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0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马世芳 页数: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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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不仅仅是一本乐评集。 《地下乡愁蓝调》是一本披着音乐外衣的青春事件簿,一部关于已逝年代的往事纪念册。 一九七一年,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团披头士已经解散;乐史“三J”——吉米·亨德里克斯、珍妮丝·乔普林、吉姆·莫里森都已不在人间;一九六〇年代“伍德斯托克国”那个充满鲜花和大麻味的嬉皮梦被滚石乐队的阿尔塔蒙特惨案彻底粉碎。 这时的马世芳,并不知道大洋彼岸的痛苦与迷茫。 一九八一年,胡德夫、杨祖珺已因“美丽岛事件”远离歌坛、各奔东西,“民歌运动”即将走到尽头;随着罗大佑、苏芮、李宗盛、张艾嘉等人的崭露头角,台湾乐坛的巅峰期已在不远处招手。 这时的马世芳,并不知道他家的客厅,正是这场变革的集会场所。 然而,整整“晚出生”一个世代的他,把本属于上一辈人的青春记忆,用一篇篇感同身受的文字记录了下来,转换成为或激动、或落寞、或感伤的种种情怀,如今的我们再随其追忆这些情怀,也许只是为了想要知道自己是从何处而来。
作者简介
马世芳,一九七一年夏生于台北。写作者、广播人、五四三音乐站站长。 马世芳的文字,往往揉合私我的青春记忆与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笔端饱蘸情感,念旧伤逝之余,也能引领读者侧身历史后台,怀想曾经沧海的激情与幻灭,于同代人中独树一帜。 父亲是作家亮轩、母亲是广播人陶晓清,马世芳耳濡目染,自小喜作文,九岁开始做广播,十五岁因为一卷披头士精选辑迷上老摇滚,并梦想以文字和音乐为生。 大学时代一面主编《台大人文报》、一面在中广青春网引介经典摇滚乐。毕业前夕和社团同学合编《1975-1993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虽是学生作品,选题制作却出手不凡,至今仍被视为乐史重要文献。 一九九五年退伍,编纂《永远的未央歌:校园民歌20年纪念册》,亦成为研究台湾流行音乐的必读参考书。廿七岁和朋友合著《在台北生存的一百个理由》,轰动华人文化圈,开类型出版风气之先。 二〇〇〇年,马世芳创办音乐社群网站“五四三音乐站”,跨足社群经营与独立音乐发行事业,屡获台湾金曲奖与华语音乐传媒大奖肯定。 二〇〇六年,第一本散文集《地下乡愁蓝调》在台湾出版,获得各方赞誉,入选《诚品好读》选书单、读书人年度最佳书奖,入围金鼎奖“最佳文学语文类图书奖”。 马世芳目前在News98主持“音乐五四三”节目,并持续撰写杂文、专栏与音乐文字。
书籍目录
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序马世芳《地下乡愁蓝调》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 ——兼序马世芳的《地下乡愁蓝调》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 二十岁的佩珀军士与十六岁的我白碟遗事 寂静的声音,一九六六遥望嬉皮世代的背影——《乌兹塔克口述历史》序一个唱垮了政权的摇滚乐团青春舞曲 —— 我的记忆,关于那些歌那时,我们的耳朵犹然纯洁“美丽岛”的前世今生 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我凉凉的歌是一帖药——“民歌”小史坐进时光机,挡下那瓶毒酒
章节摘录
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 我一直记得不可遏抑地想听Doors的那种感觉。十七岁那年的一个冬夜,离大学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独自站在亮晃晃的公车里看着窗外冷清的街景,身上散放着适才跟友朋聚会沾染到的烟味,忽然极度想听Doors,想让冷飕飕的夜里多出一些距离遥远的、素色的颓废声响。下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所有的店家都打烊了,路灯照着无人的巷弄,小蝙蝠绕着圈盘旋飞舞。想起前几天把Doors的卡带都借给M了,顿时觉得前所未有地空虚起来。 我跟M是在校刊社认识的。高二那年我跟他竞选社长没选上,M当选之后便邀我做社团的首席干部。在一学期的共事中,我对M产生出一种既是革命同志又是竞争对手的微妙情感:瘦长的M总是显出一种不慌不忙的早熟姿态,笑起来永远带着嘲弄的表情,仿佛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足以让他惊惶。在他身边,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笨拙可笑的二流货色——老实说,我一直忌妒着M。 拿卡带到学校借给M的那天,我们一人分一边耳机,听着《人们变得古怪》(People Are Strange)。 人们变得古怪,当你是个陌生人 面容如此丑陋,当你独自一人 女人变得邪恶,当你不被需要 街道也倾斜起来,当你失意落魄 罗比·克里格(Robby Krieger)幽幽咽咽弹起吉他间奏,喝醉了似的,指法却又十分精准。 “等考完我就要去学电吉他,而且不要狂飙,要弹就要弹这种的。你听,它的每个音都有意义。”我比手画脚地对M说。 M没有回话,用他一贯的表情扬起嘴角,斜斜地看了我一眼。 当时校刊社干部拥有无限制请公假不必上课的特权,于是我们镇日窝在漏雨破窗、僻处校园最角落的社办,一知半解地啃着志文出版社的新潮文库跟五。年代那些意象奇诡的现代诗,并且不时为着庞大的议题用尽脑中新习得的冷硬词汇反复论辩。那一年也是我的摇滚乐启蒙期:我拿三百块跟班上同学买了一对随身听专用的外接喇叭,在社办一边做完稿一边放着一卷又一卷的卡带。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在一九六八年的录音里嚣张地吼道: We want theworl dand Wewantit We want theworl dand Wewantitnow,now?…NOW!! 其实我们并不确知自己是否真能掌握这个世界,因为世界正以恐怖的速度激变着。请公假窝在校刊社听Doors的那年,刚解严没多久,大学校园里学运四起,毕业的学长带他们编的地下刊物回来给我们看:米黄的纸张印着一帧帧黑白分明的木刻版画和墨色淋漓的标题,满是我无法理解、却又不能不在阅读当下感到热血沸腾的词汇:“特别权利关系的父权心态”、“党国大一统”、“国家机器vs.民间社会”、“权力的第三面向”。政治迫害、记过退学的威胁是他们头顶明亮的光环,这种悲壮的、反体制的气氛令人神往不已。 在台湾压抑已久的民间力量骤然倾泻而出的时节,我听着整整二十年前造反派年轻人听的摇滚乐,等待着大学联考,每天对校门口的“伟人”铜像投以轻蔑的眼神,且一面揣想风起云涌的六。年代该是什么模样。 离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的那个晚上是Y的生日派对。Y是某女校的校刊社主编,跟M介乎熟与不熟之间,就像两个邦交国的总理一样,在惯例上必须建立某种程度的友好关系吧。总之,那个晚上我临时被M抓去作陪,上馆子吃了一顿火锅,同去的还有M的另一个朋友跟Y的同学。在餐桌上我被M灌了好几杯啤酒一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喝啤酒,所以不久就头疼起来。吃饱之后时间还早,有人提议到罗斯福路一家叫做AC/DC的酒吧去续摊。 在校刊社代代相传的神秘故事里,总会提到AC/DC这间酒吧。传说古早的学长写不出东西或者创意枯竭的时候,就把完稿纸卷一卷带到AC/DC去,叼着烟、拎着啤酒瓶,把酒吧的桌子当编辑桌,做出一张张被后世奉为经典的校刊版面。他们在那儿饮酒、论辩、写诗、生产满篇夹杠(jargon的音译,行话,隐语)的论述。在那些故事里,AC/DC就是这一代的“明星咖啡屋”,是早慧的心灵宣泄满腔才情的所在。 不过说也奇怪,我从来也没想过要到那儿去瞻仰前辈豪气干云的遗迹。大概“酒吧”这种地方,对十七岁的我来说,还是过于危险的吧。 我们来到一个停满机车(摩托车)的阴郁骑楼,除了人口处一块巴掌大的木牌,完全看不出任何类似酒吧的迹象,只有一条窄小的梯级,往上看去,昏暗的楼梯问隐约有几堆装啤酒的木箱。攀爬而上,推开门,Doors幽深冰冷的乐音混杂着烟味迎面扑来。DJ端坐在满墙唱片围绕之中,散放出独裁君王的雍容气派。客人们错落散坐,匿身在晕黄光圈笼罩不到的黑暗里,只见每张木桌中央一圈圈雾气袅绕的亮光,照着烟包、酒杯、写了字的纸、一双双交叠的手。已经死了十几年的吉姆-莫里森缓缓唱着: 骑在蛇背上/骑在蛇背上/来到湖边/史前的湖边这条蛇好长/身长七里/很老很老/皮肤冰冷骑在蛇背上/蜿蜒向西…… 就在这样的乐音中,我跟M、M的另一个朋友,还有并不相熟的女孩子Y以及她的同学,围坐在AC/DC的长条木桌前,大家一边吃我带去当生日礼物的虾味先跟七七巧克力(我不记得为什么带了这么寒碜的礼物)、一边玩一种叫做“心脏病”的扑克牌戏——这是一种玩起来必然喧闹尖叫不已的牌戏,所以一直到离开酒吧,我都没有余暇专心地听完一首歌,然而伊们并不介意在Doors的音乐声中玩“心脏病”,伊们甚至并不知道那是Doors,我又能说什么呢。 离开AC/DC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在罗斯福路吹着夜风等公车,愈想愈不甘心,便渐渐悒郁了起来。在弥漫着烟雾和迷幻摇滚的酒吧里,一群玩扑克牌的高中生显得多么不上道、多么伧俗!最最不幸的是,我自己也成为这种无可原谅的伧俗的共犯。于是暗暗决定此后不再到这家酒吧,除非终于能找到知己至交,或者拥有一个真心了解我的情人。 然而这个愿望一直都没有实现:知己和爱人一样难寻,而且AC/DC不久就关店了。这间酒吧遂夹带着不完满的记忆,在我脑中升高、神化。即使后来走遍台北播放着摇滚乐的酒吧,在不同的昏黄灯光下学习吸烟、争辩、饮酒,甚至一度竭力把指间的香烟想象成大麻、把窗外乌烟瘴气的台北想象成旧金山的嬉皮社区,其实都还是在偷偷比对AC/DC留在心底的,那块青春期的残片而已。 顶着夜风回家的那天晚上,坐在没有Doors可听的房间拨电话给M,想跟他讨回我的录音带。 “喂。”M的声音很虚弱。 “喂,我啦。你还好吗?” “满干的,不晓得自己在那边做什么。”M很无奈的样子。 “喔。”我无以为继。 多年之后从军中退伍,独自背着包包跑到欧洲去晃荡了一个月。一个晴朗的秋日下午,我走到广袤的巴黎拉雪兹神父(PereLachaise)公墓,沿着指示找到了吉姆·莫里森的坟。这趟旅行之前,我已经从书本和影片中无数次看过他的葬地的壮观模样:多年来,每个月都有数以百千计的乐迷从世界各地前来凭吊这位永远被冻结在二十七岁的偶像。照片里的墓地有一座胸像,被涂抹得面部全非。大理石的墓座上,吉姆的名字也几乎全被层层叠叠的涂鸦遮掩。喷漆和刻字不仅布满他的墓冢,更蔓延到周围的坟墓和围墙。据说每年忌日都会有歌迷翻墙潜入墓地,在他的坟前燃起一支支蜡烛,轮流吸大麻,把满地烟屁股排成他的歌名——THEEND。 然而当我来到他的坟前,却完全看不到这些。墓地在不到一年前才彻底整建过,胸像被搬走,刻在大理石上的文字被换成更坚固的铜牌,镌刻的名字也还原成他的本名,索然无趣的“詹姆斯·道格拉斯·莫里森”(James Douglas Morrison),满墙的喷漆涂鸦全部抹得一干二净,坟墓上整整齐齐摆着几束鲜花。 一个表情忧郁、穿着皮衣和牛仔裤的长发青年,架起三脚架想在坟前替自己拍照,马上被旁边拿着对讲机、戴墨镜的健壮女警制止。两个操南方口音的肥仔老美拿着地图走来,对坟墓端详了半天,品头论足一番就离开了,仿佛他们来看的是卢浮宫的一幅名画。秋日的暖阳斜射而下,我站在坟前,愈看愈觉得不可思议:吉姆·莫里森的躯体,真的就躺在这下面吗? 直到离开墓地、踏进地铁车厢,才猛然想起十七岁的那个夜晚。吉姆·莫里森的声音在玩着扑克牌的我们周身飘荡,他离我那么近却又那么遥远。那间埋藏在记忆里的AC/DC,竟然和照片里已经不存在的坟地遥遥对望起来。此刻我才醒觉,彼时恋慕着的迷幻、颓废、激进和悲壮,其实从来就没有真正进入过自己的生命,就像我压根儿没沾到过六。年代的边一样,那只不过是对自己未尝理解过的生命状态、未尝经验过的历史情境一厢情愿的想象。墨色淋漓的地下刊物、耳机里穿越二十年岁月嘶吼着摇滚乐的造反派青年、墓碑表面横七竖八的涂鸦,它们杂糅在一处,化成一种虚幻的乡愁。然而嬉皮皆已老去,吉姆·莫里森凝定在二十七岁的脸孔和六八学潮的街头涂鸦都印在明信片的背面,一张五法郎。那场集体的青春期,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结束了。 站在拥挤的车厢里,望着窗外映照出另一个模糊摇晃的自己,再度不可遏抑地想听Doors。那是当你真正孤独的时候才听得进去的音乐。 二十岁的佩珀军士与十六岁的我 “那是二十年前的今天……” it was twenty years ago today…… 那年夏天,《佩珀军士》(Sgt.Pepper)出版之后整整二十年,刚上高中的你在中华商场买到了这张唱片。那是一个阳光普照的周末下午,你把大盘帽塞进书包,一路搭公车到中华路南站,挤进纠结奔流的人潮,穿越骑楼下连绵不绝的摊位,做奖杯的、修随身听的、展示币钞邮票的、挂着军服制服的、算命的、卖面的……憋着气避开楼梯间臭气四溢的公厕,爬上二楼,走进最角落的那间唱片行。你一手紧攥着书包,一手慌慌地翻着架子上一排排的唱片封套。几经搜寻,心脏猛然一跳,这帧在旧杂志上看过的著名封面赫然出现在眼前。 你毫不迟疑地付掉了一整个星期的零用钱。从唱片行走出来,天气真热,阳光刺得你睁不开眼睛。你决定到隔壁的面店暂歇,吃一顿已然延迟了的午餐。坐在板凳上,忍不住取出袋中的唱片,满怀幸福地审视着。身边忽然有人冲着你说话,吓了你一大跳。 “刚刚买的吗?” 是面店的伙计,端着你点的炒面。他年纪很轻,比你大不了多少,眼里带着促狭的神色。你点点头,不晓得该说什么。 “这是一张好唱片,你很会买。”你赧然微笑。“我也想买这张,已经想了好一阵子。我有一台很旧的唱机,不过还可以听,最近很想好好买一些唱片来听,不过唱片很贵。” 那时候,一张原版唱片要两百三十块,真的很贵。 “我已经有这么多唱片了。”他用手比了比,大约是一条吴郭鱼(罗非鱼,体长12-15厘米)的长度,“唱片实在很贵,慢慢买,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多。”老板远远喊他,他做了一个歉然的表情,匆匆跑去招呼别桌的客人。 你吃饱,找他付账。他说:“有空可以来找我,我告诉你哪些片子好听,值得买。” 你再也没有去过那家面摊,中华商场也早就被铲平了。不过每次放这张唱片,你都会看见夏天午后从中华商场密密麻麻的墙孔透进来的阳光,并且嗅到肉丝炒面的香味。 “心里有些东西被否定了这么多年……” something inside that was always denied for SO many years…… 那年你刚考上第一志愿,这都要归功于那位体罚与恶补不遗余力的国中(相当于内地初中)班导师(时至今日,她依旧定期出现在你的噩梦里)。国中三年,记忆完全一团混沌,只剩若干鲜明的片段,每个片段都浸满了恐惧。 比如作业没有写,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跑到班上借同学的来抄。奋力抄到一半,说笑的同学们倏然沉默下来,你回头,赫然是老师。她反常地早早来到学校,并且故意从后门静静地潜进教室,就为了来这么一个突击检查。你抖抖索索把纸笔收起来,老师却什么也没说,只沉默地坐到了她的桌前。足足一小时之后,等全班到齐,她才慢慢开口:“没写作业的自己起立。”之后,自然是一顿好打。 老师总是叫你们趴着,用藤条狠狠抽打你们这些小男生的大腿——那支藤条长而且韧,像钓竿一样弯曲着,尾端炸开了花,于是用胶带一圈圈缠起来,“嗖”地甩下去,一条血痕立刻鼓起来,辣麻麻、凉飕飕的,回座之后,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老师并不随身带着藤条,它总是搁在教室前面的桌子抽屉里,你当值日生的时候还用它打过板擦。有一次藤条不知道被谁偷走扔掉了,老师正待打人,一看抽屉是空的,遍寻不得,便跑去隔壁班借了一条三指宽的厚木板来用。嗬,木板比藤条厉害多了,力道深深吃进肉里去,挨完打的手心整个肿起来,亮得发紫,不像藤条只是痛在皮上。你想,那个偷藤条的家伙一定后悔莫及。还好,第二天老师手上就有了一根簇新的藤条。老师永远不缺藤条,或许“教育部”有编列教具的预算吧,断了就去总务处领一支。 还有一次,班上集体作弊被逮到,孩子们排着队挨揍,老师使出全身气力,拼了命地打,藤条一断再断、愈打愈短,忽然教务处招呼你们去“中正纪念堂”表演——你们是乐队班,随时都得出任务。于是全班速速换穿乐队制服,到仓库取乐器,上游览车。一路上,老师并没有随行,大伙却全惨白着脸,车里鸦雀无声。那简直就是一辆囚车,想到回去即将继续的酷刑,你们都恨不得它半路撞上安全岛,延迟一下回校受刑的时间。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以致一离开那所丑恶的学校,你就迫不及待地摧毁了那段时间的记忆。未料弄巧成拙,你的国中时代在脑海中变成一团糨糊,最怕人的部分反而都鲜明地保留了下来。 放榜那天,你终于自由了——然则你该怎样证明你的自由呢?被奴役太久,一朝撤除镣铐,竟然连路都不会走了。高一那年,你的生活全是矛盾与混乱,功课一团糟,又没有什么谈得来的朋友。你很焦虑,囫囵阅读名声显赫的书籍,什么也没读懂,但总记得竖起书背,展示你的与众不同。班上传说某人“马子很正”,某人跟哪里的班花“搞上了”,你故意摆出鄙弃的神色,心里却不可遏抑地忌妒着。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摇滚乐看似热闹,实则无处不浸透着寂寞。它的核心往往就是“和这个世界过不去”的寂寞。而那撼动了整个世代的、真正了不起的摇滚乐,便是找到了那条纽带,把千千万万人的寂寞和萧条,串织在一块儿。每个摇滚迷多少都是寂寞的,即使和几万人一起在轰轰然的乐声中欢呼落泪,也只是把这份寂寞复制成几万份。 ——马世芳 就像詹宏志先生写的一样,“马世芳仿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马世芳的文字是我周围的朋友当中唯,那么重视中文字词精准,标点正确,文法通达的作者……甚至让人觉得,这个人搞不好连赋格之类的问题都考虑进去。他就像父亲甚至祖父级的作家,用正确、字字斟酌的中文,描写着我们这一代周遭仅存的一些上一代的美好。 ——KingKiang 七〇一代人,总觉得自己错过了披头士,错过了鲍勃?迪伦,不能亲历他们的年代,很是遗憾。于是,在被音乐迷醉的时光中,一味地恶补一切和披头士或鲍勃?迪伦等有关的东西。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对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年代的遥想和仰望。 ——绿茶 虽然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传奇”经历,马世芳对青春的回望并不让人感到丝毫的距离,而是以他“推敲到快有洁癖”的诗质文字,拥抱一切“可能的读者”。于大多数对摇滚乐知之甚少的读者来说,《地下乡愁蓝调》不是在说什么摇滚乐,而是以之为引,讲述一个骚动喧嚣的大时代,一段激情与幻灭的青春,以形而上的“乡愁”轻叩人之存在的窄门。 ——drunkdo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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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通过杨德昌和蔡明亮去了解隔岸的牯岭街少年和青少年哪咤。现在马世芳又掏出一份有血有肉有骨有气的个人成长史和时代鉴证书,并砰然打开每一位读者的音乐成长记忆之门。难免会让人联想到大陆“打口的一代”,或许迟早有一天,马世芳会带我在牯岭街淘黑胶,而我会带他去广州的岗顶、上海的大自鸣钟、北京的新街口……这本书像大河一样延伸,终将激起两岸对话的浪花。 《地下乡愁蓝调》可以看成是35岁的马世芳的回忆录,回忆他上中学到大学那段日子,因为有音乐,天空总是显得格外的蓝。音乐总是能感动人的,感动总是能在记忆中留下痕迹的,把这些痕迹记录下来,就是一个个故事,它有时候显得琐碎,甚至很自我,读得懂的人,都能从里面读出自己。 回忆谁不会……但你有东西值得回忆吗?你能回忆起你出生前的世界吗?你能回忆起别人的记忆吗?有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有本事你也写这么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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