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周安平 页数: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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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身处法理学界多年,对于法理学的学术研究,我的理解是,法理或作为研究对象,或作为研究方法。我的学术进路倾向于后者。我以为,法理的生命恰在于回应社会问题的能力,而社会问题的频出也需要法理给出自己的分析,学者的使命也在于此。因此,关注社会问题一直是我论文选题取舍的指引。本书收录的就是我近几年来均以社会问题为取舍的部分学术论文。尽管收录的这些论文,其写作时间有的跨度多年(最早的是2002年),但今天看来,其所论及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可以想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将依然存在。因而也就表明,对这些论文的集结出版在当下与未来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正是基于问题意识,本书的编排没有以论文发表的时间为序,而是从社会问题的相关度予以了整合。关注社会问题是我论文选题的一大特点,注重文意的明白易懂也是我写作的基本追求。我以为,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使人明白,而不是使人糊涂,这是论文写作的起码要求。正是秉着这一理解,我特别重视文章结构的逻辑和文句表达的语法以及用词的规范。因为,逻辑、语法及词汇是沟通读者与作者的桥梁,是彼此之间的“共识”。文章的观点正是建立在彼此之间“共识”基础上的引申与展开。因此,由逻辑、语法及词汇所构成的表达能力往往是作者的观点获得读者接受和认可的重要因素。
内容概要
身处法理学界多年,对于法理学的学术研究,我的理解是,法理或作为研究对象,或作为研究方法。我的学术进路倾向于后者。我以为,法理的生命恰在于回应社会问题的能力,而社会问题的频出也需要法理给出自己的分析,学者的使命也在于此。因此,关注社会问题一直是我论文选题取舍的指引。 《大数法则:社会问题的法理透视》收录的就是我近几年来均以社会问题为取舍的部分学术论文。
作者简介
周安平,男,1965年生,江西省安福县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著有《性别与法律》一书。
书籍目录
自序论大数法则面子与法律“范跑跑”行为的法理解读“讨价还价”的背后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行政权的法治关系集体利益的名义何以正当流浪者的权利与国家权力优胜劣汰与优胜劣不汰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原则及目标模式司法判决与医学鉴定论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与有效性质疑诉讼调解制度与法治理念的悖论附录司法改革的监督情结及其悖论——法官与学者关于基层司法改革的对话关于人大个案监督制度的批判——学者与法官的对话后记
章节摘录
自社会统计学创始以来,社会统计学就运用于社会科学的调查之中,试图从调查的数据中发现一些普遍性的规律性的事实,比如通过人口普查与统计揭示死亡率和出生率、性别与平均寿命、疾病与职业、教育程度与收入等之间所存在的稳定的关系。与约翰·戈劳特同时代并齐名的著名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从事政治算术的研究时就声称其方法是“用数字、重量和尺度的词汇来表达我自己想说的问题,只进行能诉诸人们的感官的论证和考察在性质上有可见根据的原因”。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统计的基础之上。社会统计所揭示出来的行为的预测性与稳定性,虽然人们不一定能理解人的行为原因,甚至无从提出可以信服的解释,但社会行为中毕竟存在着大规模的相似性与稳定性的特征。这表明,社会行为中的确存在一种可称之为大数法则的定律。在大数法则的支配下,个体往往必须服从于群体所表现出来的大数法则,而个性也就在大数法则的支配下消失在统计数据所表现出来的总数中。统计学只提供数据。从统计数据上看,大数法则往往就表现为大多数人行为的相似性与稳定性。关于多数人行为,其实就是指统计数据中通过概率所呈现出来的大量的人的稳定重复的行为。一个人的行为越是与多数人行为相似或接近,那么其行为就越会受到人们的肯定,至少不会受到人们的贬低。即便这种行为本身并不是善的,也会因为持有者是多数而受到人们的宽容,例如,对于久病床前的不孝之子,人们大都抱有理解和同情,至少不会太多的谴责。
后记
出版一本自己的论文集,一直是我的心愿。适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来稿约,这一心愿才得实现。在此,我非常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丁春晖编辑。正是丁先生的积极支持与勤勉细致的编审,本书才得以有幸在交稿后短时间内即付梓。本书收录的论文均首发于各种学术刊物上。这些刊物依照本书收录的顺序,依次为《中外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法学论坛》、《河北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律方法》、《江苏社会科学》、《南京师范大学学报》和《河北学刊》。对于上述刊物及其编辑,在此表示衷心的谢意!此外,本书还附录了两篇发表在《中国司法》杂志上,我与刘惠贵院长的对话体文章。刘惠贵系我老家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刘院长虽官员身份,却颇具儒雅气质,他的务实与睿智给我们的对话增添了活力。本书在编辑时,对原论文未作实质性的修改,只对于字、词、句及注释作了些形式上的修补、完善与补正。这样做的目的,旨在尽量保持作品的时代原貌,也是对首发刊物的尊重。不过,由于论文发表在不同时期,个别句子的表述存在一些相似,而个别资料的引用也有一些相同之处。纳入本书时,从阅读的角度也作了一些删除和调整,以保持本书整体上的连贯性。另外,原文的个别段落在逻辑上有可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而有些内容则有所遗漏。
编辑推荐
《大数法则:社会问题的法理透视》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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