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作者:冯强,郭彦桃 主编 页数:388
前言
我国已经建立并正在不断完善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讲是法制经济,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只有法律化、制度化的手段才是最稳定、最有效的保障;舍之则不足以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无助于参与市场的各方主体正当、合法的权益的维护,且也无助于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无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今时代里,不论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主体,还是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经营者、消费者,都应当具有较强的经济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总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必须以强有力的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每一市场主体、每一公民、每一国家机关等,应当“从我做起,从每一经济行为着手”,切实强化法治观念,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办事。然而,作为法的重要部门之一的“经济法”,不仅是非常“年轻”的,而且还具有“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法条浩瀚”和“动态性强”等特点。因此,如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适应社会客观需要,针对教学特点等,编写一本适应性、实用性强的“经济法”教材,也就成为了各方同仁高度重视并积极为之不断探索的历史性任务。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思考,我们组织了高等学院经济法教学工作以及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士,在总结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本书具有以下特点: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方面,充分考虑到“经济法”作为财经类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性课程,必须注意选择现实社会生活中应用面相对广泛、实用性相对较强的法律法规,同时兼顾经济法体系的相对完整性。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了帮助学生了解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在最后一章专门进行了劳动法律制度的介绍。在内容质量要求方面,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实际来组织内容和选择素材,反对一味追求“全而深”,科学区分主次与轻重,反对平均用力、面面俱到。
内容概要
本书较系统地阐述了经济法的基本知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实践性强。全书内容共13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用书,也可供相关从业人员学习参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法人制度和代理制度简说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本章参考案例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公司的股票与债券 第五节 公司的组织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的管理 第六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本章参考案例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第六节 违约责任 第七节 合同的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章参考案例第五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反垄断法 本章参考案例第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本章 参考案例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 本章 参考案例第八章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商标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专利法律制度 本章 参考案例第九章 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险法律制度概述……第十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票据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劳动法律制度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经济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的伟大历史进程,经济法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济法体系,而且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对人类经济与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一、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一般概说任何一个法的部门和一门法学科的产生、发展,都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也不例外,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众所周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自从人类社会有了阶级、国家和法律以来就存在。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早期的某个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①法律产生后,便成了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例如,《苏美尔法典》、《亚述法典》、《汉穆拉比法典》、《罗马法》以及我国的《法经》、《秦律》、《唐律》等,就有不少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规定。但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中的规定是融于“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之中,没有“独立性”特征。 作为法的一个部门的经济法,是在人类历史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后,特别是进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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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21世纪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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