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9-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孙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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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内容提要
国际法,是现代国际社会通用的一个名词,通常
是指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
则和制度的总体。在古代,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并没有使用“国际法”一词来表达。由于各国学者对
国际法的定义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所以引起了学界对
古代有无国际法这一问题的争论。本书对古代中国国
际法这一课题进行了探讨,提出自己的见解。
全书共分十一章
第一章 导论。本章批评了认为古代没有国际法
的观点,指出古代有国际法,并用东方和西方古代国
家的实例加以证明。古代中国国际法作为古代东方国
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断无疑义的。但古代
中国国际法有它自己的独特的定义,特指用于调整中
国版图内各分立时期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
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古代中国国际法的渊源
主要有国际习惯、国际条约、礼、义和经。
第二章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
主权平等原则、国家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不干涉
别国内政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条约必须遵
守原则。
第三章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主体。国家是古代中
国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国家的构成有四要素:定居的
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和主权。按行使
主权的状况,古代中国的国家可分为独立国和附属国
两种。古代中国国家的基本权利有独立权、平等权、
自保权、管辖权,同时古代中国国家负有守约义务、
司法义务、道德义务,权利和义务统一不可分。古代
中国国际法的承认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古
代中国国际法的继承包括国家的继承和政府的继承。
第四章 国家领土。古代中国虽然没有国家领土
及领土主权的概念,但却存在领土主权不可侵犯的原
则及对领土主权的限制。古代中国国家领土的取得方
式主要有先占、添附、征服、割让、时效和归还。边
界和领土不可分,古代中国对于边界争端非常重视,
边界的划定多以河流、山脉为界。
第五章、外交关系法,是古代中国国际法中较发
达的部分。古代中国国家外交关系机关可以分为中央
外交关系机关和外交代表机关。其中中央外交关系包
括君主和外交部门;外交代表机关即外交使节。古代
中国早在春秋时期,就已有关于使节的种类、等级、
特权、任命、接受使节的礼仪和使节的终止等问题的
明确规定,经过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及宋辽夏金
时期的发展,不断趋于完善与规范化。
第六章 条约。古代中国的条约法也很发达,条
约实践内容丰富。古代中国条约的缔结过程包含着相
当大的宗教成分。其中包括礼仪的成份。古代中国,
缔结条约的仪式主要有会坛、杀牲、执耳、歃血、载
书、告神。条约订立之后,将其副本藏在盟府。条约
是由国家缔结的,只要一个条约是合法的,缔约各方
就必须善意履行,此即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但是,违
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条约自签订之时无效。条约可以
因战争而终止,也可因单方面废约而终止。
第七章 国际组织。古代中国的国际组织称作
“盟会”或“盟”。上古时期的国际组织主要有北盟会、
南盟会和总盟会,其职能主要有政治、经济、军事、
司法等方面。中古时期的国际组织主要指三国时期的
吴蜀联盟。近古时期的国际组织主要指宋金联盟。中
古和近古国际组织的产生宗旨相同:三国之间连年攻
伐,元气损耗殆尽,任何一国都不能消灭其他两国而
独立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弱小的两国为了自保,除
了加强武器装备和防守外,不得不为了共同的利益而
联合起来,组成国际组织。
第八章 古代国国际经济法。古代中国国际经济
法定义不同于现代国际经济法,仅指国际贸易法而言。
关于贸易管制和对进出境货物的限制,早在春秋时期
就已开始,以后的三国、东晋十六国、南北朝、五代
十国、宋辽夏金时期都有所规定。
第九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古代中国国际争端的
解决方法有强制解决方法和非强制解决方法两大类。
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反报、报复和干涉。非强
制解决方法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
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有谈判与协商、斡
旋与调停。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指仲裁和司
法解决。
第十章 古代中国战争法。古代中国战争与武装
冲突的开始和结束都使各交战国或武装冲突各方之间
的法律关系发生重大的变化,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的法
律后果。古代中国战争法有其特有的基本原则,如旗
鼓而战、不伐丧国、禁灭同姓国家等。此外,古代中
国战争法对于交战国的人民、间谍、中立等问题也都
有所规定。
第十一章 结论。本书在考察大量历史事实的基
础上,雄辩地说明了古代中国国际法的存在。但古代
中国国际法毕竟不同于近现代国际法。它有自己的特
点,尽管古代中国国际法与近现代国际法有着质的特
殊性,但它的历史地位及其对现代国际法的借鉴意义
却是不容抹煞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孙玉荣:1969年生于
黑龙江,1997年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教于北京工业大学
经管学院法律系。已发
表法学学术论文20余
篇,主篇法学著作2部,
与他人合著法学著作8
部,公开发表法学科研
成果100余万字。
书籍目录
目录
序
内容提要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古代国际法的存在
第二节 古代东方国际法
第三节 古代西方国际法
第四节 古代中国国际法释义
第五节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渊源
第二章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主体
第一节 国家的要素
第二节 国家的种类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
第五节 国际法上的继承
第四章 古代中国国家领土
第一节 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
第二节 领土主权不可侵犯
第三节 领土主权的限制
第四节 国家边界
第五章 古代中国外交关系法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中央外交关系机关
第三节 外交代表机关
第六章 古代中国条约法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第三节 条约的遵守与适用
第四节 条约的修改及终止
第七章 古代中国国际组织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上古时代的国际组织
第三节 中古时期国际组织
第四节 近古时期国际组织
第八章 古代中国国际经济法
第九章 古代中国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一节 强制解决国际争端
第二节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十章 古代中国战争法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战争与武装冲突的开始
第三节 战争与武装冲突的结束
第四节 战争法规
第五节 中立
第十一章 结论
第一节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特点
第二节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历史地位
第三节 古代中国国际法的现代价值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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