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堂必备法规精编之合同法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刘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03出版)  作者:刘浩  页数:411  
Tag标签:无  

前言

法学系以处理规范性意义下的法规范为其主要任务的学问,其主要探讨的是规范意义。法律规范不仅承载着解说法律规范性来源的理论使命,也是实现法律规范性的基本条件。传统的法教义学也是遵循规范——理论——实践这一基本顺序而展开。法律规范对于法科学生的学习很具重要性,本书遵循上述理念,以合同法规范为主线,辅以相关理论与实践,是一本为法学本科生量身定做的多功 能、全方位系统学习合同法的法规精编。一、本书内容(一)正文部分1.本书主体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

内容概要

  《法学课堂必备法规精编之合同法》主要对合同法及相关纠纷频发、实践和考试中皆较重要的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汇编和讲解,内容全面简洁,配有条文主旨、要点提示、关联法条、经典案例、论文导航和习题汇编,可以为法科学生学习、研究合同法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合同法的精髓,同时《法学课堂必备法规精编之合同法》还是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可多得的帮手。

书籍目录

丛书说明编者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知识点解析总 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八章 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客运合同第三节 货运合同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附则《合同法解释(一)》知识点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知识点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选)》知识点解析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箭释(节选)附录一、合同范本二、部分高校考研真题精选三、关键知识点索引

章节摘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务文主旨 合同主要条款要点提示合同的内容任由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条款,法律无必要做硬性规定。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只具有提示性与示范性。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当然,一个合同只要包含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以及数量条款即可认定其具备了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其他条款均可通过合同法的补充性规定予以确定。关联法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合同法》第61、62、125条。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条文主旨 订立合同的方式特别提醒要约-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理论上来说还存在通过交又要约等其他方式缔约的可能性。【司考真题】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第22题)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条文主旨 要约要点提示要约亦称为“发盘”、“发价”,是以合同成立为目的的确定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起点,其构成要件如下:①要约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②要约须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③要约内容须具体确定;④要约须向欲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关联法条《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特别提醒要约属于法律行为的要素,其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司考真题】2.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第1题)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典型案例】刘步法诉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财产所有权纠纷案[(2005)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47号]。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条文主旨 要约邀请要点提示要约邀请尚处于合同订立的准备阶段,其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但要约邀请也并不是单纯地建议他人与自己进行有关合同的讨论,而是明确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只不过仅指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提出合同的具体内容。究属要约抑或要约邀请,实质是一个解释问题。【司考真题】3.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第8题)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典型案例】时间集团公司诉浙江省玉环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2003)民一终宇第82号]。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编辑推荐

《法学课堂必备法规精编之合同法》:秉怀信心与责任一并留下属于法学、法学教育、法律人的足迹……条文主旨 要点提示 关联法条 特别提醒 典型案例 论文导航 司考真题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法学课堂必备法规精编之合同法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卓越终于有这本书了。期待了很久。 手上这本汇编确让我看到了作者的用心之处。尤为书中的“特别提醒”部分,也是强烈推荐本书的原因。这里会告诉你设计此法条的原理,与哪些法条容易混淆并加以区分。每句话都说在关键处。当然,贴心的地方还有相关法条的典型案例,论文导航。关于书中的司考真题,我喜欢这本书的设计。会在每章之后给出本章真题的答案及解析。 如果是司法考试,一定要有这本《合同法》,会让自己对法条有更深刻的理解,也会对司考合同法部分有整体性的把握。 总之,强烈推荐。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