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贵芬 编 页数:205
前言
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有很大部分是各类商业企业,为实现与实际会计工作的零距离对接,使学生具备从事商品流通会计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特组织编写本教材。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色: 1.在整体结构编排上突破原有财务会计教材按会计要素介绍会计核算的编写模式,而改用按不同经营方式介绍商品流通业务会计核算的编写模式。这样不仅能使学生清楚地了解不同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业务的发生过程,还能熟练地掌握不同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业务的会计核算。 2.吸收高职会计专业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技能的培养为本位进行教材的编写。 3.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时进行会计知识的更新,删除与选修课程重复的内容,重点阐明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 4.考虑涉外会计专业双语教学的需要,书中采用专业词汇英汉互译的编写形式。 5.主要章节引入大量仿真原始凭证,注重技能训练,强调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6.对新兴的网络经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特色进行初步阐述。 本教材既可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商业会计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用书,还可以作为自学者的参考书,同时对于从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教材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李贵芬担任主编,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毛婧、河北银行学校常钦潼、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陈春干担任副主编.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裴俊红担任参编。具体分工如下:第1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8章由李贵芬编写;第3章由毛婧编写;第6章由裴俊红编写;第7章由常钦潼编写。李贵芬、陈春干负责拟定编写大纲及对全书进行总纂定稿,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李晓红教授担任主审。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内容概要
《商品流通核算实务与实训》以常见批发业和零售业两种商业形态的商品流通业务核算与管理为典型工作任务,基于商品流通工作岗位,结合新会计准则,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自营批发业商品流通业务、自营零售业商品流通业务、联合经营商品流通业务、连锁经营商品流通业务、网上经营商品流通业务、商品流通其他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重点进行核算等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从事商品流通岗位会计应具备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此外,《商品流通核算实务与实训》对新兴的网上经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特色进行了初步说明。 《商品流通核算实务与实训》从高职高专教学实际和培养目标出发,在内容、结构的安排上,由浅人深、循序渐进,既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又体现了理论“必需、够用”的原则,尽量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将复杂的专业问题变得通俗易懂,易于接受,使之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商品流通核算实务与实训》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商业会计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用书。
书籍目录
第1章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概论/11.1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概念和特征/31.2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的任务及内部核算组织形式/61.3 我国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变迁/71.4 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对象和会计科目/91.5 商品流通企业期初建账实训/16第2章 商品流通核算概论/182.1 商品流通概述/192.2 商品流通核算概述/232.3 进货费用的核算/262.4 商品质量保证相关费用的核算/29第3章 批发商品流通业务核算/313.1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概述/333.2 批发商品购进业务的核算/373.3 批发商品销售业务的核算/493.4 批发商品储存业务的核算/643.5 批发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实训/67第4章 零售商品流通业务核算/894.1 售价金额核算法概述/904.2 零售商品购进业务的核算/914.3 零售商品销售业务的核算/954.4 零售商品储存业务的核算/1024.5 零售商品流通业务核算实训/1054.6 鲜活商品零售业务的核算与实训/1154.7 贵重、大件商品零售业务的核算与实训/131第5章联合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1395.1 联营商品流通业务概述/1405.2 联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1475.3 联营商品促销活动的核算/1515.4 联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实训/154第6章 连锁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1596.1 连锁经营概述/1616.2 连锁经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1646.3 连锁经营商品流通涉税业务处理/1686.4 连锁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实训/170第7章 网络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1797.1 网络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概述/1807.2 网络经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特点/183第8章 其他经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1868.1 代购代销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1888.2 加工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1968.3 出租商品流通业务的核算/199附录/202参考文献/206
章节摘录
1.独立核算 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财力上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单独在银行开设账户,对自有资金有独立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在会计上能全面地记账和结算,单独计算盈亏,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在经营上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独立核算单位按其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会计核算关系可以分为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形式。集中核算是指账务工作全部在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部门进行,包括制证、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部门以外的业务、储运、总务或分支机构只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原始凭证,定期送会计部门审核制证或结算记账。其优点是减少核算环节,简化核算手续,有利于及时掌握全面经营情况和精简人员,一般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分散核算是指独立核算企业的其他部门或分支机构,在会计部门指导下,实行半独立核算或简易核算,其优点是便于发挥基层单位的作用。 2.半独立核 算单位半独立核算单位是指独立核算企业所属的业务单位,其规模比较大,在业务经营和成本费用的管理上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不具备完全独立核算的某些必要条件,如没有独立的资金,不能在银行开户等。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可以单独编制会计凭证,单独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然后报会计部门汇总,对外结算则通过独立核算企业的会计部门办理。企业内部的二级经营单位,如大中型批发企业的业务部、大中型零售企业的门市部、分销店等通常采用这种核算形式。其优点是部门责任人能及时掌握部门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 3.简易核算 单位简易核算单位是指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企业部门或柜组,由兼职或专职核算员对与本部门或本柜组有直接关系的经济指标进行简易核算,对全部交易单证和结算凭证报送主管财会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如零售企业的柜组,一般在定额的基础上核算销货额、销货毛利、商品库存以及直接与柜组有关的费用支出等指标,以考核本柜组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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