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其瑞 编 页数:390
内容概要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书籍目录
绪 论
第一节 法学与法学体系
第二节 法理学的对象与意义
第一编 法律本体论
第一章 法律本质
第一节 法律现象与法律本质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
第二章 法律特征
第一节 法律特征与法律本质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的主要特征
第三章 法律作用
第一节 法律作用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第四章 法律价值
第一节 法律价值的含义
第二节 法律的主要价值
第三节 法律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第二编 法律内部结构论
第五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要素与法律本质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规则
第三节法律原则
第四节 法律概念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部门
第二节 法律体系
第七章 法律的效力与渊源
第一节 法律效力
第二节 法律渊源
第八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程序的作用
第三编 法律外部关系论
第九章 法律与政治
第一节 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律与国家
第三节 法律与政党政治
第十章 法律与经济
第一节 法律与生产方式
第二节 法律与市场经济
……
第四编 法律运行论
第五编 法律演进与法治论
章节摘录
版权页:(二)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调整的机制权利义务是社会利益划分与协调的法律表现,法律规范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一个表征利益,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它们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我国古代法学家商鞅就认为法律有“定分”的作用,所谓“定分”实际就是确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定分”就能够“止争”。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可以诱使利己动机转化为合法行为并产生有利于社会的后果。义务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使人们从有利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行为。(三)从权利义务角度认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大凡社会规范,一般都涉及权利义务;通过义务对行为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规范很早以前就出现,如道德、宗教规范,但它们都不采用利导的机制,不承认利益,只提倡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人们行为的任何规范性调整如果只与禁止和义务相联系,就不可能是有效的”,它会侵犯个人的自我决定性,也就不可能存在把社会有机体联结在一起的社会相互作用。在众多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律的利导性是最明显、最有效的,只有法律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双向规定来影响人们的意识并调节有意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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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第2版)》为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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