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8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美] 哈罗德 J. 伯尔曼 页数:204 译者:梁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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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属“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系列之一,该书的英文原书出版于1974年,H.J.伯尔曼这部《法律与宗教》是极富洞见的一本书。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去向何方?这是真正的哲学问题,宗教问题。《法律与宗教》一书所包含的丰富思想与深刻洞见会给我们留下长久的思考,他所讨论的虽然是永恒问题,此书确只求适时,不求不朽。读者对象:法律爱好者,研究者及宗教研究,爱好者。 这是一部演讲集,而非一部专论或专著。它意在论断和诘难,而非详细论证。虽然所讨论的是永恒的问题,本书却只求适时,不求不朽。 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在所有社会,尤其是在西方社会,更特别是在今天的美国社会,都是如此。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我所谓)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我所谓)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作者简介
哈罗德J.伯尔曼,Emory大学法学院Robert W.Woodruff讲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学院James Barr Ames讲座教授。精于比较法律史、法理学、俄国法及国际贸易法。
书籍目录
主编者言增订版译者前言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代译序)中译本序原序导言1 法律中的宗教2 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的影响3 宗教中的法律 4 超越法律、超越宗教跋附录一 一种世界秩序发展中的法律与宗教附录二 千禧年视角下的西方法律传统:过去与未来附录三 展望新千年的世界法律
章节摘录
第三章把注意力由法律的宗教方面转移至宗教的法律方面。这一章的视角是哲学的。它试图揭示出那些认为法律与爱,法律与信仰,或者,法律与神恩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宗教思想派别的谬误。在所有宗教、甚至最神秘的宗教里面,都有对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的关切,有对不但宗教团体内部、而且宗教团体乃是其中一部分的更大社会群体中的法律的关注。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法律被理解成上帝之爱、信仰和神恩的一个方面;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教导说,上帝是仁慈的和公正的,他是仁慈的法官,是充满爱心的立法者,而且上帝本性中的这两方面彼此并无矛盾。当代新教与天主教思想中的唯信仰论倾向,即相信实现社会秩序的结构和程序不容于人类的最高品性与蕲求,与美国许多自发公社所表露出的“反主流文化”的世俗天启主义不谋而合,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初期,这类公社曾雨后春笋般地兴起于美国各地。但是,没有结构和程序,没有规范,则自发性、欢悦、自我发现、亲密合作以及这类团体的其他崇高品质与蕲求便不可能长存下去。 第四章采取的视角很难归类。它探究西方人于革命时代(例如我们正开始进入的现时代)所面临的困境,此时,现行法律体系与宗教体系已经崩坏,并且似乎还没有出现能够取代它们的新制度。这或许可以被称为末世学的视角。生活在两个世界之间,我们正经验着旧的法律和宗教秩序的死亡,并且准备着它们的再生。正在死去的与其说是其制度结构,莫如说是这种结构赖以建立的基础(事实上,前者似乎还有明显的耐久力)。这些基础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这样一种假定:法律与宗教是生活中完全分离的两个方面——我们管理社会所需之方式,与最深刻的直觉和最深沉的献身无关,反之亦然。在这种法律与宗教截然分离后面的,乃是在过去九个世纪里一再威胁着西方人整体性的二元思维模式。主体全然分离于客体,人疏离于行为,精神疏离于物质,情感疏离于理智,意识形态疏离于权力,个体疏离于社会。对这些二元论的克服便是未来希望之所在。我们所期待的新时代乃是一个综合的时代。借由将法律与宗教的价值融合于一的各种友爱团体的经验(在从公社到联合国的各个层面上),旧的二元论的死亡将唤来新生。 摘要说明了各章主题之后,我发现本书的短小篇幅与上述论题重要性之间很不相称。要系统和综合地研究这些题目,势必要有如艾略特博士(Dr. Eliot)的五脚书橱。不过在另一方面,本书意在成为一项初始的研究。然而,就是由传统学术的观点来看,它也可以成为未来研究的一个有用的序论。 事实上,上述主要论题从未成为学术文献中广泛讨论的对象。就我所知,没有一部人类学著作是直接研究法律程序中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的作用的,尽管研究世界几大宗教中这四种要素的不乏其例。而且以我所知,也没有一部历史学著作直接研究宗教对于西方法律之历史发展的影响;实际上,尽管人们很难否认罗马天主教的教会法对于西方世俗法律制度有过极大影响这一事实,但对这种影响的广泛研究似乎不曾有过。有为数极少的几本著作的确探讨了十七、十八世纪清教对英国法和美国法之影响,但这项研究不过刚刚开了个头。此外,尽管人们经常提到西方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观念在历史上发源于西方基督教的观念,但是就我所知,这一问题从未被人系统地研究。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法律不只是一套规则,它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它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它是人们表明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它是一种对于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法律有助于为社会提供维持其内部团结所需要的结构和完型;法律以无政府状态为敌。宗教则有助于给予社会它面对未来所需要的信仰;宗教向颓废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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