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司法考试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06出版)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司法考试研究中心 页数:374
内容概要
随着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颁布,新一轮的复习备考全面展开了。于考生而言,大纲是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大纲的细微变动必然会在考试中得到充分体现。据统计,每年司法考试对当年大纲新增考点与法条的考查分值都在50分以上。对去年和前年新增的考点与法条也有不低于20分的考查力度。鉴于此。《2008-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与法条·专项突破》在2010年新增部分的基础上。将2009、2008年的新增部分也悉数收录。 《2008-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与法条·专项突破》体例设置及特点如下: 第一部分(2008-2010新增考点辅导)以大纲列出的15个具体考查科目为单位,对近3年的新增考点进行权威辅导。考点辅导前设有“命题指引”和“综述”两项。“命题指引”意在提供该科目的考查分值、考查特点以及备考建议方面的信息;“综述”旨在揭示当年大纲变化情况。特点在于:①所列新增考点全部在最新大纲的范围之内,对于2008、2009年大纲新增但2010年大纲已经删除的考点,《2008-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与法条·专项突破》也已相应剔除,做到了绝不超纲;②对于在2009年基础上做了全面修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2008-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与法条·专项突破》作为新增考点进行了全文录入,做到了绝对权威。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2008—2010新增考点辅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法理学/14法制史/19宪法/21经济法/27国际法/28国际私法/30国际经济法/32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36刑法/37刑事诉讼法/4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5民法/49商法/5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57第二部分 2008—2010新增法条解读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6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7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8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8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9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9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9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1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1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0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1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6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7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85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8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8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9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2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7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9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14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22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3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233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4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26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6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7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7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8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8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9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3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3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306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30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3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3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318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3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36第三部分 新增考点与法条自测考场第一卷/343参考答案/349第二卷/355参考答案/360第三卷/362参考答案/367
章节摘录
四、其他基本要求(一)加强制约监督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充分体现制约监督的要求。(二)自觉诚信守法自觉守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在全社会培养以自律为基础的守法意识,使人们形成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与崇敬,并把法律内化为行为准则,做到自觉诚信守法。(三)繁荣法学事业社会主义法学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的重要阵地,事关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工作中,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才能不断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四)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之一。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并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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