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赵立新 主编 页数:370
内容概要
本书依据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的基本逻辑,结合2009年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对经济法知识体系的新要求,并充分考虑了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可能会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精心设计各章节的内容,并按经济主体制度、财产制度、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制度、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制度、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这一经济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逻辑顺序对各章节进行编排。让学生能够在章节的渐次展开中了解和掌握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的基本理论和规范内容,从而在清晰的条理中体会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客观规律。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1 第一节 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1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8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13第二章 企业法17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17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20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24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37第三章 公司法48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48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50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56 第四节 公司债券/62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63 第六节 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65第四章 破产法71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71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73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与管理/74 第四节 破产费用与破产债权/77 第五节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79 第六节 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制度/81 第七节 破产清算/83第五章 物权法89 第一节 物权法基本原t$/89 第二节 所有权/92 第三节 用益物权/100 第四节 担保物权/105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110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110 第二节 著作权法/111 第三节 专利法/121 第四节 商标法/129第七章 合同法138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138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141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144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与担保/147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53 第六节 违约责任/156 第七节 合同法分则/158第八章 竞争法164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164 第二节 反垄断法/165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173第九章 产品质量法180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180 第二节 产品责任/182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督/185 第四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89 第五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及争议处理/191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6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196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198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03第十一章 银行法209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209 第二节 商业银行法/212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法/218 第四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20第十二章 票据法224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224 第二节 票据行为/226 第三节 票据权利/229 第四节 票据义务/232 第五节 汇票/233 第六节 本票和支票/238 第七节 法律责任/240第十三章 证券法243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243 第二节 证券机构/246 第三节 证券的发行与交易/249 第四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255第十四章 财政法260 第一节 财政和财政法概述/260 第二节 财政支出法/264 第三节 财政收入法/267 第四节 财政平衡法/271 第五节 预算法/273第十五章 税法276 第一节 税法总论/276 第二节 流转税法/278 第三节 所得税法/287 第四节 财产税、行为及目的税法/294第十六章 国有资产法298 第一节 国有资产的界定/298 第二节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300 第三节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制度/302 第四节 国有资产评估制度/306第十七章 房地产法310 第一节 房地产法概述/310 第二节 房地产所有权法律制度/313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316 第四节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319 第五节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322第十八章 会计法327 第一节 会计法概述/327 第二节 会计监督/328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331 第四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335第十九章 劳动法339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339 第二节 劳动合同/340 第三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45 第四节 工资/347 第五节 社会保险/348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352第二十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356 第一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概述/356 第二节 仲裁/359 第三节 民事诉讼/363
章节摘录
现代市场经济对法治的需求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二重性特征加以说明。市场机制既具有利益原动力和竞争机制所驱使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及价值规律所蕴含的一定自我调节能力,同时又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时滞性和波动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消极方面。因此,在发挥市场机制追求经济效率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应当引导各种经济力量在推动社会公平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既要保护个体合法的经济利益和行为自由,也要对各种利益倾向和社会行动加以协调和制衡。就中国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多种所有制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就是对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兼顾:一方面国家提倡多劳多得、允许先富后富,使分配上拉开档次,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以有利于搞活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同时,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避免加大社会差距和经济差距,特别是制止那些用不正当手段攫取财富、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1)(二)法对市场经济的调整作用从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看,法的调整作用主要体现在明确主体资格、明晰财产权利、规制市场行为、引导国民经济运行、提供社会保障等方面。首先,在经济主体制度方面,法律主要通过对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的法律地位加以规范,赋予其参与市场交易和自由竞争的适当资格,把握市场准入的门槛,明确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使市场主体权、责、利相统一,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奠定基础。在各类经济主体制度中,企业制度是重点和核心,因为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营业活动的组织实体,是市场经济运行中最活跃的力量,也是决定经济运行质量的最关键因素。其次,财产是经济利益的基本载体,也是社会纷争的最根本诱因,因此对财产关系的确认和保护,定分止争,历来是法律制度的根本使命。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大量的财产作为商品进入了交易流通领域,因而围绕财产而生的利益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因而通过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财产法律制度来明晰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和利益边界,培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意识,引导其正确行使经济权利,无疑是保证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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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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