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立丰 页数:371
前言
李立丰博士的《美国刑法犯意研究》一书就要出版,邀我作序,因本书与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同题,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扩充、深入、完善而成,作为他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我隐隐约约觉得这是一种责任,但更重要的是有话想说,记录于此,权为序。在我国刑法学领域,法系的观念是很深的,而且基本上将我国的刑法学定位为大陆法系或者源于大陆法系的刑法学(是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形成的)。基于此,刑法学的研究基本上是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的思路之下进行的,其内容除刑法哲学是作为法理学与刑法学的交汇之外,一般是指刑法解释学,包括解释理论的设定和依据所设定的理论对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释。在这样的理路之下,人们关注的重点是解释理论本身,并且在选定了解释理论的前提下,法律的解释往往带有一定的程序性,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解释本身具有了一定的本体性,虽然其只是对法律的解释而不是法律本身。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人们所关注的重点,不再是法律在针对个案时所具有的特殊性,而是用程式性的理论所设定的思维方式,直接解决具体的个案。
内容概要
本书是美国刑法之核心概念----犯意的相关学理研究,全书分九章从研究维度、理论热点问题、含义概述、成文法阅读等方面对犯意予以阐释,使读者对犯意这样一个基础却复杂的刑法术语有了一定的理解。作者在书中运用正面叙述外,还注意从边缘化角度、普通法与模范刑法典的对比,美国历史上著名案例的侧面论证等对相关问题进行证明。本书的最大特色在于占有资料翔实、全面,是相关作品中的优秀之作。
书籍目录
序 当学术沦为职业(代序) 绪言 第一章 美国刑法犯意问题研究维度之设定 第一节 美国刑法犯意问题之流变 第二节 美国刑法犯意问题研究逻辑前提之追问第二章 犯意之于美国刑法理论若干重要问题 第一节 美国刑法理论研究状况概述 第二节 犯意之于美国刑法理论若干根本问题简析第三章 美国刑法犯意含义概述:以普通法为视角 第一节 美国刑法犯意含义研究之语境设定 第二节 美国刑法犯意的模糊性 第三节 美国刑法犯意与道德可贵性 第四节 美国刑法犯意与动机 第五节 美国刑法犯意之不同维度划分第四章 美国刑法犯意的成文法解读:以美国模范刑法典为例 第一节 美国刑事成文法之解读范式 第二节 美国模范刑法典之犯意解读 第三节 美国模范刑法典犯意规定评析第五章 美国刑法犯意要求边缘化研究 第一节 美国刑法犯意要求之边缘化 第二节 传统犯罪犯意缺省典型情况分析 第三节 法定犯罪犯意缺省典型情况分析第六章 犯意之于美国刑法中犯罪的不同阶段及不同样态 第一节 犯意之于美国刑法中犯罪的纵向阶段:以未遂为例 第二节 犯意之于美国刑法中犯罪的横向样态:以共谋为例 第三节 暖昧:小结美国刑法非典型犯罪样态中的犯意解读第七章 美国刑法犯意的证成第八章 美国刑法犯意与免责事由第九章 美国刑法突然分析模式之探考——兼论丰富完善中国刑法学方法的一种选择参考文献伤逝(代后记)
章节摘录
我们在研究美国模范刑法典犯意部分的精密规定之余,当然会进一步地试图弄清更为基本的问题,即是否犯意可以按照模范刑法典所建构顺序加以排列,为什么意图的层级要高于明知,明知要高于轻率,轻率要高于过失,从理论自足的层面我们也必须从前提的意义来对于美国模范刑法典的犯意规定进行哲学上的考问。通过对于美国刑法相关研究的观察,似乎可以认为我们所要寻找的答案隐藏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哲学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两种交叉的人类行为理论,即自由意志(Free will)和决定论(Determinism)当中。决定论坚持个人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行为人控制之外的要素所导致的。这些原因可以是神意的干涉,也可以是社会和生物学的要素。但是,无论其是什么,它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作用于人类行为。而决定论分为认为任何事件都是外在的力量或者独立的生物,社会或者心理要素所决定的“绝对的决定论”以及虽然认为人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计的,但是坚持个人的意志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进行选择的“相对的决定论”。然而毫无疑问,上述两种决定论都认为个人行为不能和外在的原因力相剥离。意志自由(Free will)理论坚持“人类行为,当面对既定情况的时候,是具有个人自治的行为人所进行的选择”。
后记
懵懵懂懂地走了很多年。又到了离别的季节。在之前很多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左转,抑或右转。这次呢,该朝向哪个方向?很多曾经同路的人,离开了。又有很多人,加入了进来。但,我们还是彼此陌生。莫名地,有些伤感。岁月奔腾而过,却少有过往的碎片沉积下来,形成回忆。没有回忆的人,该是可悲的。于是开始努力搜集大脑中可能残存的影像,但,还是空白。伤逝。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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