅更多需要的是硬件(方法)和软件(生活)双重配合。
  •   只能作为闲暇时的读物,如果对美国的小说还有经典文学不太了解的话,会有很多地方看不懂。总之并不适合想要学习写作的人购买。
  •   初步感觉不太适合中国人阅读参考
  •   没法领会所谓的幽默
  •   还没看,看完再补充好了
  •   了解一下即可,一般般吧
  •   不是看得很明白,可能只看一点吧!
  •   寄来的很快,最近有点忙还没看。
  •   看书名,以为是针对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的分析,起码分析一下书市场之类的吧。。。

    事实完全不是,书名只是个噱头,只是个晃子。

    这本书有点莫明其妙,有点混乱的感觉。

    不推荐。。
  •   看了一半,感觉没怎么样,就是讲一个屌丝被要结婚的前女友刺激了一下想通过成为作家赚大钱好在前女友婚礼上羞辱她。
  •   外国人特有的哆嗦。一句话能讲清楚的问题用几十页纸的篇幅来讲,看得人云里雾里的。坚持着看完大半,实在看不下去。外国人的表述习惯不适合中国读者。
  •   第二次买这本书,本来是买来送人的,这次送来的书跟二手书一样,书脊上都被摸黑了,还写有名字?!书脊很明显写有一个“夏”字。上次发的有薄膜包好,这次都没有薄膜。不知道是书的仓库发货不一样,还是快递使用的不一样,上次是武汉特能,每本送来都是新的。每次楚天快递送来的书都有刮花的夹杂在里面。
  •   成功人士的经验之谈,值得借鉴。
  •   原来是本小说,还以为是一本真实的传记
  •   书痞子写的痞子书
  •   好看,但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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