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艳林 编 页数:422
内容概要
《质检法教程》是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一,同时也是同类型国家级教材的首部,本教材从质检法名称的确立,到质检法内容的界定,再到质检法内在逻辑结构的寻觅,都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及随之不可避免的探索性与不成熟性。 质检法所关注和研究的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已经形成并以经济法律法规亚群体的形式呈现与表达的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许可证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盐业专营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现象。在中国业已有效融入全球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并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强劲发展动力的情况下,质检法既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一体化情况下,政府保障人民及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义务与责任的实现途径,也是WT0/TBT措施和WT0/SPS措施及其通报、评议和关注的制度承载。对此,国内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已经进行了各个侧面与层面的研究并取得了许多优秀的成果。但毋庸讳言,目前的这种分散、孤立的研究已经和实践的需求形成了较大的差距。本书力图在总结已有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成质检法理论之构建,发现质检法的研究工具和范式,对现有的质检立法成果给出全面、系统和清晰的解释与归纳,并结合当今世界质检法实践发展的主要趋势,对中国质检法的走向和规制改革,进行评论和说明。 本书适合法学专业、质量工程专业、食品安全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的本科生使用,也适合法学、管理学等领域的研究生阅读使用,同时也可供制造业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中从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参考或培训使用。
作者简介
王艳林 法学博士,教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任教于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现任教于中国计量学院,研究方向为竞争法、质检法、经济法理论和民法理论,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法理论问题》、《质检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质检法概念的确立 一、质检法概念的提出 二、质检法的定义与性质 三、质检法的基础范畴 第二节 质检法的生成与表达 一、技术规则 二、标准、标准化与标准化法 三、计量、计量构成与计量法 四、检疫、三检分立发展与检疫法 五、质量、质量控制与产品质量法 六、质检法的表达形式 第三节 质检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质检法起源于“度量衡” 二、质检法概念的支撑资源 三、质检法展望上编 质检法综合制度 第二章 质量监督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质量监督法律制度概述 一、质量监督立法 二、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三、质量监督制度 第二节 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 一、质量监督检查法律制度的含义 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 第三节 质量监督公示法律制度 一、质量监督公示制度的含义 二、质量监督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质量监督奖励法律制度 一、质量监督奖励法律制度概述 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 计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计量法律制度概述 一、我国计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二、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构成和调整范围 三、我国计量法律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法定计量单位 一、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适用范围 三、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要求与方法 第三节 计量基准、标准的建立和管理 一、计量基准的建立和管理 二、计量标准器的考核和管理 三、标准物质的管理 第四节 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的制造、进、销售、使用和修理 一、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的制造 二、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的进口 三、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的销售和使用 四、计量器具的修理 第五节 计量检定和计量校准 一、计量检定 二、计量校准 第六节 商品量计量 一、零售商品的称重计量要求 二、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计量要求……中编 质检法调节手段 下编 质检法的特别管制后记
章节摘录
接踵而至的是为满足工作机的发明和使用而引起的动力机——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而工作机和动力机的水平和能力,都有赖于机器制造技术的保障,“开始用机器制造机器,这是18世纪工业革命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英国工程师、工厂主和发明家莫兹利于1794.年发明了移动刀架,1797年制成了带有移动刀架和导轨系统的车床,可以自动加工不同螺距的螺丝和多种几何形状的部件,使车床成为机械制造业的母机。人们从中得到启发,将有互换性的零件叫标准件,将生产标准件的机器叫“标准化”莫兹利因而可称之为工业标准化之父。莫兹利的移动刀架这一看似简单的发明,实则是机械技术史上的重大创新。19世纪英国出版的《全国工业》这样评论说:“它对机器的改良和更广泛应用所产生的影响,不亚于瓦特对蒸汽机的改良所产生的影响。采用刀架的结果是,各种机器很快的完善和便宜了,而且推动了新的发明和改良。”[3]这就在客观上使各类零部件种类繁杂,企业内的生产虽是有标准的,但企业间的协作则标准不统一,互换性不足,导致资源浪费,使生产力无法发挥出来。“19世纪初期,推行通用制造系统的阻碍因素之一是当时还没有制定螺母标准。”[4]1841年,莫兹利的学生惠特沃思建议英国土木工程学会采用统一的螺纹制度被采纳,习称惠制螺纹,成为最早的协会标准,被英国及欧洲各国采用。[5]协会标准的出现是标准化发展的里程碑。1895年1月,英国钢铁商H.J.斯凯尔顿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一封公开信,指出:鉴于英国一些桥梁和型材尺寸规格过于繁多,钢铁厂无法采用先进技术大量生产,而不得不频繁更换轧辊,从而使成本提高。他呼吁通过标准化,统一钢铁的规格尺寸,改变这种混乱的状况。[6]斯凯尔顿的建议随即引起了英国各方面的关注,“国会也讨论这件事,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员也组织起来组成一个协会。统一钢梁的规格尺寸……后来经国会批准成为国家标准”。
后记
自从本人提出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教程》获得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立项之后,质检法理论问题便一直是作为“始作俑者”必须认真思考和精心构筑的逻辑心结。随着2006年中国计量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起招和质检法方向的确立,更是强化了这种逻辑力量对本人心理的约束和行为的指引。经过近一年的资料准备和到一线实践部门的调研,《质检法教程》编写会议于2007年1月1日在西子湖畔的三台山庄如期召开。参加会议的除本书作者外,还有提醒并鼓动本人申报该项目的好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我国著名卫生法专家、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主任医师方有宗教授,著名检验检疫法专家、国家质检总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副局长叶永茂先生,著名生命科学专家、中国计量学院生命科学院院长王兰洲教授,著名质检法专家、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邢造宇博士,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汪江连老师等诸多专家学者,共同讨论了本教材的编写大纲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评论。2007年秋初开学,作者辞去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院长的职务后,得以有充裕的时间对质检法理论进行系统的思考和研究,确立并理顺了质检法的逻辑结构与体系。特别是2008年暑假,本人带领经济法学质检法方向和竞争法方向2006级、2007级和部分2008级研究生到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沈阳标准化研究院进行质检法专业实习,聆听中国著名标准化学学家李春田教授讲授《标准化原理、方法及运用》课程,拜访中国第一本《技术监督法学概论》的作者、中国著名科技政策专家、东北大学副校长娄成武教授,更加坚定了作者探讨质检法理论的信心和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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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法教程》: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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