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作者:杨瑞萍 页数:148
内容概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领会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分委会2010年10月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讨会关于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思想实质,作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和大学生新生的特点,结合教材的理论体系和大学生实际需要,本着大学生实践教学的目的性和可实施性的原则,设计以下实践教学环节和内容:杨瑞萍主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读本》通过访谈教师和学长指导学生做好大学的学业规划;通过参观爱国基地和描述家乡传统文化特色加深大学生对爱国主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案例分析和大学生网络语言汇集,体验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良好的感受;通过调查问卷直面大学生的感情,端正爱情观;通过拓展传统道德的宣传与介绍,深刻认识和体会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博大精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读本》通过旁听观摩和辩论赛等形式激发学生对现实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对法治社会的思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未来人生从规划学业开始
第一节 对学业的思考
第二节 大学生的学业生涯规划
第三节 学业规划的优秀案例分析
第四节 大学生学业规划实践活动的途径和方法
第五节 设计实践环节和方案
附录
第二章 心系国家
第一节 传统文化与爱国主义
第二节 践行文化爱国主义
第三节 实践环节
第四节 实践报告与课堂汇报
附录
第三章 大学生心理健康
第一节 心理健康
第二节 朋友
第三节 学会处理人际矛盾
第四节 选择
第四章 摆正爱情的位置
第一节 何为爱情
第二节 大学生的爱情
第三节 如何对待爱情
第五章 修身践行
第一节 百善孝为先
第二节 诚为立身之本
第三节 方寸之间有神灵
第四节 知耻守节
第五节 莫以善小而不为
第六章 大学生与法治社会
第一节 求学与法律
第二节 生活与法制
第三节 就业与法律
第四节 创业与权益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一般在15~16岁,随着性生理的发育,尤其是性意识的发展,男女生逐渐从疏远、抵触开始转向为彼此产生好感,愿意在一起学习、游戏和活动。(3)异性接近期。一般从16~18岁,随着性生理的进一步成熟,异性间产生向往和倾慕,往往采取各种方式接近异性,和异性相处感到愉快,初恋开始出现。(4)恋爱期或爱情产生期。18岁以后,随着性生理和性意识的成熟,男女生交往频率的增加,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多数青年进入恋爱状态。单从年龄上看,多数大学生处在上述性心理发展的后两个阶段,但由于个人经历及自身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恋爱心理发展的阶段特征上的表现可能有很大的落差。 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有许多不朽的文艺作品都是描写爱情的,我国的《诗经》、希腊的史诗、罗马的神话甚至基督教的《圣经》,都有动人的爱情故事。许多哲学家、心理学家也对爱情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爱情是由“美貌”、“性欲”和“好感”这三种印象或情感结合而发生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止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是一切本能中最基本的内容,爱情不过是性本能的一种表达或升华。所有这些对爱情的理解,与科学地揭示爱情的本质都还有较大的差距。唯心主义者常常把爱情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属性分开。柏拉图式的爱,即精神恋爱。柏拉图赞美精神的爱,鄙视世俗的爱欲,把人们引向抽象的爱情,片面强调爱的因素。泛性论者用性本能来定义爱情。像弗洛伊德、叔本华等,只强调性的因素。 马克思主义的爱情观认为,男女之间建立于性爱基础上的情感之所以称为爱情,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因此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不仅是自然生理需求的冲动和相互需要,更是志趣的相投和心灵的相通,而这一切,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背景的,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地位和文化背景等。因此从本质上讲,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的、稳定的、专一的感情。爱情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与人的自然属性相结合的异性间的崇高感情。如果说,好感不同于爱情,就在于它还缺乏对爱情的社会性认识的话,那么友谊之所以区别于爱情,常缺乏相互间生物性方面的吸引。志同道合能结成高尚的异性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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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读本》本着大学生实践教学的目的性和可实施性的原则,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和教材内容,着重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为大学生启迪心智、修炼心性、完善自身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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