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科蕾,路焕新 主编 页数:217
前言
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基础,婚姻、继承的发生、变化,都意味着家庭关系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家庭关系中有关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的纠纷层出不穷。人们越来越觉得,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有力武器。婚姻家庭继承法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得不学。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婚姻家庭继承法是必修的课程之一。而在一般大学的普法教育课程中,婚姻家庭继承法也是必然要涉及的内容。基于此,我们编写了这本书。 本书坚持素质本位和能力本位,广泛吸收最新的研究成果,紧跟时代的步伐,积极创新。在内容上本书将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克服了一般教材重理论介绍轻实务应用的不足,是专门为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而编写的。参与编写的人员是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法学教师,多数作者同时又是兼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本书坚持“实用”和“够用”原则,力求突出实用性。围绕实用性,以“能用”、“够用”为组织内容的两个维度,对抽象的法学理论、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即使社会普通读者也能够通过本书的阅读解决自己生活中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法律问题。同时本书在编写体例上突出新颖性,每个章节内容设计“案例回放”、“理论要点”、“课后练习”、“案例思考”、“扩展阅读”等几个模块,“案例回放”、“理论要点”将真实的案例融入每个章节,使读者对枯燥的法律规定更有直观感受。“课后练习”、“案例思考”及“答案”能帮助读者巩固学习效果。而“扩展阅读”部分则在帮助读者扩充知识的同时,也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本书的素材还具有实践陛的特点。本书的大部分案例素材来源于最近的法律实践,内容更丰满、生动、具体,分析更有针对性。附录中还有相关的法律规范文件,便于读者学习时参考使用。 本书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李科蕾、路焕新老师主编并拟订写作提纲,负责最后统稿。参与编写人员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赵震宇、康树元、孙玉中、路焕新、李科蕾和李思逸老师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的孙灿老师。具体分工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孙灿:第二编第二章;孙玉中:第一编第四章、第三编第三章;李思逸:第三编第一章、第二章;李科蕾:第一·编第二章、第三编第四章;赵震宇:第二编第三章;康树元:第一编第一章、第二编第一章;路焕新:第一编第三章。 编写过程中,参考和借鉴了有关书籍,吸收了同行专家的研究成果,并得到了作者所在院校和兄弟院校以及天津大学出版社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本书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同行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内容概要
本书共分婚姻法、家庭法、继承法三编。其中第一编婚姻法分为四章,分别为婚姻法概述、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第二编家庭法分为三章,分别为亲属、收养和监护;第三编继承法分为四章,分别为继承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末尾附有相关法律条文,便于读者学习时参考使用。 本书简单易懂、注重实用。每章分为案例回放、理论要点、课后练习、案例思考、扩展阅读、习题答案和案例思考答案几部分。书中穿插大量案例,便于读者理解抽象的法律规定。课后练习、案例思考及答案能帮助读者巩固学习效果。扩展阅读在帮助读者扩充知识的同时,也增加了学习的趣味性。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法律及相关专业婚姻家庭继承法课程教材使用,亦可作为大学法律普及课程或选修课程教材使用,同时本书是法律爱好者自学的良好读物。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婚姻制度概述 第二节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二章 结婚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结婚的条件 第二节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第三节 婚约、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三章 夫妻关系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夫妻人身关系 第二节 夫妻财产关系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四章 离婚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 离婚的程序 第三节 离婚的法律效力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第二编 家庭法 第一章 亲属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亲属概述 第二节 亲系、亲等 第三节 亲子关系 第四节 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 第五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二章 收养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收养概述 第二节 收养成立的条件 第三节 收养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 收养的无效与解除 第五节 特殊收养行为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三章 监护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监护制度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的设定 第三节 监护人的职责 第四节 监护人的变更和终止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第三编 继承法 第一章 继承概述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继承权 第二节 遗产的处理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二章 法定继承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法定继承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 第三节 代位继承、转继承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三章 遗嘱继承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第二节 遗嘱及其执行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第四章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案例回放】 【理论要点】 第一节 遗赠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课后练习】 【案例思考】 【扩展阅读】 【习题答案】 【案例思考答案】 附录Ⅰ 附录Ⅱ 附录Ⅲ 附录Ⅳ 附录Ⅴ 附录Ⅵ 附录Ⅶ 附录Ⅷ
章节摘录
普遍性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广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人只要在社会上生存,都会毫无例外地受到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享受婚姻家庭法赋予的权利,承担婚姻家庭法规定的义务。婚姻家庭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益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基本大法之一。 (二)伦理性 婚姻关系是男女丽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它不仅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三)强制性 强制性是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在婚姻法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婚姻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作为或不作为,不得自行或协议变更。只要一定法律事实发生,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是法律预先指明、严格规定的,条文中常以“应当”、“禁止”等词语表述,当事人若有违反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婚姻法的地位婚姻法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在以前很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资本主义各国法律体系中,婚姻法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作为亲属法的组成部分,附属于民法的。在立法形式上,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把亲属法编入民法典。英美法系各国的亲属法,一般是由多数的单行法规构成的,如婚姻法、家庭法、已婚妇女财产法、离婚法等,名称不一,但它们都是该国家民法的组成部分。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婚姻家庭关系实际上是从属于财产关系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摆脱了私有财产的支配,它主要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成员间的人身关系,其中的财产关系只不过是上述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我国的《婚姻法》从属于民法,虽然条文不多,内容也较简要,但它是全面规定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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