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作者:娄耀雄 页数: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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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由作者在2004年至2010年间创作的20篇法律随笔汇编而成,涉及法治、律师、规则、诉讼等诸多话题。大多数文章以杂文或散文的方式写成,力图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发掘出制度性问题。作者文笔犀利、观点新奇,思想深刻。
作者简介
娄耀雄,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信息法和电信法。现任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北京通信法制研究会理事、北京律协电信法委员会委员。获得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战略研究荣誉奖、北京高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以及北京邮电大学师德标兵、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等称号。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社科基金、青年科研创新计划等多项课题,出版《信息法研究》等著作、主编了我国第一部《电信法》教材。在法学一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娄蓝早菲,八岁半,小学二年级学生。自幼学习书法、绘画,擅长儿童画、硬笔和软笔书法,并在北京海淀区少儿书法大赛中分别获得过硬笔和软笔三等奖;在全国少儿绘画大赛中获得过铜奖。个性自由、热情奔放、爱好广泛、善于思考、勤于读书,具有极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出色的表达能力。
书籍目录
一、法律和法制
1、审美地对待法律
2、规则至上
3、我们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
4、法律的后台
5、权力资源的分配成本
6、体育和政治
7、给大人物帮忙
8、法律的精度
9、作为商品的正义
10、法律抢劫和法律工具主义
11、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和美国枪击案
二、律师和诉讼
12、一千子不承父业的行业
13、律师一家亲
14、合伙人:从工匠型到领袖型
15、性格决定原被告
16、撒谎的权利和边界(一)
17、撒谎的权利和边界(二)
18、撒谎的权利和边界(三)
19、撒谎的权利和边界(四)
20、行善——律师箴言
章节摘录
一、实用地对待法律 律师判?“买卖”是否值得做的标准是商业性的。在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之前,律师表现出商人的一面。他关注的并非案件带来的社会正义,而是投入产出比——“产出”除了代理费外,还包括“一案成名”的潜在收益或被冠以“正义斗士”的荣誉。因此,律师感兴趣的不是正义,而是正义的对价——帮助别人实现正义后得到的报酬。就如同商品是商人的标的,到底是什么商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利润多少;正义是律师的标的,到底帮助对抗的哪一边实现“正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支付的对价高。这就不难理解,对于隐藏了天大冤屈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支付不起正义的对?,大牌律师并不愿意做这单买卖。这样,社会要专门建立一套司法援助系统,帮着支付不起正义对价但是确实需要实现正义的人们获得公力救济。一旦接受委托,律师则开始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双方律师的“自私”促成了被掩盖事实的再现和对多维利益的关注。 这就像商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无意中带来了整个市场繁荣一样,实现正义也是律师在追逐自己及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过程中的副产品。 律师处理案件是职业化的。作为谋生方式,其对案件正义性的关注要远远小于当事人,其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只是打动法官的职业技巧,就像演员的表演或政治家的演说一样,职业中的“情”只是一种手段。每日面对会导致激情疲劳,天天动情也就没了情,类似于出纳数钱时没有了快感、接待上访的官员面对社会黑暗无动于衷一样。对比普通人的一生一次,职业人士显得超然且漠然,这便是实用地对待。 二、科学地对待法律 法官应当科学地对待法律,其不仅要具备从现有证据中发掘真相的科学精神,还要保证分配社会正义时的角色中立,理由符合逻辑,过程遵从程序,并且结果精确。正义,作为一种稀缺产品,是由法官生产和分配的,其天平只有精确才不会倾斜。因此,法官更像?个工程师,其课题是为个案准确地分配权利、义务和责任:判决书就是法官阐释分配结果科学性的论文。 然而,诉讼的实用主义态度将损害法官的科学精神。从实用主义视角看,民事诉讼是为解决利益纠纷创造的工具。所以,司法的目的是解决纠纷,而非查明真相。如果不需要查明真相,或者不需要精确分配权利义务,争议的双方就自行和解了,岂不既达到了诉讼目的,又节约了司法成本?然而,盲目追求和解率,甚至逼着当事人撤诉或和解,不仅有损法官的科学精神,而且辜负了公众对司法寄予的厚望——他们需要一个说法,而不是不清不白的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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