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8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晋藩 页数: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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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作者简介
张晋藩,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主要成果:《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等专著,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朝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商朝的法律制度第二章 周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三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及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立法 第三节 经济立法 第四节 刑事立法 第五节 司法制度第四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汉朝法制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汉朝的主要立法与法律形式 第三节 行政法律 第四节 民事法律 第五节 经济法律 第六节 刑事法律 第七节 司法制度第五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与律学成就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民事法律 第四节 刑事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第六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唐朝立法思想 第三节 立法活动及其法律形式 第四节 唐律疏议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五节 唐律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第六节 行政法律 第七节 民事法律 第八节 经济法律 第九节 刑事法律 第十节 司法制度第七章 宋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第二节 两宋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行政法律 第四节 民事法律 第五节 经济法律 第六节 刑事法律 第七节 司法制度第八章 元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民事法律 第四节 经济法律 第五节 刑事法律 第六节 司法制度 第七节 元朝法律民族分治和民族歧视的特点第九章 明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活动与主要成就 第二节 行政体制的变革与职官管理法 第三节 民事法律 第四节 经济法律 第五节 刑事法律 第六节 司法制度第十章 清朝的法律制度(上) 第一节 立法的主要成就 第二节 行政法律 第三节 民事法律 第四节 经济法律 第五节 刑事法律 第六节 司法制度第十一章 清朝的法律制度(下)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中国主权的丧失与法观念的更新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清末修律的背景与指导思想 第四节 行政法律 第五节 民事法律 第六节 经济法律 第七节 刑事法律 第八节 程序法的制定与司法改革第十二章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法制概述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民事法律 第四节 刑事法律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是中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朝代。根据史书记载,夏朝是禹的儿子启废除了传统的部落“禅让”制,杀死益而称王,建立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禹传子代替了以前的禅让制度,由禅让制变成王位的世袭制。夏朝共传十三代,十六王,历时约四百年。夏朝中心区域在今天的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一带。据说启死后,太康即位,出现了一时的政权更迭,即所谓“失国”。再经少康中兴,重建夏朝。到孔甲统治时,夏朝走向衰落。此后,三传至桀,夏朝为商朝所灭。由于夏朝没有文字直接流传下来,所以,长期以来对其了解还主要依赖古代文献的记载,包括夏朝的国王、官吏、军队以及刑狱情况。现代以来,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村遗址中大型宫殿、墓葬以及许多青铜器的出土,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作为奴隶制的夏朝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一、中国法的起源中国法律起源的问题,古今学者提出了很多看法,但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时间,有学者根据《尚书》等古籍的记述,认为在夏朝之前的黄帝和尧舜时代已经产生了法律。有学者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观点,把中国法律的起源和中国国家的产生结合在一起考虑,认为在夏朝时,法律随着国家的产生才产生。因缺乏直接的文字记载和实物史料的证明,以上看法只能是根据古籍中的传说史料所作的一种推断,或是根据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所作的推论。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途径,主要有以下数种观点:1.法源于天说。此说最早见于《尚书》。《尚书•皋陶谟》中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尚书•大禹谟》中也说:“故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把法律看做是上天意志的体现,既反映了上古统治者借助神权的力量以增强法的权威性的愿望,也反映了古人对法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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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法制史》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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