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作者:包冰锋 页数:229
内容概要
为了追求案件真实的发现和实现集中审理的目标,民事诉讼程序应当赋予当事人收集成为本案判决基础的证据的机会和手段。为了使这种程序保障的赋予具有实质性的作用,当事人应当有充分的权利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进行实际的攻防,否则这种程序保障将有沦为仅止于形式之虞。再者,为了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赋予其平衡追求系争实体利益及所涉程序利益的机会,当事人更需要获得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证据。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迁,公害、产品责任及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现代型纠纷与日俱增,在其诉讼中不乏因证据仅存在于当事人其中一方或第三人手中而导致对方当事人证明困难的情况发生。为了贯彻当事人之间实质的武器平等原则,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与法院之间应当可以平等地接近并共同使用涉及本案请求的诉讼资料、证据资料及相关的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资讯,这样才有充分的资料作为基础以形成妥当的裁判,也有助于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的处理和解决方式。在此背景下,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证明妨碍制度应运而生,通过对实施毁灭、隐匿、拒不提交证据等妨碍对方当事人证明活动的当事人或第三人课予其一定的不利益效果,以排除妨碍证明的行为并恢复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实质平等。
作者简介
包冰锋,男,1981年生,浙江省玉环县人,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民诉教研室讲师、法学博士。l99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至2005年于两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5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法学》、《民事疑难案例分析(双师同堂)》和《律师公证与仲裁》等课程。在《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民事程序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民事诉讼法律精要与依据指引》、《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制度》等。
书籍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 言
第一章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内涵与法理
第一节 证明妨碍制度的内涵
一、德国见解
二、日本见解
三、美国见解
四、我国台湾地区见解
五、小结
第二节 证明妨碍制度法理基础各学说考察
一、实体法损害赔偿义务说
二、期待可能性说
三、经验法则说
四、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违背说
五、公平与制裁说
六、诉讼协力义务违反说
七、小结
第三节 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基础:证明权保障理论
一、证明权保障理论概说
二、证明权保障理论解读
第二章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第一节 德国的证明妨碍制度
一、文书提出命令
二、勘验协助义务
三、讯问当事人
……
第三章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构成要件
第四章 民事诉讼证是有妨碍制度的法律效果
第五章 我国民事诉讼证明障碍制度的构建
附录 建议稿
后记
参考文献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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