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01-01 出版社:政法大学 作者:王泽鉴 页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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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等书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行简体字版,承蒙读者爱护及指教,谨致诚挚谢意。兹再全面校正,调整学体,改版重印,期能更臻完善,俾便使用收藏,敬请惠赐教正,无任感荷。 台湾民法系于一九二九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一九四六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期望此次更新再版,能够使本书继续参与中国民法学的进步和发展。
作者简介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经济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书籍目录
雇用人无过失侵权责任的建立人格权之保护与非财产损害赔偿连带侵权债务人内部求偿关系与过失相抵原则之适用第三人与有过失缔约上之过失事实上之契约关系附条件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登记之对抗力、公信力与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检讨“最高法院”判决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诚信原则仅适用于债之关系? 权利失效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摔跤游戏之违法性商品制造人责任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奸淫未成年子女怀胎生子之侵权责任间接受害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与有过失原则之适用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给付不能不动产赠与契约特别生效要件之补正义务无法律上原因之财产损益变动恶意占有人对有益费用之不当得利请求权善意取得权利之抛弃与损害赔偿强制拍卖非属债务人财产与拍定人之地位典权设定后何以不得再设定抵押权? 同一不动产上后设定之抵押权会妨害先设定之典权? 耕地承租人事先抛弃优先承受权的效力矿工工资优先受偿权优先承买权之法律性质父母非为未成年子女利益处分其财产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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