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晓蓓 页数:346
内容概要
《冕宁清代司法档案研究》一书,该书全面介绍了乾隆朝以前的冕宁县司法档案,并且提出了她的研究心得与体会,如司法实践中的法源依据、法律理念、法律理论;中华法系的民族特征是由中华民族中各民族的法文化所构成的;国际立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构架了中华法系的立法体系;国家统一司法与各民族地区的地方灵活司法构架了中华法系的司法体系;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法律思想融合了各少数民族的法观念、法意识并共同构成了中华法系的思想体系。
作者简介
张晓蓓 重庆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分会理事。
曾兼任四川电视台法制栏目、经济栏目制片人、责任编辑,新华社《每日电讯》西部特刊专题部主任等职。代表性成果:《清代婚姻制度研究》(专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清代冕宁诉状及其所反映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论文,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书籍目录
序言前言第一章 程序篇 第一节 冕宁的行政司法机构 一、职官及俸银 二、冕宁县公署 第二节 一审审理程序 一、起诉 二、受理 三、审理 四、裁决 五、归档 第三节 再审 一、一审程序中的复审和执行程序中的再次开庭 二、上级再审 第四节 执行 一、当堂执行 二、监狱执行与流放执行第二章 实体篇 一、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二、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第三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一节 监督 一、审判监督 二、执行监督 三、官吏监督 第二节 行政处罚 一、程序上来看:不予受理、违限审理的行政处罚 二、法律适用不当的行政处罚 三、违法执行的行政处罚 第三节 刑事处罚 一、官员刑事处罚的特点 二、官员刑事处罚的适用原则 三、具体的刑罚第四章 冕宁司法档案的民族性 第一节 民族性的表现 一、司法思想的民族性 二、司法体系的民族性 第二节 民族性司法的意义 一、以夷治夷,汉夷共守 二、稳定秩序,衡平发展致谢
章节摘录
供:小的是江西人,在天王庙做生意,雍正十二年十月,这陈友伯来对小的说,听见你要这里讨亲成家,我如今残废了,有个小儿子养不活,愿把妻子黄氏招你,不取财礼,替我养活几口人就是。小的说,我有钱打清酒,你妻子是有夫之妇,况你陈家满门秀才大户,岂容你这样事。屡次来说,屡次辞他。后来他就哀求家族允了,说听他做去吧。才请人写的婚书送来,小的又告过地方保长们,请了些人也写了壹张认约的,雍正十二年十二月招在他家。十三年十月又听人唆使,说他后来终身之日无从出备棺木埋葬,又凭众给他十二两银子,腾兆儒要吞这银子去,陈友伯堂弟陈友仁听见不依,就收存了。腾兆儒没有掣得这银子,今年就在太爷这里告陈友伯勾通小的占他房产,没有准他就替陈友伯捏告这谎状,如今有陈友伯婚约、领约都在这里,求阅看是贪奸勾合不是。 各等供据此,该卑职审看得,冕宁乃新改县治,汉夷杂处,风俗未淳,而其旧习之最,可都鄙恶者,则有一种穷苦老病之属,难以营生,辄将生妻另招一人入室同居,名为招夫养夫。卑职莅任之初,当经大书告示过贴,指陈伦理纲常,痛切严禁以期改革,毋污圣治。然其先无以禁于未然,而已成之事,听人怂恿,又复为油火讹诈之端,无耻尤甚,此风愈不可长。 如陈友伯活夺嫁卖生妻一词,仍健讼奸棍腾兆儒因其愚蒙播弄代告事,属显然陈友伯以愚痴而成残废,家有妻室黄氏及其二子,俱皆幼群感,嗷嗷无以资生,有江西客民陈九和贸易天王庙,友伯屡以残废苦情相告,愿以妻室黄氏招配,求其抚养一家,九和以陈姓子矜巨族推辞不允,友伯复立请词,遍告同族允许,然后书婚立约,盖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内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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