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唐其武、 冯明伟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2-07出版) 作者:唐其武,冯明伟 编 页数:358
内容概要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开采煤炭资源的国家,已有680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煤炭工业在党和政府安全生产方针的指引下,对落后的采煤方法和生产工艺进行全面改造,用科技推动煤炭行业发展,煤炭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煤炭工业面貌焕然一新。 《煤矿专业基础知识读本(上册)》为煤矿工作者,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提供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的自然规律,全面掌握煤炭生产技术,适应煤炭工业现代化、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和安全发展。
书籍目录
第1篇矿山测量 第1章地形图的基本知识 1.1地形图的比例尺 1.2地形图测绘原理 1.3地形图的符号与表示 1.4地形图的应用 第2章井下巷道测量 2.1井下导线测量 2.2井下高程测量 2.3罗盘仪测量 2.4碎部测量 第3章巷道中腰线的标定 3.1节巷道中线的标定 3.2巷道腰线的标定 3.3激光指向 第2篇煤矿地质 第1章地质年代与地质作用 1.1地球的基本特征 1.2地质作用 1.3地壳的物质组成 1.4地史 第2章地质构造 2.1岩层产状 2.2褶皱构造 2.3断裂构造 第3章矿井水文地质 3.1地下水的类型和特征 3.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3.3矿井充水条件分析 第4章煤、煤层、煤系 4.1煤的形成和宏观煤岩类型 4.2煤质 4.3煤层 4.4煤系 第5章煤炭地质勘查 5.1煤炭地质勘查技术手段 5.2煤炭地质勘查阶段及其任务 5.3煤矿井下地质编录 第6章煤矿地质图的识读 6.1井田地形地质图 6.2地层综合柱状图 6.3煤矿地质剖面图 6.4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第3篇巷道施工 第1章巷道断面设计 1.1巷道断面形状选择 1.2巷道断面尺寸确定 第2章水平巷道施工 2.1岩石巷道钻爆法施工 2.2煤与半煤岩巷道钻爆法施工 第3章倾斜巷道施工 3.1倾斜巷道施工特点 3.2施工工序 3.3施工现场管理 第4章硐室及交岔点施工 4.1硐室及交岔点类型 4.2硐室及交岔点施工 第5章巷道施工新技术新工艺 5.1掘进机械化施工 5.2巷道支护新技术 第4篇煤炭开采 第1章井田划分 1.1煤田划分为井田 1.2井田内的再划分 2.3矿井生产系统 第2章井田开拓 2.1开拓方式 2.2井筒的确定 2.3开采水平的确定 2.4井底车场与大巷布置 第3章采煤方法 3.1采煤方法分类及其选择 3.2倾斜长壁采煤法 3.3走向长壁采煤法 3.4急倾斜煤层采煤法 3.5采煤工艺 3.6“三下一上”采煤 第4章采煤工作面生产组织管理 4.1采煤工作面顶板控制方法 4.2采煤工作面生产组织管理 4.3采煤工作面质量管理 第5章矿井采掘关系 5.1开采顺序的确定 5.2采掘接续计划的编制 5.3“三(五)量”管理与采掘关系 第6章矿井开拓延深与技术改造 6.1矿井开拓延深 6.2矿井技术改造 第7章采煤新技术新工艺 7.1煤炭地下气化技术 7.2煤炭地下液化技术 7.3煤锯无人工作面采煤技术 7.4螺旋钻机无人工作面采煤技术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a.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 m。 b.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放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c.爆炸材料必须有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d.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 m/s。 e.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④巷道内用钢丝绳牵引车辆运送爆破材料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 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振动和撞击。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⑤井下人力运输爆炸材料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本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如有条件可设置辅助爆破工来运送。 b.爆炸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冲撞、防振、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c.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d.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3)爆破安全管理 ①爆破制度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同一个工作面。 瓦斯矿井中爆破作业,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采掘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放炮;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打眼。 “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3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实施换牌制,应按下述程序进行放炮作业: a.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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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专业基础知识读本(上册)》主要作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材,也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院校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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