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12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吕太郎 页数:441 字数: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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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针对诉讼实务上常见,理论上又颇复杂的问题,整理相关学说、判例与解释的见解,从实体法及诉讼法的观点,反复论证,层层剖析,并尝试提供解决方案,使读者能从各个面向,了解问题本身,以及实体法与诉讼法的关联及其调和之道,兼顾理论价值与诉讼实务需要,是作者研究民事诉讼法之心血结晶,具有研究、裁判及考试上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吕太郎,学历,中兴大学法律系,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经历,一九八一司法官特考及格,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台湾彰化、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司法改革委员会、司法制度研修委员会,委员、“司法院”定位推动小组,台湾高等法院法官,现职,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
书籍目录
第一篇 共有物侵害之诉之本质 壹、前言 贰、“最高法院”基本见解 叁、分析检讨 肆、结论第二篇 前审裁判之回避与再审 壹、前言 贰、判例学说概要 叁、分析检讨 肆、结论 伍、补论第三篇 无权利能力之社团 壹、争议问题 贰、提要 叁、讨论解说第四编 共同诉讼制度之历史沿革 壹、前言 贰、主观的诉之合并与共同诉讼之分与合 叁、必要共同诉讼之演变 肆、结语第五篇 试探主参加诉讼之真相 壹、前言 贰、若干疑难问题 叁、主参加诉讼之类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范意义) 肆、主参加诉讼之要件 伍、主参加诉讼之判决,对于本诉讼之两造,是否必须合一确定 陆、结语第六篇 检讨共同诉讼之二事例 壹、前言 贰、必要共同诉讼人之一人,对确定判决提起再审之诉者,其效力如何 叁、以数连带债务人为共同被告者,何以非必要共同诉讼第七篇 主观的诉之预备合并之再构成 壹、前说 贰、学说判例概观 叁、学说判例综合分析 肆、结论第八篇 确认他人间法律关系之诉 --一九九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一八号判决之评释 壹、判决 贰、评释 叁、结论 肆、后记第九篇 诉讼标的论之新开展 壹、前说 贰、诉讼标的之定义 叁、诉讼标的范围之划定--诉讼标的理论 肆、诉讼标的概念之机能 伍、结语第十篇 确认诉讼之标的 壹、问题之所在 贰、“最高法院”历年来判例之见解 叁、分析检讨 肆、结论第十一篇 诉之利益之判决 壹、前言 贰、概念之界定与本质 叁、诉之利益之判决顺序 肆、诉之利益欠缺时之裁判形式 伍、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范意义 陆、结论第十二篇 证据共通原则 壹、前说 贰、对立当事人间之证据共通原则 叁、共同诉讼人间之证据共通原则 肆、结论--二类型之区别第十三篇 所谓权利自认 壹、问题之提出 贰、学说及实务概况 叁、分析检讨 肆、结论第十四篇 诉讼上自认之事实 壹、前说 贰、不利益之事实 叁、主要事实 肆、间接事实 伍、补助事实 陆、显著事实或不能事实 柒、其他之事实 捌、后记--代结论第十五篇 海峡两岸民事证据法之比较 壹、概说 贰、证据能力 叁、证据方法 肆、证明之对象 伍、证据排除事项(不要证明事项) 陆、证据调查程序 柒、证据之评价 捌、举证责任 玖、证据保全 拾、结论附录:大陆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第十六篇 民事确定判决之反射效力 壹、提出与说明 贰、判决之反射这概念及学说概况 叁、分析与检讨 肆、结论第十七篇 “抵销之既判力”再考 --以对待请求之不成立为中心 壹、问题所在 贰、学说概观 叁、分析检讨 肆、结论名词索引法条索引“司法院”解释索引表决议索引表判例、判决索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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