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研究

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作者:郜永昌 著  页数:173  

前言

  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经过广大法律学人的苦苦探索,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历程。现在,经济法作为与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社会法等并行不悖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得到了立法的确认,对此法学界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20余年来,广大法律学人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紧扣时代脉搏,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环节,把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扎根于我国现实的经济土壤之中,并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在法制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的法律文化,辛勤耕耘,求实创新,不断开拓进取,使经济法学在我国法学百花丛中蓓蕾初绽,繁花似锦,硕果累累。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动了整个中国法学的繁荣,并为世界法学界所瞩目。但是,经济法作为一门发展中的学科,仍然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还需要广大法律学人更多地培育,才能更好地成长。正是怀着这样一种愿望,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作为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点,一方面想为广大经济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展示学术研究成果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想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建设开辟一个新的学术阵地。

内容概要

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经过广大法律学人的苦苦探索,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历程。现在,经济法作为与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社会法等并行不悖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得到了立法的确认,对此法学界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作者简介

郜永昌(1978-),山西忻州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执业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曾在《法律科学》与《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著有《土地资源利用与土地用益法律制度研究》(第二作者),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教育部基金课题“土地用益权制度研究”。

书籍目录

丛书总序序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土地资源配置概述  一、土地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  二、市场化改革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影响  三、本研究的实践意义  四、本研究的理论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管制经济学文献综述  二、法学视野中的管制范式研究  三、土地用途管制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目标  一、比较分析方法  二、经济分析方法  三、研究目标的限定 第四节 本书结构第二章 概念论:基础理论与基本概念 第一节 基础理论  一、管制理论  二、外部性理论  三、产权理论  四、资源配置理论 第二节 概念界定  一、土地的概念  二、土地的用途  三、管制及相关概念  四、土地用途(使用)管制 第三节 管制规范的初步梳理  一、农村土地用途管制规范  二、城市土地用途管制规范第三章 比较论:土地用途管制法制规范的初步比较 第一节 美国土地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一、制度背景  二、农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三、城市土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第二节 加拿大土地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一、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二、土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的实施 第三节 日本士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一、农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二、城市土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土地使用管制法律制度  一、综合开发计划  二、区域计划  三、都市土地使用计划  四、非都市土地使用计划 第五节 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管制法律的公共性  二、管制规划的协调性  三、管制手段的综合性  四、管制目标的多重性第四章 限制论:土地用途管制权的属性分析 第一节 土地的三重属性与土地用途管制  一、土地的三重属性研究  二、土地用途管制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与公共利益  一、公共利益的辨析  二、土地用途管制权的具体公益目标分析 第三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的经济与法律属性分析  一、经济属性:土地宏观管理者产权  二、法律属性:宪法性土地公权力 第四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的限制类型与限制形式  一、限制的类型:內部限制与外部限制  二、用途限制的具体形式  三、我国的土地用途限制类型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五章 保障论:现有土地权利的保障与保护分析 第一节 作为基本权的土地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两种定义  二、财产权的双重保障  三、其他国家与地区的财产权保障规范 第二节 作为私法上的土地权利  一、现有土地民事权利体系及其保护內涵  二、依据财产权保障模式对现有土地民事权利的划分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六章 冲突论:土地用途管制权与利用权的冲突 第一节 冲突概论  一、冲突的定义与表现  二、权利冲突的典型案例  三、冲突的危害 第二节 冲突中的土地产权:基于经济分析的角度  一、产权应具有的特性  二、对我国土地产权分割的进一步观察  三、产权分割与管制权行使的困境 第三节 冲突的实例分析(一):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权分析  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收回分析 第四节 冲突的实例分析(二):农村士地征收  一、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土地征收权的变化  二、现有土地征收权制度容易导致管制权与利用权冲突激化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七章 行使论:土地用途管制权的行使要件分析 第一节 管制权行使的实体要件:以美德两国为例  一、管制权行使的实质界限  二、美国与德国关于管制限制财产权的研究范式 第二节 我国士地用途管制权的行使要件  一、实质要件  二、形式要件:参与和同意要件 第三节 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权的实现机制  一、规划权作为管制权行使的依据  二、许可权作为管制权行使的中心  三、处罚权作为管制权行使的保障 第四节 小结第八章 替代论:土地用途管制替代机制研究第九章 结论: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法制检讨及建议后记

章节摘录

  日本的城市土地规划主要突出以下内容:指定城市规划区;划分市区化区域及市区规划区;决定功能区与用途区,确定有关开发许可等措施。同时把城市规划区分为市街化区域与市街化调整区域,有计划地发展城市。这里的市街化区域指的是城市规划区的建成区及在10年内要优先发展的地区,城市建设只允许在此区域进行。而市街化调整区域则是指城市规划区除市区化外的区域。这一区域只允许建设住宅或体育场所,并且经过严格的审批。  随着日本经济在战后的高速发展,在许多地区尤其是城市边缘地区,出现了居住环境恶化、公共设施匮乏的现象。为此,日本政府采取土地区划整理解决上述问题。土地区划采取将基础设施建设与居民地块调整相结合来推进发展居住区的办法,目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与资金条件下,解决城市快速增长与基础设施匮乏之间的矛盾。提高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方法主要包括土地减步、地块调整及预留地三个方面。土地减步是对土地进行规划后,贡献出的面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平衡资金。土地减步量的计算要综合考虑资金投入、地块获益和地产主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地块重整将重整前的杂乱地块转换成符合道路及其他设施的形状,并在地块减步计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规模与位置,确定各地块的实际大小、形状与区位关系;预留地概念是指各户贡献一小部分的土地,大家贡献的面积合在一起形成预留地,预留地一部分作为道路及公园、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另一部分作为资金地,用以平衡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待项目完成后出售。通过土地整理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使都市发展与乡村发展相协调。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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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是作者的学术论文,符合国内论文的要求,主要从法学角度研究,适合部分的土地经济法学的研究人士
  •   在博士论文基础上改写的,内容体系不错,对于相关研究的人有借鉴意义,但内容深度和视野广度仍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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