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晓纯 编 页数:332
内容概要
工业生产经营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它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责任、专利、环境保护和劳动关系等内容。理论与案例分析的结合,进一步增加了《工业生产经营法教程》读者群体的广泛性。
《工业生产经营法教程》既可作为高等院校经济法、经济贸易、企业管理等专业的教学用书,又可以作为法律工作人员及工业企业管理人员等了解市场经济法律规范、指导具体法律实践的读本。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和制度
第一节 法学基础理论
第二节 法学基础制度
第二章 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经济法的原则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编 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安全生产概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概况
第二节 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第一节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制度
第二节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考核
第四节 职业危害防治
第五节 工伤保险
第六节 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及相应应急预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第三节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概述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分类
第三节 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第四节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的规定
第三编 产品质量法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我国的产品质量立法概况
第九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监督
第三节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第四节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第五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章 产品责任制度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产品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与义务
第一节 产品责任主体
第二节 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三节 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十二章 产品责任保险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责任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原则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四编 专利法
第十三章 专利法概述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专利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的专利制度
第十四章 专利权的客体
第一节 专利的种类
第二节 专利保护的排除客体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主体
第一节 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第二节 专利权的归属
第三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要件
第一节 新颖性
第二节 创造性
第三节 实用性
第十七章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第一节 专利申请原则
第二节 专利申请文件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提出
第四节 专利申请的审批
第十八章 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的内容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九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 专利权的期限
第二节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三节 专利侵权及认定
第四节 专利的管理
第五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五编 环境法
第二十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环境法的原则
第二十一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节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防治法
第二十二章 循环经济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循环经济法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事件分级
第三节 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报送与处理
第四节 安全防护
第五节 应急终止
第六节 应急保障
第七节 责任追究
第六编 劳动法
第二十四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相关概念
第二节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劳动法的性质、特征和基本原则
第四节 劳动法的地位、体系和作用
第二十五章 劳动关系协调法
第一节 劳动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第三节 集体合同
第四节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第二十六章 劳动基准法
第一节 工作时间
第二节 休息休假
第三节 工资
第四节 职业培训
第二十七章 劳动保障法
第一节 社会保险法
第二节 社会福利法
第三节 劳动监督
第二十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法
第一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第三节 劳动争议调解
第四节 劳动争议仲裁
第五节 劳动诉讼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等类型。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的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企业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者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者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价。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是各类安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贮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贮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贮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贮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贮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主要有:《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煤矿安全评价导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强调采用行政、经济和科技相结合的手段,来加强对工业危险源及隐患的辨识、评估与监控力度。危险源及隐患的评估,主要是针对工业生产领域,特别是对企业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及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和评价的科学技术活动。只有通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含初始设计阶段)中主要不安全因素,即物料、特性、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乃至安全管理等人为因素进行辨识、评估,才能找出相应的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有效地遏制事故;同时也有利于科学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可能发生事故后的损失和扩散性危害降到最低。同时预测、预防是实现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而预评价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入手,预测、预防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危害。在我国,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尚处于策划和启动阶段,相关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已有一定的基础,但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从已经取得的效果可以预期,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全面推行、展开,将会有效提高安全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劳动安全卫生水平,并迅速促使安全设计与工艺设计形成有机结合,为建设项目的总体安全设计提供了基本保证,从而提高了劳动安全卫生投资的效果。同时,也促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监察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深入地开展,从整体经济上增加了效益,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济的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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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经营法教程》是由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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