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3 出版社:政法大学 作者:曾尔恕 页数:280 字数: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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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分为试论英国法治传统在美国保留与变异,正当法律程序在美国宪法上的发展和演变,试论早期普通法中的三大历史渊源及其作用,外来经验与本土文化,新酒是如何装入旧瓶的?西欧刑事诉讼的两种传统与晚近变革,日本家制度的传统与变迁,家族本位还是个人本位。
作者简介
曾尔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书籍目录
一 试论英国法治传统在美国的保留与变异——以美国早期宪法史为线索/曾尔恕 正当法律程序在美国宪法上的发展和演变/丁玮二 试论早期普通法中的三大历史渊源及其作用/陈敬刚 外来经验与本土文化——布莱克斯通是如何将《英格兰法释义》 结构体系化的?/仝宗锦 新酒是如何装入旧瓶的?——遵循先例原则与英国法律变革/崔林林 西欧刑事诉讼的两种传统与晚近变革/黎敏三 日本家制度的传统与变迁/赵立新 家族本位还是个人本位——韩国家族法的现代化浅析/崔林林
章节摘录
当法律程序在美国宪法上的发展和演变一、“自由”、“财产”的涵义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和第14条规定:“任何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其中,“自由”和“财产”是受正当程序保障的最主要的权利。“正当程序条款体现了一个权利体系,该权利体系基于深嵌于传统和我们人民的感情中以至于被我们的整个历史所表现的构成一个文明社会的基础的道德原则。正当程序与公平的、正当的和公正的概念相一致。”适用正当法律程序限制政府权力时,首先要明确受该程序保障的权利范围。由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权利的边界都是十分模糊的,法院的司法解释在界定权利范围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财产的涵义1. “财产”的概念。财产法是英美法中最复杂的领域之一,特别是在不动产法中,具有封建主义根源的古老法律传统和概念,同现代立法以及判例法所进行的改变混合在一起,使得要对财产的概念作一个准确的界定非常困难。在美国财产法意义上,“财产”一方面指所有权,另一方面也指“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也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美国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所保护的“财产”应为第一层面的含义,指重要的法律上承认的所有权利益。一般界定“财产”的主要概念是“依法应享有的权利”。经过最高法院的解释,财产权利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且“财产”概念呈现出与传统财产法并不完全一致的趋势,形成宪法意义上的概念,宽泛的解释也使其界限非常模糊。总体来说,对财产权利或财产利益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取得。合法指的是需经制定法确认、法院判例中认可或者符合“非成文的普通法”规则。最普遍的方式是经制定法规则的确认,一旦政府承认某人合法地享有某项利益,就形成了一种可期望的情况:这项利益不得被任意终止,一项财产利益就告成立。(2)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仅仅适用于“目前享有的”权利或利益,正当程序并不保护申请获得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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