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1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作者:蒋月 页数:399
内容概要
由蒋月编著的《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第2版)》按照法学本科教学需要编写,力求做到:学科体系完整,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阐述准确、清楚;反映本学科公认的观点和近年来比较定型的学术新成果,遇有争议的问题,通常采取通说见解,对不同认识必要时作注释,以便读者自己判断;理论联系实际,以助学生理解原理性知识,又有益于实际运用。
作者简介
蒋月,1962年生,浙江嵊州人。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4年)、法学硕士(1987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4-2005)。先后执教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87-1990年)、厦门大学法学院(1990年至今)。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著有《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1994年)、《社会保障法概论》(1999年)、《夫妻的权利与义务》(2001年)、《中国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2006年)等著作。
朱崇实,1982年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5月毕业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厦门大学校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9部(含合著),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部省级科研课题10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书籍目录
总序
前言
第一编 婚姻家庭法总论
第一章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三节 婚姻家庭制度与法简史
第二章 亲属关系
第一节 亲属概述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自由
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
第三节 男女平等
第四节 反对家庭暴力
第五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特殊利益
第六节 计划生育
第二编 婚姻家庭法
第四章 结婚
第一节 结婚概述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的预备条件
第四节 婚姻无效与撤销
第五章 婚姻的一般效力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述
第二节 婚姻的一般效力
第六章 夫妻财产制
第一节 夫妻财产制概述
第二节 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三节 个人特有财产制
第四节 约定夫妻财产制
第七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婚生子女与父母关系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
第四节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第五节 人工生育子女与父母关系
第六节 亲权
第八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概述
第二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节 收养的效力
第四节 收养的解除
第九章 家庭其他成员关系
第一节 祖孙关系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第十章 监护关系
第一节 监护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第三节 监护人的职责
第四节 监护的变更、撤销和终止
第十一章 离婚
第一节 离婚概述
第二节 登记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离婚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第十二章 民族婚姻、区际、涉侨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节 民族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节 区际婚姻家庭关系
第三节 涉侨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第三编继承法
第十三章 继承与继承法
第一节 继承制度概述
第二节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章 继承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继承法律关系
第二节 继承人
第三节 继承权
第四节 遗产
第十五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第四节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第十六章 遗嘱继承
第一节 遗嘱的设立
第二节 遗嘱的效力
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第四节 遗嘱继承
第十七章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遗赠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十八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 继承开始
第二节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第三节 遗产的保管和分割
第四节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五节 遗产酌情给付
第六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第十九章 涉港澳台及涉外继承
第一节 涉港澳台继承
第二节 涉外继承
编辑推荐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是一本指导婚姻家庭法的教程。在中国,绝大多数人或迟或早都会结婚成家,但是,学习、了解、研究婚姻家庭法的人还不够多。在许多法学院、校、系,婚姻家庭法是一门选修课,甚至有部分法律院系不开设婚姻家庭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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