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袁登明 页数:174 字数:265000
前言
我们能够从历届司考真题中学到什么?一、为什么要重视历届司考真题几乎每一个参加过和将要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可能都知道往届的考试命题复习对复习应考司法考试的重要性。司考加上前身的律考,自1988年以来到2008年,我国迄今为止共举行了18届,尤其自1996年以来,这一考试的命题形式或命题难度、考试范围都逐渐稳定、固定下来,形成了相对稳定、固定的司考复习教材、必读法律法规、命题专家、命题形式、命题难度、考试组织制度等要素。作为一项将长期存续下去的职业资格型考试,在命题上将保持相当的稳定性乃至重复性。这样,考生一定要非常熟悉这个考试的命题思路、命题规律等。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此处的知“彼”就是要对司考命题思路与规律了然于心,方能有针对性地复习,以收事半功倍之效。要做到尽快的“知彼”?认真研习司考真题无疑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有重视历届真题,认认真真地作答每一道真题,方能尽快尽量地熟悉其命题规律,培养良好的解题思维能力和良好的解题技巧。正所谓“从真题中发现规律,从规律中掌握方法”。二、如何善于从历届真题中学到有用的知识?作者在编写本书时深深体会到,每一道试题都是有生命的,都可以进行知心对话的。而且,如果以每道题的主要考点为联系点来归结,可以发现每一道都是属于某一个试题家族的,在一个试题家族中,每一道试题都是有兄弟姐妹乃至表(堂)兄弟姐妹的。也就是说,很少有孤单单的某一道试题的情形出现,在每一道试题周围都可以发现为数众多的相同试题、相似试题等。为此,本书的编排体例,我们层层递进的安排了如下阶梯式信息:1.对于数量庞大的客观题,按照部门法以及较大的部门法的考查知识点主题,对4000多道真题作了科学、合理的归类;在每一个主题之下,按照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为便于读者查阅,每一道试题题干后面都附有年份、卷别、题号等信息。2.对于某些部门法学的主观题,我们按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3.每一道试题的题干与答案分开排列,这样方便读者独立思考做题,起到模拟热身的作用。
内容概要
作者在编写本书时深深体会到,每一道试题都是有生命的,都可以进行知心对话的。而且,如果以每道题的主要考点为联系点来归结,可以发现每一道都是属于某一个试题家族的,在一个试题家族中,每一道试题都是有兄弟姐妹乃至表(堂)兄弟姐妹的。也就是说,很少有孤单单的某一道试题的情形出现,在每一道试题周围都可以发现为数众多的相同试题、相似试题等。为此,本书的编排体例,作者层层递进的安排了如下阶梯式信息: 1.对于数量庞大的客观题,按照部门法以及较大的部门法的考查知识点主题,对4000多道真题作了科学、合理的归类;在每一个主题之下,按照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为便于读者查阅,每一道试题题干后面都附有年份、卷别、题号等信息。 2.对于某些部门法学的主观题,我们按年份由新到旧地进行排列。 3.每一道试题的题干与答案分开排列,这样方便读者独立思考做题,起到模拟热身的作用。在每一试题的答案给出上,凡是当年答案与今天的答案不一致的,我们会坚持给出后者,以突出“旧题新做”的严格要求,并体现本书答案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对应对2009年司法考试的应有价值。 4.对于一个主题之下的多道试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在后文选取其中的几个主要点(方面)作重点解析, 本丛书既然定位于对于过往十届试题的“分类解读”,对于这些浩如烟海的试题如何做到精确的归类,找出其精妙的灵魂考点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我统览全搞发现,作者们做的很精细,这样的调整、整合,精益求精,能够保证形成清晰、精准、体系化的灵魂考点主题及其解读。这样,这些经年累积下来具有相同、相似的考试主题的命题是怎样围绕这个知识点主题而渐次展开丰富的考点体系的,才能一一清晰展现。
书籍目录
客观题部分 第一章 单选题与多选题 一、刑法概论 二、犯罪构成理论 三、正当行为 四、犯罪的停止形态 五、共同犯罪 六、罪数理论 七、刑种制度 八、刑罚裁量制度 九、刑罚执行制度 十、时效制度 十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十五、侵犯财产罪 十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十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十八、贪污贿赂罪 十九、渎职罪 二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二章 (案例型)任选题 一、2008年(卷二第93~94题) 二、2007年(卷二第94~97题) 三、2006年(卷二第96~100题) 四、2003年(卷二81~84) 五、2002年(卷二第81~88题) 六、1999年(卷二第91~96题) 七、1998年(卷二第92~96题)主观题部分 第一章 主观案例题 引言:刑法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与解答方法 一、2008年刑法案例题及解析(全国统考卷) 二、2008年刑法案例题及解析(四川灾区延考卷) 三、2007年案例题及解析 四、2006年案例题及解析 五、2005年案例题及解析 六、2004年案例题及解析 七、2003年案例题及解析 八、2002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一 九、2002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二 十、2000年案例题及解析 十一、1999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一 十二、1999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二 十三、1998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一 十四、1998年案例题及解析之二 第二章 主观论述题 一、2008年卷四论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单选题与多选题一、刑法概论(一)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1.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20,单)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2.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2008—2—1*,单)A.补正解释 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 D.缩小解释3.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2—20,单)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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