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10 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叶青主编 页数:341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纳税活动已经成为企业进行经济决策和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因为没有税收,会计将会变得简单得多。税务会计学在伴随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以来,就注定了是一门边缘学科,是集税法与会计为一体的专业会计。税务会计学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早已成型,并且与财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共同构成会计学科的3大支柱。从系统学的角度看,它们分别构成会计学科系统的子系统,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我国关于税务会计学的研究起步较晚。在1994年的工商税制度改革以后,企业的税务会计处理和财务会计处理日趋分离,从而开始了我国税务会计学的研究,如本人在1994年9月主编的《新工商税制实务与会计处理》一书,就是试图将税法与税务会计结合起来的一种尝试。伴随着税务会计学的研究,该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企业的纳税意识提高以后,如何及时、正确地纳税与节税就成了企业日益关心的问题。为了适应教学和企业的需要,我们决定编写《税务会计学》一书。 本教材共分3个部分,第1部分,即第1章,主要阐述税收与税务会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第2部分,第2~10章,主要是各个税收实体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会计处理。第3部分,即第11章,主要阐述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是税务会计学的外延内容,也是税务会计学的必要组成部分。 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突出以下特点: 第一,税务会计学的完整性。税务会计学作为一门专业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子系统,但是其本身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是因为其研究的对象与实现的目标与其他专业会计有着明显的区别。作为教材,我们一方面加重了税务会计理论概述的分量,目的在于让学生和社会清楚税务会计学是会计学科中一门独立的分支,具有独立的研究领域和对象;另一方面,我们又将纳税筹划作为税务会计学的外延内容进行阐述,这样学生学习的知识就不仅是税法知识和税务会计处理,而是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将二者结合起来加以运用和筹划。把税务会计理论、税种的法律规定与会计核算、税收筹划这3方面的内容组合起来就构成了税务会计学的完整体系。
内容概要
本书是在《税务会计学》一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的。在这次修订中,作者着重对增值税会计部分与所得税会计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并且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贯彻其中。对于其他章节作者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如车船税及其会计处理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作者简介
毛夏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税收经济学、税法学、税务会计学、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主编的教材和著作有:《税务会计学》、《税收筹划教程》、《税法教程》等十余部;在《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理论与改革》、《现代日本经济》、《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国财经报》、《香港大公报》等杂志和报纸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叶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讲税法、税务会计、政府会计等课程。主编《税务会计学》、《增值税会计》、《企业纳税会计》、《纳税筹划》等教材多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务会计学导论
第一节 税务会计学理论概述
第二节 税收制度概述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第六节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及其会计处理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三章 消费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第六节 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及其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一
第四章 营业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五章 其他销售税金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及其会计核算
第三节 资源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六章 关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七章 费用性税种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房产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三节 车船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四节 印花税及其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章 其他税费及其会计核算
第一节 契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二节 车辆购置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及其会计核算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一章 税收筹划原理与实务
第一节 税收筹划的基础知识
第二节 税收筹划的原理
第三节 税收筹划实务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二、契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和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5项内容: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第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对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契税征税范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三,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第四,房屋赠与。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第五,房屋交换。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特殊方式转移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的;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除了上述情况外,国家财税部门又对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与契税有关的行为作了如下界定:1.在公司制改造中:对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对独立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征收契税。2.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对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则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3.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4.在股权重组过程中:对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5.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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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学(修订第4版)》是会计学专业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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