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英霞 页数: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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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刑事证据是证明和认定刑事案件事实的手段和方法,是刑事诉讼的灵魂,刑事证据学就是专门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理沦性和实践性兼备。由于刑事证据学既是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不仅要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作为基础,还要综合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刑法学、犯罪学、法医学、哲学、心理学以及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本教材将刑事证据理论、刑事证据立法和运用刑事证据的司法实践三个方面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分成十章阐述了刑事证据的理论基础、历史发展、证据规则、刑事汪据的法定种类和理论分类、刑事证明对象、免证事实、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过程等内容。本教材观点清晰易懂,配合“刑事证据学”课程建设,能使学生通过学习刑事证据学,提升刑事实体法的学习质量,并有助于不断提高实践应用能力,为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研究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
张英霞,女,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曾任法官,主审过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近年来从事教学工作,承担“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教学任务,发表过多篇论文。其中,《司法既判力论要—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属性 第二节 古代刑事证据制度 第三节 近现代刑事证据制度 第四节 中国当代刑事证据制度 第五节 刑事证据学概述第二章 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 第二节 直接言词原则 第三节 自由心证原则第三章 刑事证据规则 第一节 刑事证据规则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主要刑事证据规则简介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建立和完善第四章 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 第一节 物证、书证 第二节 证人证言 第三节 被害人陈述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五节 勘验、检查笔录 第六节 鉴定结论 第七节 视听资料 第八节 电子证据第五章 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 第一节 证据分类概述 第二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四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五节 主要证据与补强证据 第六节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与不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第六章 刑事证明对象 第一节 刑事证明对象概述 第二节 作为刑事证明对象的实体法事实 第三节 作为刑事证明对象的程序法事实第七章 免证事实 第一节 推定 第二节 司法认知第八章 刑事证明责任 第一节 刑事证明责任的含义与性质 第二节 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第九章 刑事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刑事证明标准的相关理论 第三节 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模式与发展第十章 刑事证明过程 第一节 取证 第二节 举证 第三节 质证 第四节 认证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五)诬告反坐,伪证者罚的证据原则 我国历代封建法律对诬告都严加禁止,法律要求控告他人犯罪的人禁止捏造事实进行陷害,如《唐律疏议》中的《断狱律》规定,“诸鞫狱者,皆须依所告状鞫之。若于本状之外别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论”。到了明清时期,法律对诬告的处罚规定得更加严重,规定对诬告者按所诬告之罪加重处罚。例如,“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加诬罪三等”,诬告人死罪已决者,反坐诬告者死罪等等,以达到“省刑息讼”之目的。另一方面,由于证人证言同样是认定案情的主要根据,特别是“据众证定罪”的案件,证言的意义更为重大,这就要求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不得作伪证。因此,法律明确规定证人作证故意不言实情,以致造成罪有出入的,按被证人所出入之罪减等处刑。 (六)物证技术较早成为证据之一 与同时期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封建时期的物证技术还是比较发达的。在秦代,物证就已经得到司法官员的重视,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例如,根据《秦简·封诊式》中有关案例记载,又如宋代宋慈编写的《洗冤集录》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其中包括了不少与物证有关的检验技术。比如《洗冤集录》非常强调实地检验对正确处理案件的意义,在实施检验时,“凡行凶杖器,索之稍缓,则奸囚之家,藏匿移易,妆成疑狱”,因此“初受差委,先当急急收锁”。《洗冤集录》刻印问世后,很快被皇帝下诏颁行全国,“入官僚佐者无不肆习”,视其为检验、听讼决狱的圭臬,其影响甚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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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学》将刑事证据理论、刑事证据立法和运用刑事证据的司法实践三个方面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分成十章阐述了刑事证据的理论基础、历史发展、证据规则、刑事汪据的法定种类和理论分类、刑事证明对象、免证事实、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过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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