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07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何光沪 页数: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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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当下,中国的大学日益壮大。然而,我们的大学生及至我们的知识阶层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重大事件面前并没有保持应有的清醒与个人的尊严。这种精神状况恐怕是基于对人类文明的知识匮乏或者误解…… 有鉴于此,这套书对人类有史以来的经典的思想文献进行了选择性的汇集,以期为中国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大学教育提供一些基本的精神,为中国知识界尤其是大学生提供一些基本的观念和知识,以达致中国公民精神境域的提升。 本卷选录的是古代各大文明的经典文献,展示了与浮华的当代相距最远的那些时代的文明精神。与那些时代已经隔膜得太久太久的我们,今天暂且坐下,左手捧茶右手展卷,聆听智者的声音,跟随先哲的足迹,追溯文明的起源,探索人类的精神,或许,可以医好我们的当代之“病”……
书籍目录
一、希伯来文明精神 起初 上帝与世界 上帝与人 人与人 你的兄弟亚伯在哪里 摩西十戒 立王之罪 大自然的祝福词 二、希腊文明精神 金言[古希腊]毕达哥拉斯 德行可教[古希腊]普罗泰戈拉 论自然[古希腊]巴门尼德 对生命的拯救[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雅典民主的精神[古希腊]伯里克利 人之无知[古希腊]苏格拉底 附录:苏格拉底的品格色诺芬 洞穴内外的人[古希腊]柏拉图 理想的国家[古希腊]柏拉图 德行与幸福[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节录)[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附录:第一推动者政治学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节录)[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人是政治的动物 论公有财产 中等阶级统治的国家最好 雅典政制(节录)[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关于幸福[古希腊]希罗多德 一种政治秩序的诞生和败坏[古希腊]希罗多德 君主、贵族和民主制度的优劣[古希腊]希罗多德 三、罗马文明精神 罗马《民法大全》(节选) 死亡与我们无关[古罗马]卢克莱修 道德上的善[古罗马]西塞罗 国家是人民的财产(节录)[古罗马]西塞罗 恶法非法(节录)[古罗马]西塞罗 致塔西陀[古罗马]小普林尼 生命的沉思[古罗马]马克·奥勒留 灵魂的爱[古罗马]普罗提诺 法学总论[古罗马]查士丁尼 四、中华文明精神 诗经(节录) 雨无正 蒸民 论语(节录) 孟子(节录)孟子 ……五、基督教文明精神六、伊斯兰文明精神七、印度文明精神
章节摘录
书摘 你的兄弟亚伯在哪里? 第四章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耶和华对该隐说:“你的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 摩西十戒 第二十章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迫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地站立。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他,不至于犯罪。”于是百姓远远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立王之罪 第八章 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长子名叫约珥,次子名叫亚比亚,他们在别是巴做士师。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 以色列的长老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对他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撒母耳不喜悦地对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自从我领他们出埃及到如今,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故此你要依从他们的话,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 撤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做千夫长、五十夫长,力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做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 百姓竟不肯听撤母耳的话,说:“不然!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统领我们,为我们争战。”撤母耳听见百姓这一切话,就将这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对撤母耳说:“你只管依从他们的话,为他们立王。”撒母耳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各归各城去吧!” 二、正义和法律 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 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2.在一般地说明了这些概念之后,朕认为开始阐明罗马人民法律的最适宜的方法,看来只能是首先作简明的解释,然后极度审慎地和精确地深入细节。因为如果一开始就用各种各样的繁复题材末加重学生思想的负担,这时候学生对这些还很陌生而不胜负担,那么就会发生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我们将使他们完全放弃学习,或者我们将使他们花费很大工夫,有时还会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青年们多半就因而被难倒),最后才把他们带到目的地;而如果通过更平坦的道路,他们本可既不用费劲,也不会丧失自信,很快地被带到那里。 3.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4.法律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这里所谈的是私法,包括三部分,由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的基本原则所构成。 三、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律。因为这种法律不是人类所特有,而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不论是天空、地上或海里的动物。由自然法产生了男与女的结合,我们把它叫作婚姻;从而有子女的繁殖及其教养。我们看到,除人之外,其他一切动物都被视为同样知道这种法则。 1.市民法与万民法有别,任何受治于法律和习惯的民族都部分适用自己特有的法律,部分则适用全人类共同的法律。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叫作市民法,即该国本身侍有的法。至于出于自然理性而为全人类制定的法,则受到所有民族的同样尊重,叫作万民法,因为一切民族都适用它。因此,罗马人民所适用的,一部分是自己特有的法律,另一部分是全人类共同的法律。组成我们法律的这两部分的性质,我们将在适当场合阐述。 2.每一国家的市民法是以它适用的国家命名的,例如雅典的市民法,如果把梭伦或德累科的法律称为雅典的市民法,也没有错。因此,我们把罗马人民或奎利迭人民适用的法律叫作罗马人的市民法或奎利迭人的市民法。其实罗马人亦称奎利迭人,这名称是从奎利努斯(Quirinus)一字而来的。但若谈到法律而不加上哪个民族时,那么,所指的是我们自己的法,正如我们谈到“诗人”而不说姓名,在希腊人那里就是指杰出的荷马,在我们这里是指雏吉尔。至于万民法,则是全人类共同的。它包含着各民族根据实际需要和生活必需而制订的一些法则,例如战争发生了,跟着产生俘虏和奴役,而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都是生而自由的)。又如几乎全部契约,如买卖、租赁、台伙、寄存、可以实物偿还的借贷以及其他,都起源于万民法。 3.我们的法律或是成文的,或是不成文的,正如希腊的法律,有些是成文的,有些是不成文的。成文法包括法律、平民决议、元老院决议、皇帝的法令、长官的告示和法学家的解答。 4.法律是罗马人民根据元老院—长官例如执政宫的提议制定的。平民决议是平民根据平民长官例如护民官的提议而制定的。平民之不同于人民正像人种之不同于人类;因为人民是指全体公民,包括贵族和元老在内,而平民则是指贵族和元老以外的其他公民而言。但自从豪而顿西法通过以来,平民决议已经开始具有与法律相等的效力。 5.元老院决议是元老院所命令的和制定的,因为罗马人口已增长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很难把他们召集在一起来通过法律,所以向元老院咨询以代替向人民咨询,似乎是对的。 6.皇帝的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赋予他权力的王权法,人民把他们的全部权威和权力移转给他。因此,凡是皇帝的批复中的命令、在审理案件时的裁决、在诏令中的规定,当然都是法律,所有这些统称宪令。显然其中有些是个人性质的,而不构成先例,因为皇帝无意使其成为先例。如皇帝因某人有功而给予恩赏,或因某人有罪而予以惩罚,或赐与某人额外救助,这些行为都不超越这一特定人的范围。至于其他宪令,由于它们是普遍的,无疑地对于一切人都有约束力。 7.大法官告示同样具有法律权威。我们惯常把这些告示叫作长官法,因为这种法是由佩戴勋章的人,即长官的批准而生效的。市政官就某些事项有时也发布告示,这种告示构成长官法的一部分。 8.法学家的解答是那些被授权判断法律的人们所作出的决定和表示的意见。古时规定应该有人公开解释法律,这些人由皇帝赋予权力就法律问题作出解答,称为法学家。他们的一致决定和意见具有这样的权威,根据宪令规定,审判员也不得拒绝遵从。 9.不成文法是习惯确立的法律,因为古老的习惯经人们加以沿用的同意而获得效力,就等于法律。 10.因此,把市民法区分为两种,是合宜的。这看来是导源于雅典和拉塞戴蒙这两个国家的不同习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一贯做法是:拉塞戴蒙人宁愿把作为法律来遵守的东西,记在心里,至于雅典人则宁愿把在成文法中所载的东西妥善地保存下来。 11.各民族一体遵守的自然法则是上帝神意制定的,因此始终是固定不变的。至于每一国家为自身所制定的法律则经常变动,其变动或由于人民的默示同意,或由于以后制订的其他法律。 12.我们所适用的全部法律,或是关于人的法律,或是关于物的法律,或是关于诉讼的法律。首先考察人,因为如果不了解作为法律的对象的人,就不可很好地了解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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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 按儒家经典《大学》的说法,“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此所谓“大学”,当然不是这套书标题中所说的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大学”。 但是,有万千青年在其中学习和生活的大学,确实应有一种作为主旨的“道”。而这种道,我想,用“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来定义,也是相当精辟的。 这套书的主旨,也就是这样来定义大学的主旨的。 这种主旨乃是大学的灵魂、大学的精神。没有了它,大学不过就是制造小机器的大机器,在其中奔走的教师和学生,不过就是一群为谋生而营营不已的“腐儒”,而不配称为古人所说的“儒者”。 假如我们用更加侧重于德行的“君子”一词来代替“儒者”,我们会发现,在西方大学发展史上影响深远的《大学的理念》,竟然同中国教育史上影响深远的《大学》抱有同样的理念:大学的任务是培养“君子”,在现代环境中说,即培养具有美德的公民。 二 然而,如何能够培养“美德”,如何能够“明明德”呢?《大学》引《书经》说:”顾諟天之明命”,意为要经常顾念或思考上天的“明命”。而《大学的理念》也主张,要全面地学习人文知识(其中包括神学知识),要注重自古流传下来的信仰。这两本《大学》都提醒我们,仰望在人之上的超越者,是人的”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所必须的。 实际上,在中国传统中,“至善”乃是“圣”的境界;而在西方传统中(以至在印度和伊斯兰的传统中),“至善”也是神的境界,甚至就是“神圣者”本身。 三 人的精神是相通的;大学生的精神是与同学、与老师、与大学的精神相通的。 人类的精神是相通的;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精神,是同别的民族、别的时代的精神相通的;一种文化、一种文明的精神,是同别的文化、别的文明的精神相通的。 所以,大学的精神,要汲取各种不同文化和文明的精神;所以,这本书的形式,是尽力采用代表各大文明精神的文本,向当代大学生和一般读者展示当代人类文明的源流。现在各大文明之流正在汇聚为所谓“全球化”的大潮,究其最深刻的原因,也许正在于其“源”之共同、其“神”之相通罢? 四 就这套书的第一卷即“上古与中古卷”而言,它展示的是人类各大文明相距最远的那些时代的文明精神。在那些被称为神权政治和政教合一的时代,宗教作为各文明内在精神的地位是尤其明显的。所谓轴心时代,实即各大文明以世界各大宗教为核心而成形的时代。所以,我们要了解世界各大文明的来源及其精神,就不能不了解它们的宗教。这是这一卷会包含大量宗教经典的基本缘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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