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文革 编 页数:356
内容概要
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最高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它以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阐释教材内容,既加强法学教材的多样化发展,又加强教材对读者学习方法与兴趣的正确引导。它的出版也是中国政法犬学出版社多年来对法学教材深入研究与探索的职业体现。
作者简介
王文革,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高级工程师。现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系主任,兼任《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21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20多项。代表性个人专著有:《城市土地市场供应法律问题》、《城市土地节约利用法律制度》、《城市土地配置利益博弈及其法律调整》、《中国节能法律制度》等。代表性论文有:《生态环境建设立法问题研究》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与环境资源问题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第四节环境资源法的体系
第五节 环境资源法的性质和地位
第六节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
第七节 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协调原则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第四节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原则
第五节 政府、市场和社会混合调整原则
第六节 环境资源利益平衡原则
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
第一节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第四节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第五节 灾害防治法律制度
……
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律责任
第五章 环境资源法律救济
第六章 国际环境资源法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首先,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独立性。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即保护和利用环境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既区别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又区别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国家干预关系。我们知道,在环境资源法产生以前,法律早已对环境中的物质归属和环境品质问题做过规定。比如说,民法在土地、水、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上的规定,以及行政法在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上的规定。但这些法律规定,并不是基于维护人类发展利益和预防、控制环境风险的目的,而是从私权和疫病防治等角度解决物的归属和公共卫生问题。环境问题凸现之后,环境资源法专门承担起调整保护和利用环境的社会关系,因此形成了环境资源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是环境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保护义务和污染防治义务。环境资源法也涉及环境中的土地、水以及矿产资源等问题,但环境资源法关心的核心问题是这些环境要素的合理、持久利用以及其品质等问题,而不像民法那样关心这些环境要素的权属问题。另外,环境资源法关注公共卫生问题是通过确定排放标准等手段确保环境品质以保证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处于疫病防治的目的。环境资源法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视角和目的都与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不同,它的调整对象——环境保护和利用关系,是明显区别于传统部门法的调整对象的。其次,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特殊性。本章已经提到,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这里所谓的综合性包括了调整方法的综合性。由于环境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依靠单一的手段是无法彻底预防和控制环境问题的。因此,环境资源法调整方法的使用既包括了传统法学方法的综合使用,也包括了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方法的使用。“综合传统法律部门方法以及将环境科学新成果、新方法运用于环境立法和执法之中这一点,便体现了环境法在其方法论上的综合性特点,也是其他任何法律部门所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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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理论、实务、案例》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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