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配套试题

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司法考试研究中心  页数:456  字数:810000  

前言

众所周知,对法条的考查历来是司考命题者关注的重点,而如何有效地理解掌握法条则是困扰诸多考生的难点。鉴于此,试题之于法条而言它的测试和考查功能不可小觑。真题已经为考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并熟悉,但它本身的有限性及综合性又是考生复习时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最大限度的帮助考生消化法条内涵,我中心特约请长期活跃在司法考试培训辅导一线的名师亲自撰写本套《法律法规配套试题》,目的在于点法条之精髓,析法理之要义,从而使司考复习科学而高效的进行。相较于其它同类书,本书具有难以复制的优点:1.以部门法为主线,命题直击重点法条之核心精髓,精益求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使考生作答如身临其境;2.试题编写沿袭历年真题之命题要点,且答案解析详尽具体,分析细致独到,为考生掌握法条独辟蹊径;3.本着为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试题编写与答案解析均依托最新的法律法规,旨在使考生轻松突破法条。作者的权威性和认真度保证了本书的编撰质量,相信本书必能使广大考生牢固掌握法条,一举攻克司考。

内容概要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精读版·测试版》一书精读与测试独立而统一的编排模式,掀起了法规学习的新革命。精读版侧重理论知识及法规的学习掌握,测试版则方便考生练习与提高,我们通过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科学的梳理与归纳以及把历届真题进行体系性划分的方式,实现了基础复习,循序渐进,快速提高的效果。虽上市只有一月有余,但此书的销量己颇为乐观。     本书作为《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精读版·测试版》的配套练习,但也同样适用市面上现有的各类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法律法规汇编类型的图书,因此具有针对性与广泛性二者合一的功效。且是考生在进行到第二轮复习时的首选。     本书为长期活跃在司法考试培训领域一线的名师提笔撰写,试题质量上乘,贴切司法考试真题,具有一定的练习性与指向性。是考生不可或缺的一本优秀的习题集。

书籍目录

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试题)    答案及艇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仲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国际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国际私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国际经济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试题)    答案及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试题)    答案及解析

章节摘录

8.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但此条规定中的“房随地走”是指在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一并转让,但对签订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合同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如何处理?《物权法》第200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本题选C项。9.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房地产抵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2条和《担保法》第36条规定可知,在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和“房随地走”的房地产抵押制度。本题中,甲公司将其所有的办公楼设定抵押,但未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列入抵押权效力范围。故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10.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问题。乙银行对出租车享有抵押权,丙厂对出租车享有留置权。依《物权法》第239条和《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本题中对于出租车拍卖所得4万元,先偿付丙厂5000元,余下3.5 万元偿付给乙银行。故B项正确。11.答案:D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质押要符合特别的规定。依《物权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由于本题中质权没有登记,故质权未生效,恒祥皮具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故许可合同有效。而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登记与否的影响。本题答案为D。12.答案:C解析:依《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18l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C项当选。13.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甲与房地产公司就该套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故银行未经甲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银行既然不存在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也就不存在甲的权利优于银行抵押权的问题。本题正确答案为B。14.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异议登记及抵押权问题。《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在无法办理更正登记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乙公司有权申请异议登记,以暂时限制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处分该物权的行为。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应当受到限制,即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乙公司申请异议登记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其异议登记失效,丙公司有权处分其房产,A选项错误。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了抵押协议,却未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故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丁公司未能主张抵押权并非因为乙公司的异议登记,故其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D选项错误。15.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的方式问题。《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故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登记,故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16.答案:B解析: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转移。依据《物权法》第25条至27条规定可知,交付分为以下几种情形:①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②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动产所有权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的一种方式。③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④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本题中,A项属于占有改定,B项属于简易交付,C项属于指示交付,D项甲虽依乙的指示将标的物交与丙,但甲实为乙的履行辅助人,仍为现实交付。17.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故B项正确。所有权人有权就损失请求损害赔偿,故C、D硕错误。买卖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涉,故A项错误。18.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拾得遗失物问题。《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周某是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买刘某遗失的手机,刘某在请求返还时应支付周某所付的费用,否则周某有权拒绝返还。因此,周某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故不为侵权行为,A选项错误。周某与刘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违约行为无从谈起,B选项错误。本题的难点在于CD选项的判断。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助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通说认为,自助行为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①为保护自己的权利;②形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③采取的手段适当;④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者的区别在于:留置的动产原则上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自助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扣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他人财产的占有并不以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为必要,如顾客就餐离去未付餐费,店主扣留其遗忘之衣服,应为自助行为;再如遭遇窃贼驾车行窃,为救济自己权利而扎破轮胎致其无法驾车离去,也为自助行为。此二例中,衣服和汽车与餐费及损害赔偿均非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认定为行使留置权,而只能认定为自助行为。本例中,根据上述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请求受让人返还遗失物负有向善意之受让人支付必要费用之义务,从而在受让人与权利人之间形成给付关系,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受让人得拒绝返还遗失物,其权利符合留置权的要件,应认定为行使留置权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项。19.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本题中,赵某虽长期在外,但仍是房屋共有人,应当对房屋倒塌造成邻人损害与钱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项。20.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抵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145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本题中,甲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于甲未办理变更手续,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归属于甲,而未转为公司财产。因此,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该银行取得抵押权。故A、C、D项错误,B项正确。21.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故A项正确。《物权法》第132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B项正确。《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故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故D项正确。22.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预售商品房抵押问题。依《物权法》第180、187条和《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可知,预售商品房可以设定抵押,但该抵押权应办理登记才能设立。本题中抵押并未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未设立,乙银行不能主张抵押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23.答案:A解析: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丙将质押标的物背投式彩电搬到了乙家中,此时质权设立;丁未将质押标的物汽车交付乙占有,此质权未设立,故A项正确、B项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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