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4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加良
内容概要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精缩讲义(2013年)》集合作者长期授课过程中所积淀的授课精华,以满足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可以全面系统掌握知识体系总结的要求。结合213年司法考试的考查要求,重点关注常考知识点以及新增法规的讲解。并依据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进行详细解读。
作者简介
刘加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著作有:《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专题研究》(合著)、《民事诉讼法学》(参编)。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民事诉讼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二节基本制度 第三章管辖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级别管辖(第一次分配) 第三节地域管辖(第二次分配) 第四节裁定管辖 第五节管辖权异议(《民诉法》第127条) 第四章诉 第一节诉的要素 第二节诉的分类 第三节反诉(《民诉法》第140条) 第五章当事人 第一节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原告与被告 第三节共同诉讼(《民诉法》第52条) 第四节诉讼代表人与民事公益诉讼 第五节第三人 第六章诉讼代理人 第七章民事证据 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 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 第三节民事证据的分类 第四节证据保全(《民诉法》第81条) 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证明对象 第二节证明责任 第三节证明标准与证明程序 第九章期间、送达 第十章法院调解 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保全 第二节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 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第一审简易程序 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上诉的提起 第二节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十六章特别程序(略) 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第一节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 第二节基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再审 第三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 第四节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十八章督促程序/债务催偿程序 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略) 第二十章执行程序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 第二节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执行程序的启动 第四节民事执行程序的进行 第五节民事执行救济 第二十一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 第四节司法协助 第二十二章仲裁和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三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二十四章仲裁协议 第一节仲裁协议概述 第二节仲裁协议的要件 第三节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第四节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五节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第二十五章仲裁程序 第二十六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一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概述 第二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情形 第三节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第二十七章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例题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83)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答案:BCD 精析:关于A项,再审准用一审普通程序时,合议庭组成方式有两种。需要指出的是,D项说明“合议庭的组成方式与法院的级别没有关联,而和审理程序紧密相关”。 3.表决规则。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议庭形成不了多数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回避制度(《民诉法》第44—47条) 1.适用对象。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适用情形。(《民诉法》第44条)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亲密关系、仇嫌关系)。 (3)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3.回避的程序。 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法院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4.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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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精缩讲义(2013年)》以作者刘加良近十年的面授经验和数十万学员的使用感受为基,以面授课堂讲义为蓝本,精选百道真题配以精析,历经多次修改而写就,以期很好的符合上述十六字应然特征。将向读者展示【关键词审题法】、【选项互斥法】、【正反破解结合法】、【题型结合法】、【只看A项法】等令人叫绝和认同的司考真题作答方法。 作者在《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精缩讲义(2013年)》中对“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再审案件审理程序”、“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之异议”等理解极为困难、自学不知所云之考点深入浅出的阐释、可帮助读者大获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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