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6 出版社:华中师大 作者:马敏 页数:722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商会档案的学术价值,又还不仅仅限于对商会本身的研究,而且为研究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外交提供了大量原始资料。档案中有关工商业兴衰存废的记载,对研究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档案中有关商会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活动情况的记载,是研究中国商人政治态度及其与政府关系的重要史料;因商会主要设于城镇,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对研究中国近代城市生活变迁和社会转型亦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书籍目录
总会组织沿革一、光复后立案改组1.苏商总会为请示光复后组织名称暨关防式样事致实业部呈(1912年2月5日)2.实业部批示(1912年2月21日)3.苏商总会为遵批报明启用钤记日期备案事致实业部呈(1912年3月1日)4.苏商总会关于政体变更后会务事项的特别会议纪要(1912年5月30日)5.尤先甲为条陈商会改革意见致工商部呈(1912年6月5日)6.苏商总会关于未奉部颁商会法前会务事项的议案(1914年7月1日)7.江苏巡按使署为转知部批总会改组准暂缓事致苏商总会饬(1915年2月9日)8.江苏巡按使署为奉咨转发关防致苏州总商会饬(1916年4月28日)9.江苏实业厅为调查商会组织情形致苏州总商会函(1918年7月31日)10.苏州总商会复江苏实业厅函稿(1918年8月17日)附:苏州总商会登记表二、修订章程法则1.苏商总会为请核示修订暂行章程致工商部呈(1913年5月7日)附:苏州商会暂行章程(1913年5月)2.工商部批示(1913年5月15日)3.苏商总会为录报修订暂行章程致江苏民政长呈稿(1913年5月13日)4.江苏省行政公署批示(1913年5月21日)5.苏商总会为依法修改章程致农商部禀(1916年2月19日)附:苏州总商会章程(1916年3月)6.江苏巡按使署为转知部咨修改章程准予备案并速选举报核事致苏商总会饬(1916年3月12日)三、职员选举1.苏商总会关于政体变更后选举事项的常会纪要(1912年6月1日)2.尤先甲等为任期届满订期改选事致工商部呈(1912年6月13日)3.苏商总会董事当选名单(1912年6月22日)4.苏商总会驻会办事董事及任期次序(1912年6月25日)5.苏商总会新职员首次会议议决事项(1912年6月29日)6.杭祖良等为报告选举会董情形致工商部呈稿(1912年6月30日)7.苏商总会新董事首次会议纪要(1912年7月1日)……分会概况商事公断振兴实业对外交往社会公共事业金融流通捐税征收参与政治活动
章节摘录
尊处对于此举,利害较切,务请将以前以后越关所出各项税单随时送署,俾作证据为要。此颂公绥。 再,按照前清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中法会议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第十一款,中国物产由陆路运人东京者,应照法越税关章程完纳进口税;此项物产若东京运往他处者,不再完纳出口税等语。越关对于此节如有错误,应即将物产名目、数量、价值开具清单,并同进出东京所缴税款单据送署交涉,合附及。 云南商务总会为布告事。查中国行客由沿江沿海及广东、广西陆路通过越南来滇,或由滇通过越南前往沿江沿海及广东、广西边境,随身所带银钱、行李、衣服、首饰、纸张、笔墨、书籍、家具、食物等件,按照前清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中法会议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第十三款之规定,均应免税;其携有逾出本身应用范围之对象不能免税者,照该章程第十二款规定,所纳边境税额不得过货值百分之二。近因越南税关以该款中有此项运入北圻后应先纳进口正税,即由法关给发单照,以便于抵海口或至边界时呈验,并由法关在原纳进口正税内扣去过境税银,仍将余银给还各语,遂于进口时比照进口物件征税。我国商民未谙条约,于出东京时,并不请求将余数退还,殊为可惜。加以税关章程,无论属于何国,均甚复杂,估价过昂之事原所难免。若不查阅税单要求更正,实于无形中将条约所定利益自行抛弃,亦非计之得者。本总会为尊重条约起见,用特剀切布告:如有以上各项情事,应即自向越关请求退还更正,或将所携物件数量、价值并同税单,送请本省交涉署核办亦可。事关利益,幸勿自误。此布。 ……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