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导读及配套真题练习

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李建伟、罗翔、徐光华、 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04出版)  作者:李建伟,罗翔,徐光华,众合教育,等 编  页数:800  

内容概要

  方圆众合的追求愿景,是在法律教育领域帮助学员实现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精诚合作的艰苦奋斗,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律教育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满意的法律教育培训服务。我们要创立一个守法合规、令人尊敬、具有崇高社会地位、坚决践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法律教育培训集团。为了使方圆众合成为一流的法律教育、培训提供者,方圆众合将永不进入法律教育、培训以外的其他行业;同时,方圆众合将在国家的法律、政策框架内,力所能及的资助中国的法学研究,助力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

书籍目录

宪法宪法选举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其他三国法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籍法引渡法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国际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民事诉讼法》涉夕卜部分及其司法解释国际经济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海牙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对外贸易法WTO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商法经济法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经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法公证法刑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程序法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六十六条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第六十七条(1)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2)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第六十八条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第六十九条(1)在不属于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2)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移转。(3)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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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李建伟的书就是好,可惜我没时间看,唉。讨厌。
  •   错漏百出!绝对是垃圾!
  •   这本书印刷和内容都还不错,推荐大家买,苏州仓库的货,还有快递速度也快. THANKS
  •   感觉质量确实不错,非常满意,快递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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